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奥运带来示范效应:我国残疾人保障升温
9月1日,北京残奥会火炬接力在上海站举行,坐式排球二传手陈玉萍担任火炬手。CFP提供
8月31日下午,北京,中国残联礼堂,北京奥运安保指挥中心防爆安检指挥部对即将参加残奥会的安检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此次培训旨在保障对残疾人的服务,涉及残疾客户群的心理特点、安检中的注意事项等。CFP提供
8月31日上午,雨后的北京天空湛蓝,阳光在树叶上跳跃。腿部残疾的北京市民李女士下了楼,“去看看咱们的残奥会场馆!现在设施都很齐全,我们残疾人出行更方便了。”她的脸上露出微笑。
9月6日,第十三届残奥会即将召开,北京的“无障碍交通”已然先行:地铁8条线路123座车站的站台内铺齐了盲道,重点部位还设有盲文提示;600多辆残奥会专用车已被改装为无障碍车辆;残奥会期间还将开通16条残奥会专线,专线各站台已全部实现无障碍改造……
在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的中国,北京奥运会、北京残奥会成为一个契机——不但加快了北京无障碍建设和服务的步伐,也让更多的中国人开始关注残疾人保障。
早在1990年,我国就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此后,《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颁布,《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颁布,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全方位加大对残疾人的保障。这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切实执行,正让中国的残疾人拥有更美好的生活。
“无障碍”生活
●北京无障碍设施重点改造项目达6000多项,投入资金6亿多元
残奥会还未正式开幕,多项服务举措已陆续推出:观看比赛的残疾观众,可持票乘无通行证车辆进入场馆;场馆安保封闭线外,交管部门专设了残疾人专用停车场;奥运中心区,人行横道上增加了人行横道信号灯倒计时系统,还新建了751套盲人语音提示信号灯。通过蜂鸣频率的变化,提醒绿灯的延续时间;近期,北京市已对全市盲人过街语音提示系统都进行了检修,确保运行良好……
2004年4月1日,北京市就出台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此后,全市新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普遍配套建设了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重点改造项目达6000多项,投入资金6亿多元。目前,北京的地铁、机场、车站和大型商场等,无障碍设施已比较完善,残疾人出行更加便利。
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汤小泉介绍,目前国家体育场等5个场馆达到了国际水平;组建了我国第一支无障碍出租车队;长城、故宫等重点景点已实现了通行无障碍;残奥会的22个定点医院、16家残奥会签约酒店,均实现了无障碍改造。
根据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有关专家指出,“两个奥运”在北京的举办,已经让北京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大大向前迈进了一步,也让全北京乃至全国人民对残疾人的生活和保障关注度持续“升温”。这种先行一步的示范效应,将在“后奥运”时代加速我国无障碍建设的发展。
社会认同度提升
●5年来,中央财政安排相关经费超32亿,年均增长35%
在刚刚结束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来自山东济南的残疾青年李建立幸运地成为“奥林匹克青年营”中的一员,并担任了火炬传递的任务。“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成为一名光荣的火炬手,这不光是我个人的荣誉,也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的关爱。”李建立的话说出了残疾人的心声。
近年来,包括李建立在内的很多残障人士都感觉到,全社会对他们的心理认同度正在不断提高。《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规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2003年—2007年,中央财政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经费超过32亿元,年均增长35%,超过了同期财政收入的平均增幅;据中国残联公布的数字,目前我国已开辟或设立的省级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188处,市(地)级体育活动场所1264处;已挂牌的省、市(地)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分别达到199个和476个……
9月6日,北京残奥会即将开幕。
本届残奥会将有4200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和2500多名教练员、裁判员参加,来自148个国家和地区。由547名人员组成的中国残奥代表团,将派出332名运动员参加全部20个大项、295个小项的比赛。这些运动员来自我国10个民族,均为业余运动员,包括公务员、学生、农民、自由职业者等。
北京残奥会志愿者报名人数达到908334人,录用赛会志愿者44000人,来自27个国家和地区。他们将分布在43个工作领域、2170余个工作岗位,主要从事观众服务、交通服务等。奥组委志愿者部部长刘剑介绍,残奥会志愿服务标准更高,志愿者工作要求更高。需要志愿者投入真情实感,注重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用心开展服务。
有关专家分析,“两个奥运”大大促进了对残疾人的社会认同度。随着无障碍建设的发展,更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走进社会;而残奥会的准备过程,也使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予以更密集的关注;即将展开的残奥会比赛,运动员们对生命的执著挑战,运动员与志愿者的良性互动,将在全社会营造更和谐的氛围,让全社会对残疾人予以更多的关怀、对残疾人事业给予更多的认同。
助残驶上法治“快车道”
●去年535.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城镇新安排39.2万残疾人就业
不久前,一位观看奥运会的某国家元首夫人来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的残疾人“温馨家园”,对残疾人制作的工艺品赞不绝口,一口气购买了很多。
“温馨家园”是集工疗、娱疗于一体的服务机构,残障人士在这里可以得到免费的日间照料,提供午餐,还可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非常开心,我每天都来。”正在这里参加活动的冯国泉老人拉着记者的手,乐呵呵地说。
“朝阳区像这样的‘温馨家园’一共有152个。”区残联副理事长杨泰峰表示,“这和《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的支持分不开。”
2007年,我国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4件,市(地)级40件。全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608次,全国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2677个,办理案件2万多件。
有关专家指出,近年来,在法治的护佑下,我国的残疾人保障事业驶上“快车道”:
根据中国残联公布的数字,2007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535.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顺利完成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任务,19万贫困残疾人受益;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共计2125个,在建项目共计285个,筹建项目共计318个。
在鼓励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早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政策。2007年7月1日起,又作出调整,使得享受税收优惠的单位范围从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举办的企业扩展到各类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单位,残疾人范围也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扩展到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人员。今年4月24日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对此又做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定,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这个法律制度的明确规定,对残疾人劳动就业具有更有力的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认为。
2007年,我国城镇新安排39.2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的残疾人11.9万人,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1.5万人,个体就业和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残疾人15.8万人;农村残疾人就业达到1696.5万人。
专家指出,“两个奥运”,已经带动全国人民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予以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相信在法治的“快车道”上,我国的残疾人保障事业将进一步“升温”。(记者 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