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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论(1-12)

2011-05-26 08:40:27来源:人民网

李培林: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改革的新任务

      社会管理通常是指以政府为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的权力高度集中、政府统管一切的社会管理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然而,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仍难以适应快速而深刻的社会变迁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当前经济社会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治保持总体稳定、社会问题多发凸显。社会问题多发凸显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而深刻的变化。这就迫切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格局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面临一些重大变化的挑战。一是阶层结构的变化。原有的利益分化较小的、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干部和知识分子组成的简单阶层结构,已经转化成利益分化较大的、由许多不同利益群体组成的复杂阶层结构。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整合和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形成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相处的秩序,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二是城乡结构的变化。先后有2亿多农民离开耕作的土地和生活的村庄,转变为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工人,而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渴望过上不同于父辈的生活。如何使转变了职业的农民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的新生活,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大挑战。三是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衡量收入分配均等化程度的基尼系数逐步攀升,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一些分配不公现象引起群众不满。如何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解决的深层问题。四是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几千年来家庭代际的金字塔结构,在城市里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开始出现倒金字塔家庭结构,社会流动的加强和代际关系的转变使城乡家庭小型化、居住人少化趋势明显,很多过去可以由家庭和代际帮助解决的问题如养老、单亲抚养、疾病照顾等逐渐成为社会问题。这些都是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任务。

  社会组织方式的深刻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组织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变化可以概括为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变化。一方面,随着“住房自有化、就业市场化、社会保障社会化、后勤服务市场化”等改革的推进,作为传统管理体制基础的“单位组织”把社会问题解决在基层的能力弱化,有些单位组织则彻底解体;另一方面,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使社会流动加快,改革开放后大量新产生的就业组织大都采取了“非单位”的管理体制。在城市就业总人口中,“单位人”由过去占95%以上下降到现在占25%左右。在政府和分散的“社会人”之间,原有的单位管理网络在弱化,而新的社区管理网络还不够完善,导致出现社会整合的缺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往往要直接面对分散的个人,加大了治理的成本,自上而下社会事务的落实和自下而上社会问题的解决受到阻碍。同时,基层的一些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无法解决在基层,导致上访案件增多;在一些地方,有些社会问题由于多年积累,形成民怨,很容易因意外事件造成群体性事件。因此,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需要进行新的探索,走出一条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的新路。

  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变化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市场取向的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显著地改善了民生,也带来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变化。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获得了正当性和合理性,但约束、监督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规范系统还不完善;社会生活和生产行为的复杂性大大提高,但适应这种复杂性的社会管理技术还没有得到相应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价值理念发生深刻变化,但与这种变化相适应的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明显滞后;等等。因此,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硬件建设,而且要注重软件建设。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完善与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道德秩序、诚信体系和行为规范。

      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目标和路径

  现代社会管理是一个以政府干预和协调为主导、以基层社区自治为基础、以非营利社会组织为中介、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的互动过程。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社会管理的基本体制是政府承担着几乎全部社会职能,以单位为基础对社会实行总体控制,社会运行成为政府运行的组成部分。这是一种行政吸纳社会或社会运行行政化的管理体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组织体系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的行政化单位体制逐步弱化,国家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依托单位承担社会职能的组织基础,同时强调在改革中剥离单位原来承担的社会职能,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以及某种程度的市场化)。但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在一段时间里仍然习惯于以行政化手段进行社会管理。这样,一方面国家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时努力把组织社会生活的职能转移给社会,而另一方面社会却因为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的延续而不能有效地自我发展和组织起来,难以承接这种职能转移。要解决好这一矛盾,就必须在社会建设过程中构建现代社会管理体制。从宏观上说,这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科学认识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的主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一般而言,现代社会管理既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并依法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调节的过程,也是社会自我服务并且依据法律和道德进行自我规范和调节的过程。这两个过程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更不能相互替代。因此,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建设就包含着两个基本目标,即一方面要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成效;另一方面要加快社会的自我发育,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扩大社会自我管理的范围。鉴于目前我国社会的发育和发展明显滞后的现实状况,第二个目标的确立和实现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社会领域的发展必然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不仅仅是相对于国家和政府的民间社会组织。推动社会领域的发展,应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

  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事务,是公民个人、家庭、基层自治社区和非营利社会组织所不能办理的公共社会事务,这些社会事务涉及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必须依靠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予以办理。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公民权利、协调社会利益、回应社会诉求、规范社区自治、监管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以及应对社会危机等。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促成公平公正的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从而构建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环境。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是社会法规和社会政策。要不断完善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推动社会发展的社会法规体系,制定各种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有针对性的社会政策。这四个方面构成现代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逻辑和路径。为了构建现代社会管理体制,一切与此相矛盾或背离的现行社会管理制度都应被纳入改革和完善之列。目前,尤其需要深化对城乡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公共资源投入管理体制的改革。

  大力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以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为主体的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是现代社会管理体制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培育和发展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社会空间,是推动社会管理体制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在现代社会,形成政府与其他社会管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努力降低社会管理的行政成本和总成本,已成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面临的问题是,社会自我发展空间仍然较小,相对于强大的国家和市场而言,社会还处于弱势地位,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条件有限,甚至难以有效承接经济组织在改革中剥离出来的以及国家相对退出后留下的社会管理职能。因此,要大力发展和培育我国社会自治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社会管理的资源保障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源投入。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条件来满足社会管理资源投入的需求,现在的关键是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动员,以及大规模的人力资源培育发展。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国家公共资源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投入,是社会管理最重要的财力资源保障。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投入。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投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公共资源一直呈增长趋势,但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来看,我国公共资源的投入仍然不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财政社会净支出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实际上,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央(联邦)政府直接承担着广泛的社会服务供给职责。这也是避免出现区域公共服务差距,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化的重要条件。二是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社会事务公共资源配置体制。进一步完善1994年以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为社会政策提供资金配套,减少只给政策不给钱的做法。三是推动公共资源社会投入配置重心向下。注重充实基层财政,有效提高基层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并把基层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广泛动员社会资源。从国际经验看,社会管理的社会资源投入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各种机构的内部社会管理投入,如作为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组成部分的企业社会投入;二是各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投入,这些组织在启动以后也部分地通过非营利的有偿服务来实现自我维持和发展;三是各种形式的社会捐赠,包括慈善捐助。比较起来,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资源投入主要还是国家财政投入,社会资源投入比较有限。例如,2009年我国慈善捐助总额为509亿元,相当于当年GDP总量的0.17%、财政总收入的0.75%。而同期美国社会慈善捐款总额达到3000亿美元,相当于美国当年GDP总量的约2%、财政总收入的约10%。因此,完善有利于慈善捐助健康发展的税收制度和慈善组织制度,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广泛动员社会资源投入社会管理,形成参与社会管理的宏大志愿者队伍,是我国创新社会管理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大力培育发展职业化、社会化、专业化社会管理人力资源。职业化社会管理人力资源,是指就业于社会管理各职业领域的人才队伍,主要来自政府相关部门、公办社会事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基层社区自治组织以及非营利民间社会组织。目前,我国在这些机构从业的职业化社会管理人员总量估计在4000万人以上,他们是职业化社会管理人力资源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社会化社会管理人力资源,则是指以各种非职业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的人员,具有代表性的是各种志愿者队伍。目前,志愿者队伍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社会化的社会管理人力资源并不仅仅限于志愿者队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节,社会冲突矛盾的化解,公民素质的提升,新型社会规范的形成,现代公民意识的养成以及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需要全体公民的广泛参与。专业化社会管理人力资源,主要是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也包括职业社会管理人才队伍的专业化。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和职业社会管理人才队伍实现专业化,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常规教育体系培养,二是大力加强相关培训。

  作者简介

  李培林: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社会学专家组首席专家。兼任中国社会学会会长,国家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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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宜勇: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前不久,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这标志着我国从“十二五”起进入了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时期。自从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具体要求。可以说,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提出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解决好这个课题,需要我们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创新举措。

  提高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经济建设和经济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相对来说,我们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方面的经验还比较薄弱。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像重视经济建设一样重视社会建设,像熟悉经济管理一样熟悉社会管理。根据人的多层次需求理论,社会管理涉及人们基本生存利益需求与较高层次利益需求的协调。因此,在这项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既要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又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既要注重实现人的经济权利,又要注重实现人的社会权利。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社会管理与经济管理一样,都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既要注重经济质量的提升,又要注重社会质量的提升;既要注重经济结构的改善,又要注重社会结构的改善。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别是目前我国存在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社会发展滞后问题,应把社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要付出长期努力,又要增强紧迫感;既要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又要创新具体工作方式;既要善于总结规律,又要善于运用规律。完成这些紧迫而繁重的任务,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

  加强学习,改进工作。面对社会管理领域的新形势新任务,只有加强学习、开拓视野、提高能力,才能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既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又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既要注重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和创新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方式,又要注重探索和创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形成整体合力。应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

      明确目标

  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既要继续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又要有效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增强城乡社区的自治和服务功能,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力,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好人民群众权益,不断增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良好社会秩序。社会秩序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模式、结构和状态。好的社会秩序不仅有利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人们形成良好价值观;不好的社会秩序不仅不利于发展,而且会扰乱人们的价值观。法律法规和政策是规范、统一人们行为的重要工具,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完善法制、依法管理、依法改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了人们的竞争、效率、民主、法治等意识和开拓精神,但市场经济的缺陷也会反映到人们的思想道德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来。应通过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有效整合社会管理各方面主体的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一个有活力的稳定社会是积极稳定的社会,一个没有活力的稳定社会是消极稳定的社会。我们追求的是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的社会。为此,应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不断增进社会诚信,切实促进社会融合;畅通社会流动渠道,鼓励创新创业,激发社会活力。

      创新举措

  更加注重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健全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通过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生产安全感和生活安全感,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应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行政理念,形成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的科学机制。重点向基层组织倾斜,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更加注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服务于公众,也离不开公众的支持。社会管理和服务要想让公众满意,就要吸收公众参与。从了解公众的要求和需求的角度看,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网络信息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从公众主体建设的角度看,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它不仅是政府的基本社会管理职能,也是需要社会和公众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应通过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消除社会隔阂,促进社会融合。

  引入社会管理绩效考核。缺乏监督和考核的管理难以收到良好成效。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加强任务落实。同时,采取有效举措,引入和加强社会管理绩效考核,保证全面落实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要求和部署。

  (作者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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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黄旭宏: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于经济管理而言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管理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并且在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中渐趋成熟。如果与经济管理体系相比,我国的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则仅仅处在起步的阶段,仍在探索之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值得深入思考。

  何谓社会管理创新

  要回答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首先要明白“社会”的涵义。广义的社会概念是将一切社会现象都包括在内,政治、经济、文化都在其中。不过,社会管理中的“社会”不是这种“大社会”的概念。在我国第六个五年计划中,“社会发展”概念第一次被提出,此后的五年计划都叫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规划)”。于此,我们清楚看到,“经济”是与“社会”并列的两个概念。换句话说,这里的“社会”不仅不包括经济,而且是与经济相对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将全部社会活动区分为四个方面: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应该说,这个社会生活概念与我们现在所讲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中的“社会”比较契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新时期的“四大建设”理论,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与马克思的经典论述相一致。对于“社会”的外延,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六个方面: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明确指出了六个方面,即就业与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人口、社会管理。可见,“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内容多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

  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二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管理;三是社区的建设与管理;四是社会组织、社团组织的建设与管理;五是社会治安体系或社会安全体系的建设;六是社会工作与社会服务;七是人口工作与管理。虽然,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所涵盖的内容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两者是有差异的。社会建设更多是从推进、发展的角度看,而社会管理更多是从现状、组织、实施的角度看。

  由此,“社会管理创新”要在上述方面发现新的事物、新的理念、新的规范、新的体制、新的方法,进而做出新的实践。所以,我们可以将“社会管理创新”总结为四个创新:第一,理念创新,用新的思路、新的观念去对待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第二,实践创新,有了好思想以后要付诸实践,在实践中不断修正、改革、创新;第三,方法创新,社会管理的创新很大程度上是采用新的管理方式、新的管理方法;第四,规范、制度创新,在社会活动、社会生活、社会行为的体制机制方面创新。

  为何要创新社会管理体系

  社会管理体系创新,是指在上述所有方面全方位地创新。之所以要进行社会管理体系创新,根本的原因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与之密不可分的社会管理体系自然要顺应这种变化,进行制度创新。那么,我国社会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呢?

  第一,社会结构出现了巨大变化,构成社会的群体有了重大变迁。过去的农民绝大部分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今天的很多农民已经转化为农民工了;过去的工人基本属于体制内的“职工”,今天的工人构成则多元化了。同时,今天的社会结构中也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群体,比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

  第二,人们生活工作的社区变了。传统的城市社区基本上是单位大院和街道居委会两种类型,但今天的城乡社区均有重大变化,比如新生的商品房小区、物业管理型小区、各种开发区、各类科技园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化成为主体的农村社区、“新农村”等都是过去难以想象的。

  第三,就业体制发生重大变化。过去绝大部分城市居民在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今天,在传统体制里就业的已经是少数。新生的就业体制包括私营企业,外商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合资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商人投资企业等。实际运作中,就业情况比单纯分类更复杂,比如有承包、转包、出租,也有包工队、挂靠、交管理费、网上开店等。

      第四,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全国的、地区的社团、专业组织、学术组织、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志愿者组织、基金会等多达数十万,其成员数以千万计。

  第五,人口巨大流动。改革开放前的“铁饭碗”导致终身就业制,即绝大多数人终身在一个单位就业,而且由于户籍制度的锁定,人们很难在不同单位、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之间流动。今天,人口流动成为巨大的洪流,仅农民工的流动就非常巨大。调查显示,“80后”、“90后”群体变换工作单位的比率大大高于他们的前辈。

  第六,社会生活变化。改革30多年来,人们的社会生活,包括衣食住行、交往方式均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住房体制变化了,过去城市居民基本上都是住在单位的房子里,今天多数城市居民成为住房的所有者。同样,医疗、教育、养老以及出行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如此重大的社会变迁,必然会形成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导致很多不平衡、不和谐的现象。虽然这并不奇怪,但是如果我们不创新管理方式,而延续传统的社会管理体系,肯定是不行的。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2月1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所指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

  创新社会管理体系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从宏观的角度看,社会管理体系创新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状况,顺应社会发展的方向。在治理或管理上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路,即“堵”的思路和“导”的思路。历史经验证明,“堵”的思路往往积蓄矛盾,不是好的办法;“导”的思路,因势利导,是一种高明的治理策略。

  二是合乎人民群众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所做的一切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因此,创新社会管理体系首先要了解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根据人民群众的需要来建立规则和制度。为此,要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了解老百姓的真实需要。反之,如果根本不了解老百姓的需要,在办公室里拍脑袋想办法,自以为创新,往往要失败,这样想出来的办法非但不能“利民”反而常常“扰民”。

  三是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而不是简单的被管理者,全体民众的积极参与是社会管理成功的关键。

  四是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在超过13亿人口的大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如此之快,确实容易产生矛盾,出现不和谐因素。科学的社会管理体系并不排斥这些矛盾,而要用合法合理的方式规范社会行为、引导事务向好的方面发展。

  五是提高科学化社会管理水平。科学化管理主要是指采用客观合理的、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方式方法。当然,由于社会生活本身总是处于发展变化之中,科学化的社会管理一定要与时俱进。比如互联网、博客是新事物,科学化的管理就必须适应这些新事物,在方式方法上有所创新。同时,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而不能“一刀切”。

  六是互动、沟通的原则。要想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就必须随时了解第一线的情况。只有及时与群众互动、沟通,才能得到最新的信息;只有互动、沟通,广大群众的意见才能反映上来。所以,及时的互动、沟通可以防患于未然,可以防止矛盾积蓄、积累和激化。

  七是实践的原则。社会管理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与民生密不可分。所以,真正的社会管理创新往往来自基层、一线以及与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的管理者。我们要不断总结一线工作者的实践经验、实践案例,从中发现典型。同时,社会管理只有在老百姓的生活中扎根,才能有生命力。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社会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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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钢:虚拟社会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虚拟源自真实,虚拟社会发源于现实世界。网络的产生和应用为人类的社会活动和信息交换提供了虚拟空间,在虚拟空间生存的个人、组织及其各种交流交往活动构成了虚拟社会。换言之,虚拟社会是现实社会在网络空间中的多维体现,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社会型态,是现实社会主体以虚拟存在方式通过计算机网络连接而成的社会样态。虽然它来源于计算机网络的创造和延展,只是对现实世界的特殊镜像,但是,它的沟通交流和信息传递功能对人类来说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虚拟社会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在信息化进程蓬勃发展的今天,海量、高速、便捷的信息传递渠道已经把我们每个人深深融入到互联网之中,虚拟社会已经渗透到现实社会的各个角落。虚拟社会扩大了人类实践活动的范围,扩展和延伸了人们社会交往的时空关系,增强了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同时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感受能力、反应能力和智力系统;虚拟世界的开放性和匿名性使得人们更青睐于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更直接更坦诚地发表观点,传递信息,交流情感。

  然而,新生事物往往是机遇和挑战的共生物。我们受益于虚拟社会的即时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的同时,也深深忧患由这些特性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现实的网络问题:如利用病毒和木马等进入网络系统窃取信息和破坏信息等违法操作,严重威胁了信息网络安全,扰乱了虚拟社会的正常秩序;利用软件产品复制成本低、复制效率高的特点,绕过应用程序的技术保护措施,侵犯知识产权;对个人隐私权益肆意侵犯;利用互联网传播色情、暴力等低俗和不良信息,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伦理道德体系进行渗透和冲击;大量虚假信息、垃圾信息降低了人们的工作效率,污染了网络环境;网络游戏、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社会公害,严重扰乱网络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等。

  对于虚拟社会呈现出的复杂性、多变性和敏感性,全社会上下都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和积极应对。近年来,针对虚拟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虚拟社会的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一是初步探索出一套基本的网络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信息产业、公安、新闻宣传等各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加强了网上舆论引导和舆论规制;二是虚拟社会相关产业建设开始起步并健康发展,特别是实施民族游戏精品工程、筹建国家数字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开展动漫游戏等相关数字产业的培训、研发、产业孵化与国际合作等;三是净化网络游戏、塑造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对可能诱发网络游戏成瘾症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相继认定了一些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产品,社会反映良好;四是由政府主导建设了一大批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主旋律的网站,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的虚拟社会管理工作还不能充分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

  一是观念不适应,管理手段较为陈旧。虚拟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存在与传播方式,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目前我们的管理理念还不能有效适应这一重大变化,很多做法和思路依靠的还是过去对现实社会的管理经验。与传统的以行政区域划分行政管理的方式相比,虚拟社会管理从管理对象和运作方式上都更趋复杂:网络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协同共享,网络多元文化和价值观的并存与协调等。虚拟社会促使管理思想必须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性走向多样性,从孤立性走向协调性,注重网络社会理念的培植,树立人性化、柔性化的管理观念。虚拟社会远比现实社会复杂许多,不懂技术,偏执于保守的思想观念往往会导致“剪不断、理还乱”的结局。

  二是立法滞后,行政措施欠规范。尽管我国出台了上百个有关互联网的法规,但由于立法主体多、系统性和协调性较差,使得现有网络违法犯罪认定原则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网络电子证据力度不够,调查举证难度增大;网络犯罪后果缺乏权威评估,实际损失难以量化;网络虚拟财产流通局限性强,现实经济价值难以认定;网络犯罪案件跨域性广,管辖权限难以明确等等复杂问题。目前中国针对虚拟社会还缺乏相应的社会准则和法律规范,对犯罪形式、犯罪原因以及综合防控对策也缺乏深入研究,很多领域甚至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网络立法应着力弥补网络空间的法律真空,政府监管、行业号召、网民自律多管齐下,才能解决网络出现的种种问题,虚拟社会才能有一个健康发展的大环境。对虚拟社会的行政管制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将行政手段与法制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法制手段促进虚拟社会管理的健康发展。

  三是技术准备不足。由于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这使得我们的管制技术不成熟,管制盲区大量存在,严格制约了管制效果。而且计算机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知识更新速度非常快,新技术层出不穷,我们没有紧跟技术发展的步伐,缺乏对新技术的自主研究,使得针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专用设备和技术手段没有得到及时更新,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与此同时,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又使得网络犯罪的手段和逃避侦查的手段都越来越隐蔽和复杂,管理难度与日俱增。没有技术提升和更新,就难以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四是行业自律与规制存在较大差距。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等特点决定了它的存在和健康发展比现实社会需要更多充分的条件和良好环境,需要网民等每个社会成员的悉心呵护。否则,势必导致网络公地悲剧。但是,目前包括一些商业网站在内的网络平台提供商和网络内容提供商缺少社会责任,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不择手段地在娱乐节目和社会新闻上大做文章,八卦新闻、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充斥其间,极大地阻碍了网络虚拟社会的有序健康发展。不计其数的网站和网页,如果离开从业人员和机构的自律和规制,仅靠监管部门把关,无论如何都难以收到很好的效果。我国目前在这一方面的工作才刚刚起步,亟待加强和完善。

  加强虚拟社会管理的对策

  虚拟社会的建设和管理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信息社会条件下,政府不能再仅仅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管控信息,生硬地规定人们的行为方式,而应从社会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的角度出发,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通过政策法规、经济手段和技术监督等方式进行间接规制。政府在鼓励和发展虚拟社会的过程中,既要尊重市场规律,鼓励良性竞争,又要注重引导教育,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策法规,充分营造虚拟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首先,运用法律法规对虚拟社会进行管理。互联网信息交流的开放性、匿名性和高速流动的特点,一方面使得通过网络违法犯罪变得更为容易,成本更为低廉,另一方面使得监控网络违法犯罪变得更加困难,代价高昂。网络与信息安全已从一个经济文化问题上升为事关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性问题。没有网络的可靠性、安全性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性,就没有虚拟社会的健康发展。上述问题首先必须依法管理和解决,加强立法已成为我国虚拟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没有规范虚拟社会的网络法律法规,任何规制和管理措施都无据可依。

  其次,改善网络教育和网络舆论引导方式,探索以广大网民能接受的形式弘扬主旋律。事实证明,互联网这块阵地不被科学的、大众喜闻乐见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食粮占领,就会被其他意识形态占据。近年来,我们虽然一再强调网络时代的到来给意识形态的传播教化提供了多元化的新平台,不必循规蹈矩地秉持单一落后的思想灌输方式,但遗憾的是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的力量仍然十分强大。这种宣教方式造成了许多令人尴尬的现象:网民渴望真实,不要神话,一边对“高、大、全”形象不满,对普遍塑造的“典范”冷眼相对;另一方面对非主流的内容大声喝彩。这种奇特的中国式网络文化景观,反映了网民对传统宣教方式的逆反。这就要求全社会在进行网络教育、网络舆论宣传工作的时候,要避免使用陈旧的灌输手段与形式,注重和运用灵活、生动的手段去塑造让人喜闻乐见,切合网民心声的形象和内容,引导虚拟社会舆论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再次,运用技术手段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技术的发展在虚拟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技术手段既可能给虚拟社会带来某种威胁,也可被运用来消除这种威胁。由于互联网的拓扑式技术架构和分散式管理结构体系,任何个人和机构都可以独自在网络上随意发布和接收信息,结果可能使不良、虚假和错误信息充斥整个网络,而真正有价值的科学的信息反而难以被发现和利用。但是网格的出现使这些被人们所诟病的信息孤岛、信息垃圾等问题有望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技术手段在防范虚拟社会的偏失问题上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断发展的网络技术不仅是网络社会缘起的基础,也是各种虚拟社会安全管理的保障。

  最后,加强虚拟社会的行业自律。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经济载体,很多行业以互联网为平台开展经济活动,良好的网络环境有利于这些行业的发展,反之将导致这些行业的衰退。因此,行业内部有责任也有义务组织相关企业构建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各个企业的网络行为。在互联网应用服务产业链中,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处于内容收集者、生产者和业务提供者的位置,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加强对计算机房、网络接入点的管理,及时把有害信息隔离在网络之外。作为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一方面要协助政府积极倡导文明上网、抵制不良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内容和网络行为的监督,净化网络环境。自律和自觉是虚拟社会健康发展的特殊要求,虚拟的空间需要秩序,开放的互联网需要网民,尤其是从业人员悉心呵护和建构。网络媒体应从自身做起,恪守道德底线、把握职业操守、承担社会责任,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无论未来怎样,人类在感受着虚拟社会的美好、奇妙、绚烂的同时,更期盼着它的和谐、文明、健康。它不孤立,更未遥远。虚拟社会映射并放大着现实社会,现实社会衍生并滋养着虚拟社会。它们纵横交织,互助共生。只有做到“兴网之利、除网之弊”,才能使虚拟社会有效助力于现实社会,现实社会正确引导虚拟社会,真正实现两者共赢,共同为国家的政治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和谐、文明、健康的环境。

  (作者系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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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谦:发挥司法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司法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特殊功能、担负重要使命。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深入思考的重要课题。

  正确认识司法的使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这一根本目的,正是我国司法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基本追求。司法的自身禀赋和固有功能,使其成为实现社会管理机制科学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司法是社会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完成这些任务,需要综合运用多种社会管理手段,而司法在其中具有独特作用。司法是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寻求公正最后的制度化途径,同时在社会管理中又是最具国家强制力的方式。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依法追诉和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和公民各种合法权益,审理和裁决纠纷冲突,解决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纷争矛盾,监督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办事,本身就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正的过程,也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同时,司法活动将法律条文中所蕴含的一般的、抽象的公平正义精神贯彻到每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中,体现司法公信,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进而提高社会管理品质、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因此,司法是通过法治途径实现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

  司法是实现社会管理机制科学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司法能够通过确认、保护、监督、制约等功能,为社会管理任务的完成和有关社会管理主体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正、有效的法律保障。司法机关通过妥善处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确认和维护合法行政行为,支持有关部门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对违法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变更等,促使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司法机关通过对社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予以查处惩治,促进社会管理中有关机关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保障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司法活动还有利于促进相关部门和组织特别是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机构以及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依法有效地实施社会管理,减少和破除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司法参与社会管理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较高的社会,必然是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较高的社会。在法治社会,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不仅要求有完备的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而且要求社会成员切实遵守相关法律,要求有关管理主体依法行使管理职权,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介入社会管理。司法的中立性、统一性、专业性、公开性以及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等禀赋,使其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其他社会管理方式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优势。这样的功能和优势,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切实发挥司法的职能

  司法是国家特定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机关通过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引导民众行为、监督制约权力、制定司法解释和政策等,为完成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发挥应有的作用。

  解决矛盾纠纷。法治社会中的司法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选择,人们一般是在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时候才诉诸司法。司法机关应结合办理的案件,研究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通过司法途径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在司法工作中,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涉法信访案件,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根据调解情况再依法作出处理,努力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同时,注重司法效率,当判则判,及时解决纷争,实现案结事了。

  维护社会秩序。司法机关通过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引导民众行为。司法机关通过准确公正地适用法律,规范和引导民众行为,强化和实现法律的规范作用。在司法工作中,应注意教育疏导、析法明理,理顺民众情绪,引导民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活动,对民众行为施加影响,促使其接受社会主流思想观念与核心价值观,抑制其从事反社会行为的思想动机。

  监督制约权力。社会管理中的有关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社会管理主体的职权行为应当受到监督。对于违反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和组织可以依法提出司法救济。对于社会管理中的职务犯罪,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

  制定司法解释和政策。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司法政策,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等。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对于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和法治化具有积极意义。

      着力提升司法的品质

  注重理论创新,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司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应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规律,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始终坚持并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来认识、研究和解决司法制度与司法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始终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发展和完善我国司法制度,从而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持续、坚实的司法保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司法工作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所确立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只有主动地把司法工作摆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才能更好地履行司法为民的神圣使命和崇高责任,才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司法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应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充分发挥司法在惩治犯罪、监督公权、教育民众、预防违法犯罪、保护人权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维护稳定与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司法机关应深刻认识当前错综复杂的维稳形势,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尤其是加大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食品药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始终,重视社会关系的修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等机制,健全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化解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舆情分析和应对机制等,使司法工作适应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

  坚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社会主义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保障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实行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司法工作、监督司法工作。

  充分履行司法职能,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司法机关应立足司法职能,与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通过司法活动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管理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有关制度漏洞,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为社会管理政策与法律的制定提供支持。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工作,加强对与网络虚拟社会有关的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研究,结合执法办案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与仲裁、人民调解等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联系配合,推动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与发展。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升服务社会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在新形势下,司法工作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司法机关不仅要依法履行职责,而且要克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的思想和做法,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不仅要依法解决法律纠纷,而且要妥善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合理诉求;不仅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而且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必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具有高尚职业操守、精深法律专业素养、扎实群众工作能力的司法队伍,全面提升办案能力与水平,进而提升服务社会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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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国: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又好又快发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

  当前,我国发展既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社会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城乡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有拉大趋势,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在众多社会矛盾中,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解决好这个主要矛盾,就能够为解决其他矛盾奠定坚实基础;而要解决好这个矛盾,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只有坚持科学发展,既把“蛋糕”做大又把“蛋糕”分好,才能解决诸多社会问题,始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近年来,天津市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这一历史机遇,努力保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地方财政收入突破1000亿元,投资规模快速增加,产业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民生也得到明显改善。“十一五”时期,新增就业186万人;为41万户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居民收入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居民生活不断改善,绝大多数群众比较满意,社会和谐就有了稳固基础。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对于天津市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继续按照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的布局,着力构筑高端产业、自主创新、生态宜居“三个高地”,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五个攻坚战”,加快实施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等战略举措。通过坚持不懈的奋力拼搏,力争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更高水平、群众生活持续得到改善,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改善民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协调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让人民群众的生活越过越好。这是社会管理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搞好社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政府必须按照法治平衡原则,合理制定社会政策,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的生活,不但把“蛋糕”做大,还要把“蛋糕”分好。

  近年来,天津市制定的帮扶困难群众、惠及民生的各类政策措施达200多项,收到很好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比如,坚持每年实施20项民心工程,群众多方面受益;住房保障形成“三种住房、三种补贴”政策体系,做到了应保尽保;率先建立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制度,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连续3年出台增加群众收入的政策措施,四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统筹做好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6%;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日益提高;积极发展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惠及广大农民的农村“三区”联动发展战略;城市拆迁平稳有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年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为城乡无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大力帮扶困难群体,1018户三类困难企业的56万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等等。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惠及民生的社会政策体系,扎实推进各项民心工程,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夯实基层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

  基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安则全局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理顺群众思想情绪,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才能为实现社会长期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执政的根基。它们广泛分布于社会基层,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责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强班子、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中央明确要求,乡镇、街道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社会管理上来,建立综合性服务和矛盾调处平台,充分发挥服务群众需求、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维护和谐稳定的根基在社区,社会管理的重心也应放在社区。人们可以自由择业、自主创业,不断地变换工作,但总要有一个工作场所,总要在某一个社区立足。要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与驻社区单位和物业管理机构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管理体系,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生活共同体。彻底改变矛盾发生在块上、权力配置在条上以及有权管的看不见、看得见的没权管的状况,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把能下放的职权下放到街道,使其有职有权。所有驻区组织都要到社区报到,所有人员都要参与社区建设,所有设施都要向社区有序开放,人力、财力要向社区倾斜,让基层组织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切实加强基础工作,需要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建立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机制,使社会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当前应抓好的基础工作包括: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完善人口管理和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特别是非公经济组织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对各类社会组织建立分类发展、分类监督的机制;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联合管理机制;建立互联网、手机等信息网络管理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实施提高全民文明素质的基础性工程;等等。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一旦出现问题基层组织能靠得住、拉得出、化得了、稳得住。

      干部风清气正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保证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建设水平的高低、社会管理能力的强弱,是衡量和检验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发展经济也好,管理社会也好,都需要干部去组织推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担负着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党风正才能民风好,领导干部作风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证。

  干部作风犹如一面镜子,既照出个人形象,又折射党风和社会风气。因此,每个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时刻牢记时代赋予的责任与使命。应当认识到,只有具备良好作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才能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建和谐的强大力量;才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二是牢记根本宗旨。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深入生产生活的第一线,带着真情去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做到克己自律。克己自律是一种自身修养,也是一种境界。能够做到克己自律,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对自己名誉、形象的珍惜,也是对社会风气的引领。应讲操守、重品行,明辨事非、克己慎行,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秉公用权、勤政为民,既要干事又要干净。严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道正派、规规矩矩。

  (作者为天津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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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加强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贯彻落实这一重要精神,要求我们科学认识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探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准确把握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内涵

  全面理解“社会管理科学化”这一命题,前提是准确把握“社会管理”和“科学化”的内涵,并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

  关于社会管理。一般来说,对于社会管理可以从内涵、外延、主体、手段、目标、任务、作用等角度来理解。从内涵上看,社会管理是一种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在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有所不同,但社会管理的内涵和本质属性是不变的。从外延上看,社会管理涉及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既包括现实社会领域,也包括虚拟社会领域;既包括社会组织等社会实体,又包括社会关系等社会软体;既涉及各个层次的社会群体,也涉及不同地域的基层组织。从主体上看,社会管理的主体具有多样性,不仅包括执政党和政府,而且包括其他社会主体,这是社会管理与社会统治的基本区别。从手段上看,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规范体系。社会规范既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等硬规范,也包括道德、价值等软规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软规范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突出。从目标和任务上看,社会管理是为了维系社会秩序、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公正、增进社会认同、推进社会和谐以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减少社会内耗、控制社会冲突、弥合社会分歧等。其中,维系社会秩序和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管理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从作用上看,社会管理可以推动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更加公平合理地配置,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

  关于科学化。科学的本质是实事求是,即从客观实际出发,探寻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固有的而不是虚构的规律。社会规律因为涉及社会成员及其群体有意识、有意义的活动,涉及各种各样复杂的社会关系,因而与自然规律不完全相同。在社会领域强调实事求是,也包括从社会基本共识等实际出发来分析和研究问题。科学化中的“化”,根据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一文中所说的,是“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也就是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意思。事实上,这种彻底的科学化是没有止境的。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努力,坚持与时俱进。

  关于社会管理科学化。在科学分析社会管理和科学化概念的基础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国,所谓社会管理科学化主要是使社会管理更加符合规律性,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并把一些好的理念转化为科学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当前,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应重点把握我国社会的发展状况和社会成员的需求。一方面,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使社会管理更加符合发展变化着的实际,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创造新的形式;另一方面,准确把握社会成员的新需求特别是安居乐业的基本需求。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满足群众的愿望和需求。与此同时,应着力消除各种不符合社会管理规律的观念和做法,如习惯“整治”、“命令”思维、主张“政府包打天下”、过于注重事后管理、过于看重硬性手段等。

  重点抓好“六个结合”

  治标管理与治本管理相结合。所谓治标管理,就是过去常见的应急性管理方式;所谓治本管理,就是从源头抓起的“大管理”,主要内容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注重制度安排的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不可否认,应急性管理方式十分必要。但问题在于,我们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过多依赖应急性管理,对源头治理重视不够。这就要求我们把治标管理与治本管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呈多发态势,并且触点增多、燃点降低,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单靠刚性手段来维护稳定,就会导致成本很高却收效甚微,甚至陷入越维稳群体性事件越多的困境。破解社会管理难题,从根本上说应不断改善民生,增加居民收入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困难群体的收入,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社会管理作为一种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内在地蕴含了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除了监控是以刚性管理为主,服务、协调、组织都是以柔性管理为主。社会管理要实现标本兼治,在具体实行方式上应坚持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有机结合。柔性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方面投入,这是柔性管理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三是突出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社会管理既是管理也是服务。最佳的管理方式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通过强化服务提高社会管理实效。之所以强调柔性管理,就在于它体现了社会服务的理念,而这正是群众最关注的方面。胡锦涛同志强调,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这些论述既涉及社会管理也涉及社会服务,充分体现了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有机统一。

  社区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社区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社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胡锦涛同志强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二是社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只有做好社区管理工作,才能做好整个社会的管理工作。三是基层社区管理的实践创新,为整个社会管理的制度设计提供新鲜素材。我国的社会管理经验主要由中央经验、地方和部门经验、基层社区经验这三个层次构成。总结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经验,有利于丰富和完善高端社会管理设计。

  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胡锦涛同志强调,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这一论述充分表达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会管理理念,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又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形成推动社会管理的合力。

  科学精神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社会管理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一方面,社会管理应始终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态度,不断探索其中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社会管理作为对人的管理,应强调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特别是从教育疏导入手,融法、理、情于一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从而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执笔:郑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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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就需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深入贯彻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归根结底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因此,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始终贯彻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

  树立社会管理既是管理也是服务的理念,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从传统的“整治”、“命令”思维转变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强化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把社会管理同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完善群众工作内容,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一切社会管理部门为人民群众服务、一切社会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谋利、一切社会管理过程与群众工作同步,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树立统筹协商的理念,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进行社会管理。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管理的体制、格局与快速流动的社会人员、快速变动的社会结构、高度复杂化的利益结构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尤其是在协调利益关系、调处矛盾纠纷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从过去习惯于用硬性的行政手段解决矛盾转变为重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特别是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关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采取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管理和社会事业协调推进。

  树立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同步的理念,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调整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管理思路、管理格局、管理方式,改变“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的倾向,切实把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增进人民的福祉,而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带来人民幸福感的增强、幸福指数的提升。只有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同步,所有公民都能公平地获得参与增长的机会并合理共享增长成果,形成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发展的局面,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才会不断提升。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创造精神  

  面对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实践中的创造精神,不断巩固我们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构建诉求表达平台,推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公共政策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鼓励并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公共政策决策和社会管理活动,变“为民作主”为“让民作主”,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目前,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各种组织,如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行业协会及其他社团组织等。在这一基础上,还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特别是利用电子投票、民意调查、干群交流、信息公开等民主新方式,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公共政策决策和社会事务管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实践。一方面,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另一方面,提高党委和政府引领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应注重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尤其是要整合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发挥好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合力,从而形成全社会同心协力解决社会问题、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建立社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完善社会管理。深入研究和探索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突出源头治理,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向基层倾斜,支持基层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把社会管理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完善基层管理网络,培育基层社会管理主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继续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矛盾在源头控制、纠纷在基层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实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当前,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社会治安、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等是人们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也是社会矛盾和危机事件极易产生的敏感区。社会管理必须从关系人的生存质量、生活质量以及人的尊严等民生问题入手,多办实事、做好事,特别是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政府公信力。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把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保障。目前,社会管理正在出现从单位管理向社区管理、从城市管理向城乡统筹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从单纯行政管理向经济行政法律管理、从侧重事后管理向事前和事中管理、从强调惩治和处罚向预防和控制的深刻变化。为此,需要建立一套与新时期社会管理相适应的保障机制,重点是着力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具体包括就业再就业机制、社会保障机制、政府应急机制、农村公共品投入机制、可持续发展机制、城乡一体化促进机制以及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等。

  把思想道德建设、和谐文化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工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牢思想道德基础;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认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新方法,引导人们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使崇尚和谐、维护和谐内化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执笔:李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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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角色 创新模式 提高效能

薛恒:履行好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使命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并对如何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在社会管理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当前,公安机关应着眼于加快转变社会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转变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

  社会管理是对人的管理。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转变理念、转换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环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必须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主动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把打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工作的核心,坚持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服务活动就延伸到哪里,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行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等,努力将服务经济发展的触角向宽领域、深层次延伸。

  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标准。社会管理的成效如何,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公安机关应始终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努力做到出台的每项社会管理措施都能便民利民。为此,应把群众评议同内部考评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开门评警”活动,加大群众评议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把对公安工作的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形成以民意为重要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奖惩机制。

  创新模式:由简单粗放向高效集约转变

  随着我国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的日益增强,社会管理日趋复杂,一些传统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加快实现从静态、单一、粗放的传统管理模式向动态、系统、精细的现代管理模式转变。

  以警务运行模式创新为引领。创新警务运行模式是实现社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公安机关应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支撑,改革创新警务运行模式,特别是通过全面推进社区和农村两大警务战略,把警力和警务资源向基层和一线投放,使社会管理工作在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末端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围绕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推行“一区一车多警”等新型社会治安巡防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打整体战、合成战,加强警种部门协同联动和区域警务全面合作,健全警种部门协同和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发挥公安机关联合作战效能,全面提升公安机关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广泛、高效、共享为主要特点的信息化建设已成为社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应充分利用信息化在提升社会管理效能方面的“倍增器”作用,把传统的“口袋信息”、“脑袋信息”及时转换成数字信息,实现全警共享和应用;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使覆盖重点场所、部位的监控设备联网联控,实现“一点报警、全网响应”的全方位、一体化管控格局;推进公安情报体系建设,使情报收集、研判和应用实现系统化运作,全面构建扁平化、点对点的警务指挥体系;推进信息化高端应用,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系统互通、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打防控管工作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

  提高效能:由重在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

  社会问题的成因往往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既有表层原因也有深层原因。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注重矛盾和问题的源头治理,夯实社会长治久安的根基。

  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构建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将过去单一、静态、以户为主的人口管理模式转变为综合、动态、以人为主的人口管理模式,完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推行警务和解新模式,构建大调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多元化和公安信访工作制度化,完善社会矛盾源头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组织动态预警、风险评估制度,把社会组织纳入依法有序管理之中,完善社会组织常态监管机制;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大力强化网络安全防范、涉网犯罪打击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虚拟社会综合管控机制,逐步形成立体化、全时空、高效率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围绕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的维稳体系,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实战型大指挥中心,形成指挥调度扁平化、打防管控精细化的应急警务指挥体系;坚持以专业化引领应急处突力量建设,组建各类专门队伍,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攻坚作战能力。

  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完善各个部门维稳、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及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机制,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同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机制和平台,推动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作者为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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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同时,开展了规模空前、内容广泛的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使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积累了加强社会建设的宝贵经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党对社会建设的领导主要是确定目标、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资源、营造环境,从中可以总结出五条基本经验。

  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明确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们党在领导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强调,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妥善处理和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为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在顺应当今世界发展潮流、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创新。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曾出现过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倾向,对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重视不够。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党提出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指出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在党的重要文件中首次出现“以人为本”的提法,表明我们党注重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的社会建设目标更加明确。

  坚持社会主义原则,把握社会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是我国社会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保证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我们党先后提出并坚决贯彻了共同富裕和社会公正两大基本原则。

  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加物质财富,又需要在生产关系方面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使生产力发展的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而这只有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随着生产力发展而逐步推进的较长过程。在这个重大问题上,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原则。强调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在经济和社会资源分配中首先要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既反对平均主义又防止贫富悬殊,既鼓励竞争、保证效率又注重公平。

  优化社会结构,制定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

  优化社会结构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正确把握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引起的社会结构及利益格局变化,是制定和完善社会建设各项政策的基本依据。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的基础。调整优化社会结构,首先要正确认识社会阶层结构及其利益关系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引起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社会利益主体日趋多元,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对此,我们党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协调处理社会矛盾、制定相关社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社会结构、推进社会建设。

  与阶层结构及其利益关系密切相关的是分配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成员的积极性。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十一五”期间,我们党不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党的十七大进一步要求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继续把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作为未来5年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我们党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制定实施了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方面,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把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强国;另一方面,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人口的转移,我们党及时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事关“三农”问题的各项改革,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建设的多种资源

  社会管理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是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组织数量快速增加,业务范围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成为党领导社会建设的一个新课题。

  在深入分析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和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了社会管理的领导体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的任务,并对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2011年,我们党进一步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要任务,要求各级党委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各级政府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形成与党委、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

  统筹兼顾,营造社会建设的良好环境

  社会稳定是社会建设的基本前提,良好的环境是社会建设的必要条件。为此,我们党按照统筹兼顾的方针,积极为社会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与和谐发展的国际环境。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兼顾各方面利益关系,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有利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并坚持的战略方针。新中国成立之初,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我们党把统筹兼顾作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原则。改革开放之初,针对各方面的利益调整,我们党强调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我们党进一步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宏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面工作必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做到统筹兼顾。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强调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为加强和改进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作者:南开大学 刘景泉 张健 伍绍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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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社会建设与扩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密切相关。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这一重要精神,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是政党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全部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政党作为在一定社会历史时期出现的政治组织,其生存和发展始终离不开社会这一土壤。

  政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政党并非从来就有,而是阶级和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当人类发展到资本主义阶段时,人们的思想理念和实际利益需要有一个政治组织来代表和维护,要求由部分人组成这样一个政治组织即政党。资产阶级政党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发展的产物,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而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结果。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给灾难深重的旧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我们党的产生准备了思想理论基础;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开辟了道路,中国工人阶级以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为我们党的产生奠定了阶级基础。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党于1921年7月应运而生。

  社会性是政党的重要属性。政党是政治组织,主要活动于政治领域,其根本属性是政治属性。但与此同时,政党是一定社会组织、阶层、阶级和集团利益的代表,总是生存和发展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必须面对各种社会阶级阶层关系、党际关系和各种利益关系。因此,政党还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政党的性质宗旨、价值理念、纲领政策等,最终都来源于社会的需求和期待,又直接影响着社会对政党的评价和选择。一个政党只有在坚持自身政治属性的同时强调自身的社会性,才能始终代表所属阶级阶层的意志,维护和发展所属阶级阶层的根本利益,引领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

  社会是政党的舞台。社会不仅孕育了政党,而且为政党的活动和发展提供了舞台。特别是执政党,执掌着国家政权和社会资源,实际上是既扎根于社会而又领导和服务社会的特殊政治组织。广阔的社会领域和多元的社会系统既是执政党执政的土壤,又是执政党执政的舞台。执政党只有充分适应须臾不可离开的现实社会环境,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从而为自身发展搭建更广阔的舞台。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基本力量。我们强调政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社会性是政党的重要属性、 社会是政党的舞台,归根结底是要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我们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必须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力量。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之所以能在90年的奋斗历程中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坚持立党宗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群众始终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主体力量。因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忘,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观点不能丢,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不能变。坚定群众立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维护群众权益,是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根本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要求。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工作。重视和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也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益多样化,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环境更加复杂、任务日益艰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的任务就是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在唯物史观的视阈里,人民群众的地位至高无上,人民群众的力量战无不胜,人民群众的利益重于泰山。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共产党人价值观的核心内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决定了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内在一致性。正是基于此,我们党始终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谋幸福,扎扎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

  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离不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更新管理理念。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力量、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有机统一,努力使社会管理更加人性化。二是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深刻认识管理就是服务,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优化服务中强化管理,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三是树立齐抓共管的理念。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实现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行政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

  创新管理方法。一是实行分类管理。遵循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规律,采取不同的管理服务方式。一方面,各种社会组织如以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文联为主体的人民团体,以公立教育、医疗、新闻出版、文化团体、科研机构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以居委会和村委会为主体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以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等,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展其长;另一方面,党应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二是推行全面、全程管理。在空间维度上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死角、无断层管理,在时间维度上实行一以贯之、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不间断管理。三是强调现代管理。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发生了许多变化,社会管理工作的复杂性日益突出。因此,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增强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改进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的社会管理工作领导机制、政府的社会管理责任机制、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各类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以及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机制。

  (执笔:徐晨光  黄象品  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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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春玲:把握创新社会管理的着力点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但也面临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成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影响因素。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矛盾、“两难”问题明显增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社会建设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社会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情况,找准着力点,探索新办法,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人为本,是做好社会管理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原则。在我国现阶段,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内部各种具体矛盾呈现出热点多、燃点低的状态,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也呈现出差异化、多样化的特征。这就要求把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摆到更为重要的位置,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当前,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民生领域,特别是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现实问题。地方政府应坚持不懈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只有把社会管理寓于解决实际问题之中、寓于搞好服务之中,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认可,吸引人民群众自觉地参与,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模式。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处于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时期。在这样一个时期,社会领域出现复杂情况,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人口流动、阶层变动不断呈现出新特点。与社会领域快速变化的形势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存在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迫切需要加以改革创新。在思想观念上,应努力实现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的问题,提高政府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在管理主体上,应努力实现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在管理方式上,应努力实现从重管制控制向重协商协调转变,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实施社会管理的方式,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通过平等对话、沟通协商来解决社会问题。在管理环节上,应努力实现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社会管理关口前移,使社会矛盾少产生、少激化。在管理手段上,应努力实现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通过这些举措,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良性互动,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有机结合,管理与服务融合、有序与活力统一的多元治理新模式。

  坚持共建共享,大力营造知法守法、诚信文明的社会氛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共建共享,持之以恒地开展以精神文明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创建活动,弘扬知法守法、诚信文明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构建和谐社会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首先,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应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做到宣教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教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让法律意识入脑入心,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其次,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诚信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应通过开展“讲诚信、树新风”系列活动,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以政务诚信建设为先导,以商务诚信建设为重点,以个人诚信建设为基础,培育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诚信风尚。第三,进一步加强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们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增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发扬奉献精神,反对只讲金钱、不讲道德。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使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