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福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11年1月9日福州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福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1月5日至9日在福州举行。会议审议并同意陈扬富主席所作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郑有光副主席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了市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听取并赞同苏增添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并赞同《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赞同市计划和预算报告;听取并赞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陈扬富同志辞去十一届市政协主席职务,选举方清海同志为市政协主席,补选两位市政协常委。会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福州市委的领导和省政协的指导下,市政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来闽重要讲话精神、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常委会提出的2011年工作意见体现政协特色,突出工作重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在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和中共福州市委的领导下,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的要求,牢牢把握海西发展机遇,奋力打好“五大战役”,促发展、谋民生、保稳定,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的工作报告总结“十一五”发展和2010年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和“十二五”目标任务,切合实际,重点明确,制定的措施针对性和指导性强,是一份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报告。委员们围绕今年全市工作大局和“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发展定位,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积极参与并全力推动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充分发挥渠道畅通、联系广泛的优势,深入调研、视察,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促进榕台交流合作、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任务,围绕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城市的目标,为先行先试服务,促进榕台交流合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努力开拓我市人民政协事业的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福州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