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记录我国关于农民工政策变迁
图为东莞市厚街电子厂的工人在为外商组装双卡式收录机。(新华社 摄于1987年3月22日)
在总结中国经济迅速腾飞的原因时,经济家们一定会提及廉价的劳动力。
是的,他们是廉价的劳动力,他们曾经是农民,他们到城市务工,他们是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
这个国家是如此地需要他们,可在最初,他们得不到足够的善意。
他们被称为“农民工”,之前的名字是“民工”,这是相对国家正式工人的一种说法——他们只是非正式的工人。
好在,那个时代已经渐渐过去。
走出农村
1987年的春夏之际,在经历了中考的失利和近一年的复读后,19岁的陈刚不想继续父辈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贫困无趣的生活。他打算去外面开开眼界,找个挣钱的路子。
那一年,在亲戚的介绍下,陈刚离开四川眉山仁寿县老家,来到了成都的一个建筑队做小工。
第一个月的工资是38元5角钱。拿到工资后,陈刚花了12元钱买了条好烟送给了师傅,并开始向师傅学习电工技术。两年后的1989年,还是跟着这个师傅,陈刚来到了深圳,成为一个普通建筑工地上的电工。
那时候的深圳到处是芦苇和荒地。在陈刚到达深圳的前一年,已经成立八年的这个经济特区,刚刚被国务院正式批准在国家计划中包括财政计划实行单列,并被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正因为此,像房地产开发、市政基础建设等领域,向广大的县乡镇村的富余劳动力敞开大门。众多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企业,大量吸纳着经过简单培训就可以从事熟练劳动的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青年。
在农村,大量像陈刚一样的年轻人谋求着离开土地。1984年,中国第一次出现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农业生产的收益下降。而之前在农村推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大量农民不再仅仅围着土地转。农村劳动力急需吸纳机构。
几乎是一拍即合,大量愿意吸收农村劳动力的南方企业,和大量一膀子力气而无从换取金钱的农村青年,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在1984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在所长费孝通的带领下正在进行小城镇研究,该课题组的张雨林教授在《县属镇的农民工》一文中,把从农村出来、进入城市的工人,第一次称之为“农民工”。
根据统计,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农民工主要来自四川、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其中,像陈刚一样的四川农民工占绝大多数。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到了深圳以后,陈刚先在工地上干了半年多,由于不适应当地潮湿闷热的环境,加上经常要进行高空作业,在老乡的介绍下,陈刚跳槽进入南山区的一家电子厂,在流水线上做装配工。1990年前后,刚刚生产完的妻子也来到南山,陈刚在一家制衣厂给妻子找了一份在车间做成衣的工作,每月工资几百元。
“进厂”曾是那个年代一个非常时髦的字眼,尤其是对那些刚刚走出农村的打工者而言。“包吃包住”这样的字眼,更使广东等沿海省份的城市汇集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青壮年劳动力。
“我老婆的情况和〈外来妹〉里面演的一模一样”,陈刚说的《外来妹》是当时一部在央视热播的电视剧。这是第一次以电视剧的形式,反映广东地区外来打工者生活,在全国引起轰动,使得“打工仔”、“打工妹”这些带有强烈粤语色彩的称谓流行全国。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乡镇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发展,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进入一个高潮期。其后的两年,每年的农民工数量成倍增长。
而来到了外面的世界后,在用劳动换取金钱的同时,陈刚也感到很无奈。
陈刚说,像他这样的进城农民工,需要登记办理暂住证等多项证卡,交手续费,年年验证审核,年年交费。“连上街都要五证俱全,随时会被查证,少一个就被罚款,甚至遣返”。
作为首善之区的北京,在2000年的各大报纸上,曾刊登了当时北京市劳动局的规定,超过100种行业限制或禁止雇用外来工。
北京市教委曾公布过一个《子女等同北京户口的八类人》的通知,这八类人包括原北京知青、博士后,甚至具体到中建二局一公司的职工。外来打工者不在其中。
陈刚说,他在深圳打工期间,换过五六个公司,没有任何一个厂家和他签过劳动合同,更别提保险、补助、体检等社保福利。工作时间、强度就只看老板一句话,还经常被恶意拖欠、克扣工资。
艰难回乡路
生性好动的陈刚在电子厂只做了半年多时间,就离开枯燥的流水线工作开始跑业务。随后,他换了很多工作,卖过电吹风,在建筑工地上推销过建筑筛网。
1992年,陈刚开始频繁跳槽,就是为了找到一个可以自己做老板的行业。1995年初,陈刚在南山区租下一个门面尝试开店,并获利不少。
但好景不长,1997年前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放慢,很多乡镇企业破产,陈刚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也是在这个时候,陈刚听说四川老家镇上要开发,规划了很多马路,还要出售地皮。于是,带着在南方经过洗礼的头脑和赚来的资金,陈刚回乡在镇上买了一块地皮,建了房子,把户口从村子里迁了出来,并尝试在当地经营天然气,但很快亏本倒闭。
近十年间,这是陈刚第一次回家。和数万打工者一样,陈刚不得不在外过年。不回家的原因,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每到年关,要么工资被拖欠,要么有钱也买不到平价票,即使从票贩子手里买到了高价票,也担心挤不上沙丁鱼罐头一样的火车。
从上世纪90年代初以后,农村劳动力流动进入高潮,春运成为社会热点,铁路运输是重中之重。节前通常是北京、广州等劳动力输入地,节后通常是四川、安徽、江西等劳动力输出地。
1993年春节前后,铁路列车客票对乘火车进出广东省和广东省内的乘客实行浮动加价。之后,每年春运火车票或多或少都会上浮。直到2007年春运,当年铁路春运各类旅客列车不再实行票价上涨,以后也不再上浮。
长时间漂泊在外,对于渐渐年迈的父母,陈刚觉得自己很不孝,“只能用钱来表达,很悲哀”。一年临近春节,陈刚打电话回家,说没有闯出一番事业,没有钱买火车票,不好意思回家。妈妈带着哭声说,不希望你们怎么样,就希望你们能在身边。
他们的第二代
除了对父母的愧疚,陈刚最放不下心的就是他的儿子陈磊(化名)。当年,结婚三天后,陈刚就去了深圳,妻子生完孩子后也赶去做工赚钱,年幼的儿子一直跟着外公外婆生活、读书,成为留守儿童。
由于父母都不在身边,再加上老一辈对孙子的宠爱,陈磊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太好,“没有人能管,老一辈人只顾得别让孩子冻着、饿着”。
父子之间的沟通,仅凭借为数不多的电话,内容也局限在问问考试成绩排名等简单的一问一答上。陈刚只知道儿子迷恋网络,可是连儿子上网做什么他都不知道,“除了要钱,儿子好像没有别的话和我说。我是一个不合格的父亲”。
为了孩子的学习,为了能和孩子一起生活,陈刚不止一次想过把孩子接到深圳读书,可去打工子弟学校不放心教育质量,到公办学校又交不起借读费、赞助费,再加上自己不稳定的工作,终于让陈刚放弃了。
这样的忧虑,困扰着每一个离乡在外、家有儿女的农民工。每一对打工者夫妻,都会考虑这么一个现实的问题:孩子怎么办?跟自己还是跟父母?每个选择,都意味着同时面对失去些什么东西。
2007年除夕夜的央视春晚上,三十个农民工子女质朴而纯净的诗朗诵《心里话》感动全国。打工子弟学校北京市海淀区行知实验学校李素梅说,这些小演员全部都是该校的农民工子弟,他们的父母有的收废品、在饭店打工,有的卖菜、开小卖部等。
以北京为例,最早的非正规打工子弟学校建立于1993年,5年后就增加到57所。不仅学校数量增加很快,学校的规模扩张也十分迅速。这样的“自力救济、自行解决的无奈尝试”在广州、上海、武汉、南京等地均陆续出现。
2006年下旬,由于手续不正规、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等原因,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开始取缔30多所非法打工子弟学校。但因教育资源有限,教育部门并没有下“死命令”要求公办学校无条件接收,一些流动儿童不得不离开学校。海淀区的打工子弟学校基本是整个北京市的缩影。
同年,各地方教育部门陆续开始施行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很多农民工又将子女送回了老家读书,流动儿童又成为了留守儿童。
从绝对数量上看,被留在农村老家的留守儿童规模更大。像陈磊这样的留守儿童,在他们身上,因监护人角色缺位等引发的种种问题,正在一步步显现。
另外一条路
由于回乡创业失败,2000年初,陈刚不得不再次返回深圳南山打工。
之后的三年间,陈刚换了无数个工作,网络销售、工业化工、节能电器等,基本都是做销售。直到2003年,陈刚接触到了某著名咖啡品牌,成为了该品牌代理公司里的一个小业务员。
通过自己的努力,陈刚用了两年时间,让这个月销售额仅有3.2万元的小公司,攀升到年销售额达六七十万元。陈刚自己也因此平步青云,2005年,他成为了该代理公司的营销总监,被公司派驻东莞成立子公司。曾为找工作发愁的陈刚,也开始招募打工仔了。
2004年前后,国内市场物价上涨,表现在农产品价格特别是粮食价格上尤为突出。而那时候的农民工工资较之前几年并没有多大变化,进城务工成本越来越高,农民工们带回家的辛苦钱越来越少。
正在招兵买马的陈刚突然发现,自己在人才市场上打出的招工广告基本无人问津。后来,陈刚通过新闻才知道,当时,中国首次遭遇了“民工荒”,特别是东莞首次由官方确认民工紧缺。
这个冲击波甚至还影响到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福建沿海地区、环渤海地区,并向中西部地区纵深发展,其中尤其以珠三角地区为甚。
2005年春节,陈刚乘飞机回家后才知道自己的两个弟弟也在这一年返乡,但不再准备外出打工。
从2003年开始,以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到2004年底,全国农民普遍“减负”超三成,共计减轻农民税收负担280亿元左右。
正是因为这样,曾在江苏吴江一家玩具厂做工的陈刚二弟陈立(化名),听同乡说现在家里“棉花、小麦都涨价了,种地划算了”,于是,在犹豫了一段时间之后,陈立决定回家。
未来的融入
当民工返乡种地的图景在全国各地陆续上演时,陈刚坚持了下来,这样做只为了自己最初的梦想——创业做老板。
2006年,陈刚放弃了副总经理的职位,用积攒下来的钱加盟那家品牌咖啡,成为了该品牌的一个代理公司总经理。
从普通业务员一直打拼过来的陈刚,深知一路走来非常不易。
当开始“领导”数十人在东莞创业时,陈刚尽自所能为员工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并为每一个员工都买了医疗保险。“跑业务其实很辛苦,原来我的领导没有想到这点,我可不能不替员工想想”。
替“陈刚们”想想的,还有“陈刚们”工作过的城市。2005年3月,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启动,这种以互助合作形式解决劳务工医疗保障的尝试,开创了全国先河。
但是,在外奔波了近二十年的陈刚,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局外人”的感觉,和本地人再怎么交往都会有距离感。尽管他已经买了房子、开上了车子、成为了总经理,已经完全成为一个“广东人”、一个“城市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永远都是一个农民”。
和陈刚相比,儿子陈磊却更愿意成为“广东人”。
当陈磊偶尔在暑假时到广东和父母小住时,他跟着父亲和客户、同事一起饮早茶、烧香。对这一切,陈磊充满了新鲜感,毫不排斥。
如今,陈磊已经当兵一年多。对于儿子的未来,陈刚有自己的计划:陈磊退伍后先让他在外面打工一年,体会自己曾经历过的辛酸苦辣,然后再让他回到公司,从一个最底层的业务员做起,慢慢熟悉公司的运作、业务员的培养、客户的维护和厂家关系的处理等,等陈磊处理问题成熟后,自己把公司交给儿子,再退休回四川老家。
这一整套计划,陈刚并没有告诉儿子。“我们上世纪60年代生人还是想要落叶归根,这个他还不懂。不过,像他这样的年轻人都是喜欢在外面的。”一直在细细观察儿子的陈刚很相信自己的计划,“儿子喜欢这里,我想他不会拒绝的”。
不管陈刚是不是计划,当“陈磊们”长大后,他们注定会进入父辈们适应多年、拓展多年的城市,他们的故事也注定会与父辈不同。
农民工学习法律成律师后为民工维权 周立太供图
我出生在重庆开县一个农民家庭,家境贫寒,上学只读到小学二年级。十八岁那年,我参了军,四年后回家务农。1979年底,我决定外出打工。
1980年初,我来到湖南安乡的砖瓦厂打工。我可以算作是第一批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在砖瓦厂,我每天干活12个小时,有时甚至一整天都不休息。除了停电、下雨才能休息外,我没有其他休息日,工资也经常被拖欠。为了改变生存现状,我开始自学法律。
1983年,全国都在各乡镇组建法律服务所。那时我已返回老家高桥村,给开县司法局写了一封自荐信。1985年8月,开县司法局在开县陈家区(现为长沙镇)组建法律服务所,我由此受聘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986年全国首批律师资格考试,当时参考没有学历要求,只要报名就可以参加。我有幸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
1996年4月30日,开县南门镇徐昌文夫妇在深圳龙岗区大鹏镇一玩具厂下班后,在回出租房的路上被一辆香港货车撞死。我受委托,前往深圳办理此案。此案历经5个月,共赔偿33万元,在深圳开创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赔偿的先例。
办完徐昌文夫妇交通事故及工伤赔偿案后,我准备回家,但却接到了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法庭庭长的传呼,说他的一个老乡名叫彭刚中,在宝安区石岩发生了工伤,要求我为其代理此案。
彭刚中1995年受聘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某塑胶厂。1996年8月,彭刚中在工作中不幸被机器压断左上臂。依照深圳市劳动局1993年发布的123号文的鉴定标准,经宝安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级残废。劳动部门认为只能按1993年深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79元为基数赔偿3万余元。这是当时宝安区政府的规定。
经鉴定,彭刚中需安装假肢。我认为,在假肢更换费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参照《广东省道路事故处理规定》,一次性付清假肢更换费。
我代表彭刚中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由厂方赔偿172000元。厂方不服上诉后,深圳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决。
彭刚中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留的是我的传呼。一天,我突然接到法庭传呼,说彭刚中的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并已领走。
接下来的3年多,我共代理这类工伤赔偿案件200多件。1999年,深圳市正式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修改,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可获得假肢更换费赔偿,结束了打工者断一只手仅能获赔33101.25元的历史。
2001年,我代理的吴雪等56名中国女工被韩国企业老板非法脱衣搜身一案,这起官司的意义已远超出诉讼本身,是中国公民法制意识增强和国家法制逐步走向健全的表现。国内外媒体对此案作过大量报道。1998年6月18日以来,先后有国内外2000多家媒体对我为农民工维权作过大量报道,从而引起政府高度关注农民工权益,同时也促进了立法的完善。
从1996年5月1日至今,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总所、万州分所、深圳分所先后受理了万余件民工案件。其中工伤2000多件,追索社保2000件,追讨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4000件,其余均为农民工告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诉讼。
我从一个农民成长为“农民工律师”,这本身就证明了30年来中国法治的进步。改革开放改变了我的命运,让我实现了一名律师的社会价值。
□1984年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这表明实行了30年的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就业管理制度开始松动。
□1992年
邓小平南巡讲话,乡镇企业、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大发展,对廉价农村劳动力产生强烈需求,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进入一个高潮期。其后的两年,每年的农民工数量均成倍增长。
□2003年
6月20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终结了收容遣送的历史。新办法提出了全新的自愿救助的原则,取消了强制手段。
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严打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到2007年,全国各地偿还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其中清付农民工工资330亿元。
□2004年
中央“一号文件”下发,第一次从理论上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首次将进城务工人员列为产业工人。
当年1月起,东莞首次官方确认民工紧缺,随后波及到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福建沿海地区、环渤海地区,并向中西部地区纵深发展,其中尤其以珠三角地区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