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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1-3)

2014-06-10 09:24:06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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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中央规定就是铁律

    ◇  二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立了军令状就要有结果

    ◇  三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以先进典型为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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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规定就是铁律

——一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教育实践活动,顾名思义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实践的关键在整改落实。去年6月启动的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在近一年时间里,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上而下、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于第一批活动单位来说,活动转入第二批不等于整改落实任务的结束,更不是纠正“四风”的完成,“收尾不是收场”。如何一锤接着一锤敲、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严格对照中央的明确规定,真改、实改、彻底改。

  针对“四风”顽疾,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建起了“制度笼子”,在改进作风、规范权力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舌尖、车轮到楼堂馆所,从贺卡、月饼到烟花爆竹,从出差、开会到公务接待,这些规定既清晰明确又具体可行,必须成为整改的镜子、落实的标杆。对照中央规定和要求整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才能巩固。

  然而,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观望态度。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执行缩水、贯彻走样。要求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就披上创业大厦、研发中心等“变形马甲”;严禁公款吃请请吃,就转到私人会所、内部食堂等“隐蔽阵地”;严禁公款送礼收礼,就引入礼品册、电子卡等“技术手段”……凡此种种,让禁令打了折、规定被架空,任其蔓延,会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功亏一篑。

  “令出,惟行而不返”,中央规定和要求就是铁律,就是硬杠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化整改落实中,要把握这条“基准线”,看看哪些规定得到了落实,查查哪些方面还没做到位,不达标准不交账;要划定这条“警戒线”,对中央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都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没有法不责众、没有情有可原;要严守这条“高压线”,无论是谁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敷衍了事不行,降格以求也不行。不管是部门还是个人,都要对照中央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梳理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非严不足以正风肃纪,非实不足以取信于民,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必须有乘胜追击的决心、驰而不息的毅力,将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涤荡行为之弊、洗净思想之垢,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营造改革发展新气象。(来源:《人民日报》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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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军令状就要有结果

——二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言必信、行必果”,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9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就在于说到做到、不打折扣。“共产党说话算数”,这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也是必须呵护的无形资产。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归根到底是要用行动说话、让群众评判。人民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有期盼,盼的也正是解决问题、见到实效。抓整改,是检验活动成效的环节,如果整改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整个活动就会成为“半拉子工程”。倘若只说不做,或者说得多做得少,就会失信于民,凉了人民群众的心、损害党的公信力。

  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各部门各单位都制定了“两方案一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时限和责任主体,公开作出了整改承诺。这些承诺,就是军令状,承诺一条就要做到一条,决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搞虚晃一枪那一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来说,能不能兑现整改承诺,既是严肃政治问题,也是讲不讲诚信的问题。如果白纸黑字写在那儿,却不认真整改落实,承诺岂不成了儿戏?

  应该看到,当前整改工作总体扎实有效。但也有一些苗头性问题值得警惕:比如松劲现象,认为第一批活动告一段落,改作风已经“过关”,可以松口气了、歇歇脚了;比如观望现象,不愿意抓紧改、主动改,认为拖一阵子、停一阵子就过去了;比如应付现象,雷声大、雨点小,甚至移花接木,以点代面;比如畏难现象,对解决深层次问题、复杂问题、个性问题躲着走,不敢触及矛盾、触碰利益,害怕捅了马蜂窝。这些现象充分说明,整改落实进入了攻坚阶段,必须拿出啃硬骨头的决心和勇气来。

  立了军令状就要有结果。坚持活动收尾不收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照整改台账一项项地查,改没改、改了多少,哪些是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都要底数清、情况明。要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改的要严格标准、加大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迟缓的要查明原因,加强督促;对尚未整改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只有认真对照军令状,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积小成为大成,积小胜为大胜。

  “心中醒,口中说,纸上作,不从身上习过,皆无用也。”整改落实的军令状,既是责任书,更是民心账。整改标准上更高一层,整改措施上更严一些,整改进度上更快一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才能善作善成、善始善终,并给第二批活动的地方和单位做出榜样。(来源:《人民日报》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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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先进典型为标尺

——三论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

      有这样一则寓言:龙门太高,鲤鱼们纷纷请求龙王降低门槛,然后都轻松跳过了,但后来发现,跳过龙门的鲤鱼还是鲤鱼,并没有真正变成龙。它告诉我们,标准很要紧。凡事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从严从实深化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同样不能降格以求,而应严格按照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的标尺,真改、实改、彻底改。

  当前,随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自满自足倾向。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在作风上已经改得不错了;一些单位也有“差不多就行”“见好就收”等苗头。然而,从“办证难”顽疾难治,到“最后一公里”久打不通,种种现实问题催人警醒。自我评价甚高,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其实还有不小距离;自我感觉良好,但对着先进典型照一照、比一比,就会发现还有很大差距。如果做事半拉子、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就会把活动做成夹生饭,冷了群众的心。

  坚持高标准,就要有好的参照系。以先进典型为镜,自觉检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就能增强深化整改的紧迫感。以先进典型为标尺,可以知优劣,深入学习先进典型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才能激发见贤思齐的正能量。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我们之所以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就是要在深学、细照、笃行中,像焦裕禄同志那样谋事、创业、做人,把“三严三实”内化为自觉要求,把从严从实固化为良好习惯。除了向历史先贤、革命先辈、时代先锋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还要注意结合实际,用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典型,树立可鉴可学的身边榜样,推动党员干部以典型为镜、向先进看齐,以过硬的作风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用好榜样的力量,深化整改就有了强大动力。

  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斯风下矣。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竖高标杆、从严把关,从现在改起、从具体事情改起,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我们才能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来源:《人民日报》2014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胡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