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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重奖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作品

2010-05-13 09:15:42来源:福建日报

获奖作品最高奖励50万元;设立“茉莉花动漫奖”

      日前,福州市出台《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规定,凡在福州市申报,并获得省广电局发行许可证的原创动画片,在福州电视台、省级电视台或卫视台黄金时段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5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1000元;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1000元、三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2000元。收视率在播出频道年度排名前10位的,按照以上标准加倍奖励。

  凡获得各类奖项的原创动画和游戏作品,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国际知名展会奖项的,奖励50万元;获国家级政府综合奖项的,奖励30万元;获省政府综合奖项和国家级政府单项奖的,奖励10万元;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的,奖励10万元;对获得“五个一工程”奖项的,奖励50万元。

  对动漫游戏企业独立申报并获得国家部委、省政府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福州市给予不超过资助额度25%,最高可达50万元(国家部委)、25万元(省政府)的配套资助。动漫企业原创作品版权收益达到500万元的,经确认后,政府按照版权收益的3%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对获得省级投资和融资担保补助的企业,福州市将按省里补助金额的25%予以配套。

  对自带重大动漫游戏原创题材作品入驻福州市发展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动漫企业,经评定后给予20万元的创业补助。福州市将每3年举办一次海峡两岸动漫创意大奖赛,设立“茉莉花动漫奖”。(记者 卢雅 通讯员 陈宓)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