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高医疗救助比例 将建“五位一体”救助模式
2010-10-13 08:01:10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市医疗救助将实现城乡一体化,即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合并制定,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实施。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目前,福州市新的《福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各县(市)区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后,将提交市政府审议。
记者了解到,新的《福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实施后,福州市的医疗救助将实现诸多方面的突破:
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合并制定,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实现城乡一体化;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标准,统一提高至救助对象年人均130元,设立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统筹调剂使用,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完全取消起付线;
实行分类分层次救助,建立完善“五位一体”的救助模式(即资助参保、住院救助、日常救助、定额救助、二次救助),通过实施医前、医中、医后等多种救助方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与此同时,新的办法将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在原有救助对象范围基础上,把全部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到救助范围。
市民政局介绍,新的办法还增设了“二次救助”项目。对享受正常医疗救助后,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家庭特别困难的救助对象和因重大疾病住院所发生费用的应报销金额超出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报销限额的救助对象,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给予二次救助,救助额度为1000元至5000元。(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