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州理论在线 >> 头条新闻 >> 正文

福建建立农村社会“多缴多得”补贴激励机制

2010-06-13 08:54:08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农村居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可选择不同的档次,缴纳越多,政府给予的激励补贴也越多。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激励机制的通知》透露这一信息。

  据省政府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激励机制是为了调动农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在原来个人缴费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对参保农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政府适当增加缴费补贴。选择缴费100元的,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增加5元,缴费档次达500元及以上,政府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年50元。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6~59周岁的农民参保,应按年缴费,到60周岁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前,允许其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部分,补缴部分各级财政应给予相应补贴。

  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所需资金,省级财政仍按原规定,根据各地不同的财力状况,分别以80%、60%、40%、20%的比例对试点县(市、区)分档据实予以补助,其余由设区市和试点县(市、区)分担,具体比例由设区市政府确定。试点县(市、区)可再提高缴费补贴标准,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根据《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多缴多得的参保补贴办法,积极引导农民参保缴费,促进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作者:薛辉 黄姗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