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福州理论在线 >> 时政要闻 >> 高层关注 >> 正文

我国司法改革各项任务有效推进

2012-10-10 10:24:03来源:人民日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表《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白皮书发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目前,中央确定的各项司法改革任务都得到有效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

  兼顾司法公正与效率

  姜伟表示,针对司法效率低、周期长的问题,创新、便捷、低成本的司法程序,是各国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我国司法改革在改革价值取向上兼顾司法公正与效率两个方面,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通过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提高司法效率。

  一是在各诉讼领域普遍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二是简化立案程序,建立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工作机制;三是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四是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高效便捷地维护群众的诉讼权益。

  保障公众知情权

  知情是监督的前提,公开透明已经成为司法的共识。姜伟表示,中国全面实行审判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外,其他案件的审理都向社会公众公开。除此之外,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还完善了以下制度:

  一是健全司法公开制度;二是建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三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四是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

  司法改革需要顶层设计

  针对一些认为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容易存在“自上而下改革”、“封闭改革”的观点,姜伟强调,“自上而下改革”是各国司法改革共同遵循的规律。司法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涉及国家司法的基本制度,需要顶层设计、总体规划。更重要的是,司法改革必须依法进行,同时又势必突破现行法律的规定,否则就谈不上改革。自上而下的改革可以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先修改法律,再实施改革。

  对于“封闭改革”的观点,姜伟表示,中央提出的司法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群众路线,司法改革凝结了各方面的智慧。

  防止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而且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姜伟表示,中国的司法改革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突出人权保障,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防止冤假错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二是强化证人出庭作证;三是保障并强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四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五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强司法活动的社会监督。

  姜伟表示,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总体上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司法改革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

  目前的各项改革措施是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司法改革还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推进。(记者 白龙)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