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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述评:必须严厉打击房地产用地“撂荒”现象

2009-12-24 10:43:16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王立彬)国土资源部23日宣布对北京、上海、浙江等9个省区市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挂牌督办,以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精神,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闲置房地产用地高达1万公顷左右,房地产用地“撂荒”严重扭曲土地供应与住房供应间的正常链条,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增长起了推波助澜作用,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严厉打击房地产用地“撂荒”,必须做到有法必依。目前,针对闲置土地乃至开发商“囤地”现象,从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都明确规定了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调查表明,全国闲置的约1万公顷房地产用地中,因规划调整为主的政府部门原因以及司法查封的,约占55%。对此,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负起责任来,不“因公废法”,不踢皮球,要依法尽快协调各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使用盘活房地产用地存量,尽快为房地产市场舒通血脉。

      在房地产用地“撂荒”中,群众意见最大的,就是开发商或打着开发商旗号的“地贩子”“囤地”行为,对此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多年来,在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界,“不盖房子、只倒土地”的所谓开发商为数相当多。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一个主要手段,就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在地价房价上涨过快时,增加土地和房屋供给。而“囤地”扰乱了土地与住房之间的供需信号。因此对城市闲置土地,宗宗过关,块块清账,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已供土地开发和利用效率,有效抑制房地产价格非理性飙升。

      开发商“囤地”的另一个动机,就是到资本市场“圈钱”。以囤积土地为抵押,可以到银行贷款,可以通过囤积土地实现固定资产增加,再到资本市场圈更多资金。因此,要打击房地产用地“撂荒”,必须充分估计房地产用地的金融属性,土地调控、银行监管、证券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控制土地资本化的速度、程度,防止房地产引发的金融风险。

      多年来,许多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当地居民随口都能说出几块“荒地”来,有的地块倒手不止三五次,只要有关合同信息全部公开,已供土地受让人、位置、面积、用途、成交时间、成交价格、出让金缴纳情况、合同约定开竣工时间等信息,一上网、二上墙,发动群众监督,对房地产用地“撂荒”查证虽有一定难度,但并不复杂,关键是要出重拳,动真格。

责任编辑:何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