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公交网络 延长服务时间 方便群众出行
《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详解
■年内新投放公交车1000辆以上,到明年新增、更新公交车2000辆
■省级财政安排1.1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
■中心城区群众步行10-15分钟内就可乘坐公交车
省政府昨日印发《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社会能承受、财力可支撑、百姓得实惠”为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发展。
延伸线路加密网络
《实施意见》提出了全省城市公交近期目标任务——
到2010年底,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市新投放公交车1000辆(其中清洁能源公交车370辆)以上,新增公交班线100条(其中清洁能源公交线路10条),优化班线200条,延伸公交服务时间250条班线,延伸公交线路800公里,实现中心城区群众步行10-15分钟内就可乘坐公交车。与福温、福厦高铁对接,加快开通市区至火车站、机场、对台客运码头等直达快线。加大中心城市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建设力度,新建重要线路公交首末站15个。
到2011年底,全省新增、更新公交车2000辆(其中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500辆);新增公交班线100条,优化班线200条,延伸公交服务时间250条班线,延伸公交线路1000公里。促进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有效衔接;加快福厦、福温高铁沿线25个公交车站建设;新建重要线路公交枢纽站、首末站50个,改造公交停靠站300个。
全省中心城市公交车100%安装车载GPS监控系统,基本实现全省联网联控和智能化管理。
公交纳入总体规划
各地要加快制定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规划建设机场、铁路、汽车及水路客运站、居住区、商业区等大型公共活动场所项目时,同步规划公交站点等公共交通设施,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交付使用;加强清洁能源加气(充电)站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保障清洁能源公交车加气需求。公交规划用地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用途。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公共交通规划实施及用地保障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要尽快研究制定公交行业标准,在城市公交建设、运营、服务中推行标准化管理,2011年先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开展城市公交标准化管理达标测评工作。
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城市公交安全应急保障、城市公交综合智能调度、公交运营车辆监控、公交IC卡收费结算、互动式乘客出行信息服务等多项功能。
开展“公交优质服务”、“星级车组评选”、“精品线路”等评比考核、劳动竞赛活动;加强公交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合理提高公交一线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010年省级财政安排1.1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各设区市新增节能环保型车辆、清洁能源车辆及公交首末站建设;2011年,省级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都将设立公交发展专项资金。
建立规范的公交补贴补偿制度。按照公交公益性定位,对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开通冷僻线路、实行低票价等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给予政策扶持和合理补偿;对因车辆购置、更新及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和场站租赁等而增加的成本予以适当补贴。此外,落实对公交企业的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和土地政策,城市公交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清洁能源加气(充电)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可用划拨方式供地。(本报记者 潘绣文 吴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