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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30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2008-09-12 09:56:26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本章提要】本章首先从我国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外经贸政策和管理制度变化的角度,系统回顾了我国对外开放30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然后,从我国外经贸的总量规模、结构变化和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的角度,全面总结了我国对外经济各个领域中取得的令人振奋的发展成就,归纳了对外开放30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最后,提出推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七点战略思考。
  2008年,中国的对外开放事业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回首往事,我们寻着30年的发展之路,认真总结30年来创造的辉煌成绩和积淀的发展经验;展望未来,我们要在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中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本章从我国国内政治经济环境、外经贸政策和管理制度变化的角度,系统回顾了我国对外开放30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全面总结了我国对外贸易、吸收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参与国际经济事务、应对贸易摩擦等对外经济各个领域中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就,深刻解析了对外开放30年积累十分宝贵的经验,对于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节 对外开放30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一、艰难成长到迅速崛起的对外贸易
  改革开放初期,对外贸易被看成是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补充手段,局限于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并依然实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由国营外贸公司集中统一经营,对外贸易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0世纪80年代,外贸体制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通过增设对外贸易口岸和下放外贸经营权,改变了高度集中的外贸经营管理体制;通过实行外贸减亏增盈分成制度和地区差别的外汇分成制度以及出口退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出口;通过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激发了外贸企业经营活力;通过运用价格、汇率、利率、退税、出口信贷等经济手段调控对外贸易,改变了单一的计划管理体制。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活力不断增强,实现了外贸发展的第一次飞跃。到1989年,我国出口在世界的排名由1980年的第26位上升到了第14位。
  20世纪90年代,按照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原则,国家对外贸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有管理的单一浮动汇率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了外汇留成;取消了进出口指令性计划,对部分出口商品配额实行公开招标;逐步放开了外经贸经营权,推进外经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积极推动外经贸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进行股份制试点;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运用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等国际通行手段支持外经贸发展;改革口岸体制,提高通关效率;加强外经贸中介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协调职能。这一时期,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先后提出了“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大经贸”战略、“科技兴贸”战略,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第二次飞跃,1990~1999年间出口年均增长14%,1999年出口在世界的排名跃升至第9位。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抓住加入世贸组织和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保持鼓励扩大出口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建立健全外贸促进体系,完善检验检疫制度,实施“大通关”等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进一步降低关税总水平,大幅减少非关税措施,对外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2000~2007年对外贸易实现了年均24.3%的快速增长,2007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历史性地突破2.1万亿美元大关,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
  二、摸索前进到颇具规模效益的引进外资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处于起步阶段。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此后,我国先后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吸收外资实行一些特殊政策,扩大地方外商投资的审批权限,发挥了各地利用外资的积极性。截至1985年底,我国累计实际使用外商投资60多亿美元。外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以劳动密集型的加工项目和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居多,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和其他沿海省市。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对外商投资设立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给予更为优惠的待遇,随后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并采取了相应鼓励措施,改善了投资环境,推动了吸收外资的发展。1986~1991年,全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190亿美元,年均31亿美元,是前6年的3倍多。吸收外商投资的结构也有较大改善,生产性项目及产品出口企业大幅增加。
  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明确了大胆利用外资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吸收外资势头大大加快。1992年当年全国新批合同外资金额超过前13年的总和,1993年实际吸收外资比1992年增长1.5倍。此后,中央确定了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拓宽利用外资领域,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工业、农业和部分服务业,我国吸收外资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新时期。1997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利用外资工作会议,总结了20年来我国吸收外资的经验,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指导思想。从1996年到2000年,我国实际吸收外资保持在年均400亿美元以上的规模。
  加入WTO以来,我国按承诺开放了包括金融、电信、建筑、分销、法律、旅游、交通等在内的众多服务领域。制定、修订、废止了3000余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的规模继续扩大,连续15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实际利用外资平均每年近590亿美元。在继续保持吸收外资相当规模的同时,吸收外资工作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更加注重优化吸收外资的产业、地区结构,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
  三、起步较晚到快速发展的“走出去”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主要是配合对外援助工作。改革开放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条件,但20世纪80年代初,对外投资规模很小,投资目的地局限于美、日、英、德和我国香港等少数国家和地区,投资领域主要为贸易、海运代理和餐饮等,投资主体基本上是国有外经贸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的经营主体、业务规模和领域十分有限。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我国的对外投资规模有所扩大,领域延伸到工业、工程、渔业等方面,投资地域扩展到主要发达国家、南亚、中东和部分非洲国家,投资主体出现多元化,少数大型国有生产企业开始尝试境外投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纷纷在港澳及欧、美、日设立“窗口”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经营领域日益拓宽。20世纪90年代,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成倍增长,合作地域遍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合作领域涉及各个行业。
  1999年,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从我国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走出去”战略。按照中央的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加快建立“走出去”战略的促进体系、保障体系、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境外投资办厂加工装配、境外资源开发、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等。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努力推动各类企业“走出去”,多层次、宽领域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要内容。
  四、真诚合作到全面发展的对外援助
  1979~1990年,在改革开放总方针的指导下,我国对援外方式进行了探索性调整:通过统筹安排,扩大了援助面,使受援国由1978年底的66个增加到1990年的93个;将我国援助与联合国多边援助、受援国自筹部分资金、国际金融组织或第三国援助等相结合,在投入较少援款的情况下推动互利经贸业务,促进援外与互利合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对不同项目采取技术合作、管理合作、代管经营、租赁经营、合资经营等方式,改善和提高援助效果;对援外管理体制进行了初步改革,援外项目实施由投资包干逐步试行承包责任制。
  20世纪90年代初,援外工作的重点是帮助受援国发展当地有需要又有资源的中小型项目,并与发展多双边互利合作的经贸关系相结合,促进受援国和我国经济共同发展;调整援外结构,援助成套项目占60%,重点建设生产性项目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大力推动我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生产性援助项目;增加形式多样、灵活、及时的小额赠送;将部分援外资金与联合国发展机构的资金相结合,开展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合作。
  1995年以来,我国对援外工作进行了全面改革。一是积极推行优惠贷款,由我国政府向受援国提供具有援助性质的贷款,国家用援外经费贴息,以扩大对外援助的规模,提高援外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双方企业的投资合作。二是积极推动援外项目合资合作,以利于政府援外资金与企业资金相结合,扩大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巩固项目成果,提高援助效益。经过20多年的调整与改革,我国基本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内到国外,从政府到企业、中介组织的援外管理网络;完善了援外管理制度,如项目招投标制度、援外企业资格认证制度、援外企业总承包责任制等;培养了一支作风过硬的管理干部队伍和工程技术队伍。
  五、局部示范到全方位扩展的对外开放
  20世纪80年代,以兴办经济特区和开放沿海地区为战略选择,我国对外开放和外向型经济发展实现重大突破。1980年,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4年,开放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福州、广州等14个沿海城市;1985年,又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的51个市县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随后又扩展到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及其他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1988年建立海南经济特区。
  20世纪90年代,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逐步形成。1990年中央决定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1992年对外开放的地域又向纵深推进,相继开放了重庆、武汉、九江等6个沿江港口城市,以及满洲里等13个陆地边境城市和所有内地省会城市,并实施灵活的鼓励外商投资的区域经济政策。随后几年,又陆续开放了一大批符合条件的内陆市县。至此,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促进了国民经济迅速发展。
  世纪之交,以加入世贸组织为标志,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阶段。2001年12月11日,经过长达15年艰难而曲折的历程,我国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从此,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有限范围、领域、地域内的开放,转变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由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转变为在法律框架下的制度性开放;由单方面为主的自我开放市场,转变为我国与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双向开放市场;由被动地接受国际经贸规则的开放,转变为主动参与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开放;由只能依靠双边磋商机制协调经贸关系的开放,转变为可以多双边机制相互结合和相互促进的开放,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开拓了新的空间。

作者:于培伟 韩立华 责任编辑:胡书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