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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项举措稳物价保民生

2010-12-22 15:26: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精神,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通知从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稳定农副产品供应、搞好农副产品流通、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和生产资料供应保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管理、做好支持“菜篮子”工程的金融服务工作、切实落实“米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商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31项有力政策举措。

      大力发展生产 加大市场供应

      发展生产,加大市场供应量,是稳定物价的基础。

      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今年冬种蔬菜面积扩大到450万亩,明年全年蔬菜播种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加强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巩固生猪存栏和出栏规模,重点抓好100家万头以上省级标准化商品猪示范基地建设,扶持6家年出栏10万头以上的生猪特大型养殖企业的建设;鼓励、支持蛋鸡场和奶牛场建设,提高禽蛋和牛奶自给率;实施畜禽良种补贴,切实提高良种覆盖率;在改造10万亩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的基础上,2011年至2013年再完成15万亩标准化养殖池塘的改造;2011年新建、改造300个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其中:生猪基地132家、蔬菜基地125家、蛋禽基地43家。各市、县(区)也将建立一批本级的副食品调控基地。

      稳定农副产品供应。加大“菜篮子”商品市场投放力度,价格涨幅过大时组织应急调入,迅速增加上市;增加一批经营“菜篮子”商品的便民网点,增设一批菜农早市,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完善主副食品储备,确保省市县三级粮油储备规模到位,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按照全省保持6个月销量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大中城市及粮油价格易波动地区,落实可供市场10天的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完善省市县三级猪肉储备制度,省级常年储备生猪活体2万头,市县两级按城市7天消费量搞好猪肉(生猪)储备。

      从源头入手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和生产资料供应保障。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优先保障电煤、成品油、粮食、副食品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安排好全省电力生产供应,保障“菜篮子”生产基地、冷库、商业企业正常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确保全省电煤库存保持在15天以上的合理水平,做到全省重点火电企业不因缺煤而停机;加强全省各地成品油资源的整体优化平衡,增加柴油资源投放,敞开供应;追加1.6亿千瓦时优惠价格的电量,保障冬储化肥用电,确保完成今年省级化肥冬储 120万标吨和农药储备4000吨任务。

      搞好市场流通 强化调控监管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将从3个方面搞好农副产品流通。一是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省级和各设区市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机制,每年都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2至3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特别要注意加强大中专院校食堂与“菜篮子”生产基地的对接。二是推进市场升级改造,2010年至2011年重点扶持150个集贸市场(生鲜超市)标准化改造项目、4500个农家店建设项目、50个配送中心项目,500个社区便利店项目。加快县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改造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设区市所在地城区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三是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继续实行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绿色通道”政策,免费通行的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免费通行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品种,新增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4种农产品。各市、县(区)要对蔬菜等生鲜农产品运送货车发放特别通行证,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方便停靠,降低运输成本。

      搞活流通,更要保障质量安全重点抓好粮油、肉品、蔬菜、水产品和副食品等食品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测,加大对上市肉类、蔬菜、水产品等的监督抽检的频次和力度。

      稳定市场价格 保障困难群体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价格监测频次,密切跟踪居民生活必需品及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加大对近期价格上涨较多商品的价格巡查力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价格上涨问题,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

      要积极稳妥实施价格改革和调控,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能够延期的尽量延期实施,必须出台的把握好调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政府制定价格时,应充分考虑社会承受力,完善配套措施,将价格调整对市场和群众生活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通知还对特殊群体提出了保障措施。包括: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第四季度至明年第一季度,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20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通知要求,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按照隶属关系,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资助,增设勤工助学岗位。经贸、农业、教育部门要建立高校大宗主副食品主渠道供应机制,保证供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学生食堂“零租赁”,产权属于大中专学校所有的学生食堂大型设备配置、更新,主要由学校承担,对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经营困难的学生食堂,学校应减免或部分减免水电费。(本报记者 赖文忠)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