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发布 福建好于其他省市
2010-05-12 08:39:54来源:福建日报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7日在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09年东海区海洋环境公报》。这是东海区首次发布海洋环境公报。此次公报对三省一市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近岸生态监控区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入海污染源状况及海洋开发活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监测统计、综合分析与评价。结果显示,福建海洋环境总体形势好于其他省市。
据悉,东海区所辖海域北起江苏赣榆、南至福建诏安,沿海有江苏、上海、浙江和福建三省一市,大陆岸线长约6785公里,占大陆岸线总长的36.7%。
根据公报,东海区海域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但近岸局部海域存在一定程度的污染。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91950平方公里,其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海洋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其中,严重污染区集中在江苏的射阳河口、长江口、杭州湾、浙江的舟山群岛和温州乐清湾等海域,福建海域水质未受严重污染。同时,根据近岸生态系统监测,浙江杭州湾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状态,江苏苏北浅滩湿地、长江河口、浙江乐清湾、福建闽东沿岸港湾等生态系统均处于亚健康状态。不过,平潭、鼓浪屿等滨海旅游度假区总体环境质量良好,适宜开展旅游活动。
专家建议,江苏、上海、浙江和福建三省一市应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统筹规划涵盖海域、陆域两个层面的环保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陆源排污—海洋环保区域目标责任制,优化、调整海洋生态敏感区附近产业结构,加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管理力度,开展生态修复,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建立海洋生态赔偿机制。 (记者 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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