您所在的位置:福州理论在线 >> 头条新闻 >> 正文

福建: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出台

2010-04-02 10:53:43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部署了2010年福建省重点领域34项改革任务,并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负责部门。这些重点领域的改革主要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增强民营经济活力、完善财税金融管理体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机制、加强涉外经济体制建设、推动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意见》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全面贯彻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意见》的第一年。今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复杂,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新一轮更高层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围绕胡锦涛总书记考察福建时提出的“三个切实”的工作任务,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创新的举措应对挑战。

    《意见》还提出了改革工作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一是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综合设计,采取多种形式跟踪、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二是各项改革的牵头负责部门要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三是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提出操作性强的年度改革意见或实施办法。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各类综合和专项改革试点。(记者 王永珍)

责任编辑:何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