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今年第8次常务会议
本报讯 昨日,副省长、市长苏增添主持召开2011年第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副市长陈奇、时小雨、徐铁骏和市政府秘书长瞿理明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雷成才、郑建闽、林治良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有关问题。会议指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正逐渐从以卫生填埋为主转向以焚烧为主,从而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并通过垃圾焚烧的余热发电,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快推进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是福州城市发展提升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举措,也是惠民利民的实事项目。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项目的建设环评、土地征迁、招投标等各项工作,切实将这项惠民实事抓紧抓好抓实,争取早日动建、早日建成。同时,要从建设过程、设备技术、环保要求等方面,全面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
会议审议了《关于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会议强调,要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和创建工作为抓手和载体,全面提升福州区域创新能力,凸显海西省会中心城市优势、地位和作用,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福州列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为新起点、新契机,朝着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这一更高目标迈进。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创新创造,科学合理制定发展目标,加大财政对创新创造的投入和保障力度,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造的各项扶持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要积极推动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努力推动现有产业、企业的改造升级。要鼓励优先使用福州企业的创新产品,更有针对性地解决创新型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创新型企业做强做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责任落实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构建全市上下齐心合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良好工作局面。
会议审议了《福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规章立法计划》。会议强调,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牢牢坚持依法行政,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和难点,按照科学制定一批、修订一批、废止一批等“三个一批”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提升行政立法工作,从制度上、源头上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据了解,今年市政府将制定《福州市三坊七巷管理办法》《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办法》《福州市城市灯光夜景管理办法》《福州市闽江下游旅游管理办法》等9项政府规章,并将对《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记者 李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