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
(2009年8月6日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发挥省会中心城市服务全省的重心辐射作用,努力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打基础、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福州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重大责任、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充分认识重大责任。国务院《意见》的出台,表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已经成为中央部署的战略任务和福建人民必须肩负的重大使命。福州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省会中心城市,是全省的重心所在,代表着福建的形象,地位重要、责任重大。当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福州有责任率先发展、加快发展,增强综合实力,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全局中凸显省会重心地位;有责任抓住机遇、突破重点,壮大闽东北一翼,加快延伸两翼、对接两洲、拓展一线,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全局中凸显省会带动作用;有责任整合资源、挖掘潜力,推进港口资源、旅游资源、科教资源、文化资源和侨台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布局中凸显省会综合优势;有责任拓宽视野、提升境界,敢为人先、敢闯敢试,在科学发展上积极作为,在两岸人民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全局中凸显省会发展气势,努力在建设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中当示范、作表率。
担当使命、履行责任,我们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中华民族核心利益、促进祖国统一的大局出发,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按照“六个着力”要求,坚持“四个重在”、“四求先行”、“四求作为”,全面落实《意见》和《实施意见》、《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榕台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城市;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福州,努力建设具有实力、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滨江滨海省会中心城市,为全局作出更大贡献。
(二)准确把握发展定位。着眼于凸显福州作为海峡西岸省会城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和强化服务全省的重心辐射作用,我市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定位是:
——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城市。发挥距离台湾本岛最近、“两马”交流先行的独特优势和工作基础,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继续在榕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先行先试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全面提升榕台对接水平,把福州建成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
——带动辐射周边地区发展的综合通道。
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加快推进以省会为联接枢纽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以福州港为主体的海峡西岸北部港口群,构建以海港、高速公路、铁路和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使之成为支撑带动闽东北一翼协调发展、服务促进中西部地区共同发展、深化拓展两岸交流合作的综合通道。
——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有序推进开发区、投资区扩区升级,加快榕台产业深度对接,促进形成闽江口产业对接集中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冶金、纺织、船舶修造等支柱重点产业,加快工业经济向江阴、罗源湾两大港区为重点的“南北两翼”集聚,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
——海峡西岸现代服务业中心。发挥省会城市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密集和科教文化资源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金融服务中心、商贸物流中心、信息研发中心和服务外包基地,积极打造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形成以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发挥其辐射服务周边地区发展的作用。
——生态优美的宜居城市。立足良好的生态基础和人文底蕴,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福州建设,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着力打造适宜创业、适宜生活的宜居城市。(三)科学确定发展目标。按照有步骤、分阶段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要求,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是:
——到2012年,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效,一些领域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60亿元;节能减排成效位列全省前茅,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城乡文明程度大幅提高,争取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有效发挥,对台先行先试作用更加凸显。
——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力争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到2014年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比全国提前六年、比全省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发展壮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率先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榕台经济融合程度不断加深,两岸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统筹协调能力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和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省会城市更加和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宜居城市全面建成。
二、全面落实福州在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着力先行先试,构筑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目标任务:
福州 (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基础设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启动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榕台经贸合作取得新成效,先行建成两岸直接“三通”的综合枢纽和主要通道,建成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
工作举措:
1.推动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紧紧抓住中央赋予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机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高标准建设环岛公路、平潭海峡大桥、客滚码头,加快京台高速长乐段和平潭第二大桥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满足开放开发需求的交通、电力、供水体系;扎实推进产业发展,优先发展旅游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优农业、现代服务业;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着力实施“北拓西进”的城市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开展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推动对台文化产业合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突出抓好海洋和海岸带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在促进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实施更加优惠政策,创办两岸产业合作园区、特色文化产业区和两岸教育合作园区,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创新投融资体制,形成多元开发格局。组建平潭岛开发建设投资公司,吸引中央和省国有投资公司参与开发建设,推动设立两岸合作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启动区和福州保税港平潭分区、平潭商品贸易自由区,开辟两岸人员往来绿色通道。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综合实验区、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综合实验区及省会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2.打造榕台经贸合作集中区。推动放宽台商投资的股比限制,落实增加对台合作的用地指标等政策措施,加强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及科技园区等合作对接,吸引国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落地,加快形成以闽江口区域为主的产业对接集中区,促进榕台产业深度对接。依托福清、马尾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福州软件园、高新园区产业基地,重点加强软件、IC设计、信息服务以及光电子产业、平板显示产品产业链、计算机硬件、集成电路芯片产业对接,增强电子信息产业配套能力。依托东南汽车和戴姆勒汽车整车厂,鼓励引进台湾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配套项目,做大做强海峡(青口)汽车城。完善提升福清洪宽台湾机电园,承接台湾数控机床、精密仪器、风电机组等产业转移,建设两岸机电产业合作示范区,打造福清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强榕台服务业合作,积极引进台湾大型物流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把福州打造成为大陆台资企业所需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供应中转中心和海峡两岸区域性的物流枢纽中心。吸引台资银行机构来榕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合作,支持榕台两地保险机构开展股权合作和开放两岸保险市场,把福州建成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福州保税物流园区开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建设对台离岸金融市场,扩大两岸货币兑换范围,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开展外省暂住人员和外地临时来榕人员赴台旅游就地办证试点工作,扩大大陆居民从我市口岸赴台旅游,推动办理台湾本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签证,着力培育双向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榕台互动旅游黄金通道。加快建设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八大园区”为主体的榕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密切对台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台湾农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及管理模式的引进、试验和推广,提高榕台农业合作规模和层次。扩大对台渔业和渔工劳务合作,将海峡(福州)渔业周暨海峡(福州)渔业博览会办成海峡两岸渔业盛会。继续率先扩大台湾农产品和商品准入及零关税种类和范围,做大做强马尾“台湾商品市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
3.积极拓展榕台“三通”直航。在巩固福州至台北、高雄空中客运直航常态化的基础上,拓展福州至台中客运直航航线,推动增加直航定期航班配额,开展空中货运直航业务。推动榕台两地直航港口互设办事机构,拓展代理业务,巩固
和提升福州至高雄港、台中港、台北港、基隆港等港口海上货运直航的常态化。加快福州马尾青州万吨级对台滚装码头改造建设,率先开展两岸滚装运输业务,推动沿海口岸全部开放为对台海上货运直航航点,拓展榕台两地海上货运直航业务。完善“两马”航班协调管理机制,实现“两马”海上客运航线延伸至台湾本岛常态化,使之成为两岸人员直接往来的重要中转通道。力争早日开通福州港至台湾的海峡快捷走廊,扩大福州港至台湾中北部港口海上客运直航航线。加快长乐国际机场两岸邮件封发处理中心、海峡两岸邮政枢纽中心建设,率先组建两岸邮轮公司,争取先行开通对台邮政专船航线、对台邮件航空包机运输,把福州建设成为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推动沿海县(市)与马祖铺设海岸通讯电缆,实现榕台两地电信对接,建设两岸邮政电讯直通口岸。加强对台口岸集疏运网络和查验设施建设,简化通关入境手续,提供便利通关条件。
4.推进榕台特色交流交往。持续办好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等涉台经贸交流合作品牌活动,促进各类产业交流专项活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建立榕台文化交流的常态化机制,提升船政文化、寿山石文化、佛道教文化的交流层次和内涵,推动闽剧、评话、伬唱、十番音乐、软木画、脱胎漆器等民间文化的对台交流,打造闽王文化、陈靖姑文化、陈文龙文化、大熊猫文化以及“两马”同春闹元宵、海峡两岸合唱节、青少年夏(冬)令营等榕台文化交流品牌。拓展榕台两地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之间的合作交流,引进台湾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海峡两岸职业教育和培训基地,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推进榕台两地新闻、卫生、体育和环保、气象、地质、地震等领域交流合作,推动市属媒体赴台驻点。推动与台北市、台中县、基隆市等城市对口交流,支持各县(市)与台湾地区的县、乡镇(街道)对口交流,积极推动市人大、市政协与台湾民意机构、中上层人士、台湾民众的交流活动,加强福州行业商会与台湾同行业组织的交流。密切与旅台福州同乡会联系,增强台湾同胞对祖国大陆的向心力。
(二)强化发展保障,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目标任务:
现代化交通体系和能源基础设施、城乡公共设施更加完善,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榕台“三通”往来的需要。2012年,高速公路里程力争突破500公里,基本实现所有县(市)通达高速公路;铁路运输明显改善,通车里程达到460公里以上;福州港新增生产性深水泊位21个,建成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的亿吨以上大港。
工作举措:
1.打造快速便捷的海峡西岸交通枢纽。提升以福州为枢纽的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的综合运营能力。围绕发展大港口、大物流,科学规划福州港“一港四区”的功能布局,积极推进港湾资源整合,推动港口资源深度开发。抓好江阴港区、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可门港作业区等在建5万吨级以上泊位建设,动工建设罗源湾港区将军帽15万吨级泊位、可门港作业区30万吨级泊位等,加强航道、锚地、防波堤等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港口集疏运条件,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借鉴国内外先进港口经验,高水平建设发展罗源湾港区、松下港区大型散货码头,提高散货堆场的现代化组织管理水平,力争建设国内一流的散货港区,推动福州港成为集装箱和大宗散杂货运输相协调的海峡西岸北部国际航运枢纽港。实施长乐国际机场停机坪扩建、候机楼改造工程,完善榕台空中直航的设施条件,形成福州国际机场为主的干支线机场相结合的空港布局,增强空港门户枢纽功能。改善福州铁路运输格局,重点推进建成火车北站改扩建、南站新建工程,以及福厦、向莆、京福高速铁路福州段和江阴港区、罗源湾南北岸港区的铁路支线,加快动建沿海货运铁路、福厦城际铁路福州段等项目。按照建设便捷交通走廊的要求,重点推进建成机场高速公路二期、渔平高速公路、福泉高速公路(福州段)拓改、福永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福州南连接线等项目。
2.建设安全可靠的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坚持以节能、减排、低碳为发展方向,扶持发展以核电、风电为主的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建设福清核电站和福清、平潭、连江风电等清洁能源、新能源基地,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潮汐能等开发利用。重点加快建设华能电厂三期、可门华电三期、江阴国电二期、鲁能火电厂等大型电源项目,形成多种能源互补的电力发展和保障体系。加强电网规划建设,争取五年内动建并完成8条500千伏重要线路约580千米、33条220千伏重要线路约869千米、59条110千伏重要线路368.7千米。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优化能源结构,做大可门煤炭储运基地,规划建设沿海石油储备基地,强化能源保障。
3.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尽快动工建设城市地铁一号线,推进南江滨东段、林浦大桥、螺洲大桥、马尾大桥等路桥建设,加快贯通三环、四环(绕城高速)。继续实施丁字路、断头路改造,推进城区四大城门出口快速交通干道及交通节点建设,构建二环路、三环路连接通道,实现与绕城高速的无缝对接。大力推进公交优先发展,今明两年新增和更新1000辆公交车,开辟精品线路、大站快线等不同功能的公交专线,建成较为完善便捷的公交专用道网络。进一步健全城市供水、供气、防洪等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努力改善乡村交通、饮水安全、人居环境等条件,规划建设江阴半岛、龙高半岛、平潭岛等跨区域、流域的水资源配置工程。
(三)推动转型升级,做大省会经济总量
目标任务:
形成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体系,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左右,“南北两翼”四县(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以上。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规模占经济总量的45%以上,争取建成海峡西岸最具吸引力的会展城市、中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基本建成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效益明显提升。
工作举措:
1.打造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坚持以规模扩展、产业转型、结构调整为主线,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突出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率先形成技术创新化、产业集聚化、制造信息化、标准国际化、资源集约化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等主导产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轻工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铝深加工、光伏太阳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设备等新兴产业。突出抓好一批工业大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产业园区整合和提升,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产业布局体系。
2.积极推动产业向“南北两翼”集聚。加快载体建设,创新投入机制,引导“南北两翼”突出发展化工、冶金、能源、船舶修造、装备制造等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临港工业,推动工业经济向“南北两翼”集聚,培育壮大临港工业集群。坚持港区建设与园区发展有机联动,加快推进铝深加工产业园、不锈钢产业园、光电科技园、精细化工园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构建闽江口产业集中区,打造沿海先进临港产业带。
3.建设海峡西岸现代服务业中心。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依托江阴港区物流中心、福州保税区物流中心、可门散杂货物流中心、松下粮食物流中心等节点,建设联结两岸、辐射内地的现代物流中心。建成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及相应配套设施,积极争取举办有影响的国际性、全国性展会。突出抓好海峡(南通)商贸物流园区、马尾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商贸服务业档次和水平。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依托福州软件园,大力发展软件服务外包和创意动漫产业,争取获批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加强银地合作,做强市属金融机构,优化服务区域发展的金融环境。提升楼宇经济,壮大总部经济,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品牌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吸引国内外知名大企业来榕设立地区总部、配套基地、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加快闽江旅游景观带开发建设,培育发展一批历史文化、生态温泉、滨海度假等特色旅游项目,推进闽东北旅游协作区建设,提升福州旅游城市品牌。
4.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毫不松懈地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做大做强水产、果蔬茶、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突出发展以水产品加工为重点的农产品加工业,集中扶持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培育发展连江海西水产品加工基地等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加快土地整理,促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继续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品牌农业,鼓励发展生态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增加产业比较效益。推进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大力实施“星火计划”,着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农药、新肥料。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5.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拓展远洋和深海渔业,吸引台湾企业在我市设立渔业基地,推广名优新品种和生态养殖模式,建设生态型海水养殖和海水产品加工基地,培育海洋药品、保健食品、海水综合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形成产业集聚、优势突出的临港经济密集区。
(四)统筹区域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目标任务:
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省会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进一步增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幅度进一步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加快。2012年建成区突破220平方公里。
工作举措:
1.壮大省会中心城市。加快实施“一城两翼双轴线”发展战略,推动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跨越式、组团式发展,构筑临江向海、山水相间的滨江滨海现代化城市新格局,在规划、建设、环境、管理等方面实现新提升,增强其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编制实施《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持续提高详细规划的覆盖面,推动城市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配套。加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规划、论证、报批工作,推进部分县(市)成建制撤县改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整合资源优势,加快中心城市的发展。
2.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充分把握海西建设机遇,进一步明确区域发展新要求,坚持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加快构筑“提升中心城区、拓展南北两翼、推进东西两片”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中心城区要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带动各种要素集聚,突出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发展都市型经济,迅速提升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层次,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带动辐射功能。“南北两翼”县(市)要以项目集聚为抓手,以深水港区为依托,努力构筑产业发展新高地,统筹港区、产业园区与城区的规划建设管理,打造福州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东部片区要充分发挥海陆交通便捷的区位优势,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滨海经济走廊,为省会中心城市发展打头阵、挑大梁。西部片区要强化沿海意识、开放意识,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县域经济自身发展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3.着力推进城镇体系建设。按照“挖掘潜力、完善功能、增强集聚、优化发展、凸显特色”的要求,积极培育发展中小城市,加快建设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发展闽江口城镇群。要以现代城市的理念规划县(市)城关、中心镇建设,加强重要通道、关键节点的景观建设和绿化美化,优化功能布局,推动县城和中心镇规模做大、产业做强、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建制镇发展成为中心镇,促进农村人口与产业向中心镇集聚,推动小城镇建设规模化、特色化。加强镇村建设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改善中小城镇的投资、就业和居住环境。
4.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发挥“双百工程”载体和抓手作用,继续按照“两年一轮滚动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推进试点村建设,注意积累经验、突出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根据各地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经济,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加大农村民生工程实施力度,以实施农村公路网络和饮水安全工程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实施“家园清洁行动”为抓手,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培养新型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工作机制。
5.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机制,对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公路、公交、电力、电信、信息、邮政、供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城中村”改制进程。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金等对农村的支持,推动城乡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共同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积极构建农村现代商贸网络。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城乡一体化先行先试。
(五)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目标任务:
行政管理体制、所有制体制、市场流通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农村综合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开发区扩区升级取得实质性成效,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高。
工作举措:
1.深化各项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进一步改善软环境。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推动市属国有优质资产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聚,做大做强四大投融资平台和六大产业集团,推动交建、建工等发行企业债券,推进一批有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鼓励引导集体、民营、外资等各类非政府的民间资本依法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积极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土地、技术、产权等各类要素市场,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海域滩涂使用许可制度、小型农用水利工程产权体制、农村小额信贷及涉农保险试点等各项综合改革,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促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开放和多元化发展。完善社会事业共建共享机制,推进社会服务设施资源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2.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坚持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进一步优化外资结构,引导外资投向重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强化优势产业龙头项目引进,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开展产业链配套招商。充分发挥我市海外华侨华人众多、爱国爱乡、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引导更多的海外侨胞来榕投资兴业。依托海外榕籍乡亲社团,加强与华人华侨团体、海外留学生组织与重点专业性社团等的联系,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发挥异地商会的作用,深入实施“回归工程”,鼓励在外榕商回乡投资发展。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实行统一的土地、税收政策,营造公平、开放的投资环境。依托国家级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精心培育重点产业出口基地,扩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服务产品和农产品出口,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扶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建立健全进出口预警、产业损害预警和反技术壁垒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加入跨国采购链,有效拓展国际市场。加大对出口企业应对危机的扶持力度,提高出口退税速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实体及外贸出口的影响。鼓励进口重要资源、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建立生产企业进口重要原材料价格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企业“走出去”,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开展海外投资并购活动。
3.推动开发区扩区升级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发展。积极争取福州台商投资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推动长乐滨海工业集中区、青口投资区、江阴经济开发区、罗源湾开发区、可门开发区等省级开发区整合升级工作。积极拓展开发区的功能,力争在用地规划、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先试。扩大区港联动政策覆盖范围,加快福州保税物流园、福清出口加工区、铁路物流园区、福州新港1—9号泊位的资源整合和开发建设,创建福州保税港,推广应用“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推进与台湾基隆港区开展自由贸易试点业务对接,打造具有海西特色的两岸自由贸易实验区。加强榕台特殊海关监管区和管理机构的合作,推动两地通关作业管理信息化、互设办事处和实现有关单证互换互认。
4.推动区域合作联动发展。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机制,进一步推动榕港、榕澳在金融、旅游、物流、中介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合作,提升榕港榕澳经济合作层次和水平。探索建立闽东北一翼产业、交通、环保、信息、能源资源等领域的协调机制,推动合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促进闽东北地区与长江三角洲对接。持续推进闽浙赣皖15地市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等区域经济合作交流,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带动辐射作用。
(六)发挥科技优势,提升区域创新和人力资源建设水平
目标任务:
省会城市科技、人才等资源的比较优势有效发挥,产学研合作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建成,争取到2012年全社会科技投入、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一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7%以上;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支撑体系基本确立。
工作举措:
1.健全完善科技发展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省会城市高等院校密集、研究院所众多、科研实力雄厚的独特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对接合作,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营造有利于社会资金投入科技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完善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突出企业自主创新,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的作用。强化科技支撑引领,加强产业转型升级技术和高新技术、发展新兴产业的技术开发,实施一批区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产学研重点科技项目,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创新型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大力普及科普知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2.积极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升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健全软件设计、集成电路、动漫娱乐、信息传媒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鼓励构建产学研合作联盟,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强化福州市“科技成果对接网站”功能作用,加强福州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鼓励和支持台湾科技界、企业界参与高新园区建设,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创新平台,促进两岸科技项目对接。全面实施鼓、台高新区提升工程,规划建设福州高新区(上街)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加快形成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使之成为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转移的载体和平台。
3.推进人力资源建设。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推进高端人才培养计划,落实“海西院士”制度和专业技术人才海外研修工程,培养学科技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一线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落实与上级机关的干部挂职交流机制,加强党政机关干部人才培养。发挥省会优势,加强人才培训、储备、科研、创业和引智示范等各类基地载体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引进、评介与激励政策,围绕创新平台建设、产业升级、重点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集聚人才,建设海西省会人才高地。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建成福州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福州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加大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和整合改造力度,推动各县(市)建设一批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加快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步伐,着力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形成与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初、中、高级技工、技师队伍。健全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形成充满活力的人才创业交流发展平台。
(七)繁荣闽都文化,着力提升文化软实力
目标任务:
文化强市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闽都文化特色鲜明,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地域特色文化产业实力明显增强。2012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以上。
工作举措:
1.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海峡奥体中心、海峡图书馆、海峡群众艺术馆、海峡妇女儿童中心等一批场馆,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加大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完成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改造提升,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建设工程覆盖所有行政村,农村电影放映和健身路径村村通等工程建设不断扎实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激情广场”、“社区文化节”、“企业风采展示”以及各类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健身活动,不断丰富“南后街元宵灯会”、“民俗文化节”、“读书月”等文化品牌内涵,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可持续发展。
2.推进闽都文化建设。大力加强闽都文化理论研究,全力打造闽都文化品牌,加大闽都文化宣传力度,扩大闽都文化影响力。加快“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船政文化主题公园、昙石山文化遗址开发、寿山石大观园、寿山国家矿山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乌山历史风貌区、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上下杭历史风貌街区等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项目,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各类教育基地、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积极做好民间艺术、工艺项目、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申报评选工作,彰显闽都文化独特魅力。
3.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大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加快出版印刷发行业、广播影视服务业、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创意业、动漫游戏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实现文化资源深度开发,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打造闽都文化旅游品牌项目,建成一批传统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建设,建立全市广电数字化新体系。推动动漫影视、网络游戏、工业设计等的研究和开发,打造品牌产业项目,提高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漆艺、工艺、印刷、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基地,扶持发展网龙、华奥等龙头企业,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把福州建设成为海西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4.深化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2009—2011年度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健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创建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广泛开展以“爱我有福之州”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群众对城市的认同感、归属感,调动参与创建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深入开展文明礼仪、道德规范的普及教育,深化道德模范评选和基层各类创建活动,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八)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省会社会和谐稳定
目标任务:
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入全省前列。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巩固提升。
工作举措:
1.加强劳动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拓展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试点范围,建立健全创业培训、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大力推进青年创业计划“农产品直供基地”项目、青年农业专家服务团、“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福州站等一批创业平台建设,引导更多劳动者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形成向最基层延伸的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进城农民工返乡创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等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就业扶贫工程”,基本做到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关闭和破产困难集体企业、街居企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实施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特别关注困难台胞台属、侨胞侨属的救助。完善各类优抚安置政策,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重视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少数民族事业,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加快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3.加快发展教育卫生事业。深入实施“教育强市”战略,下大力气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规范民办教育,优化高等教育学科设置。加快城市新区学校建设,加大农村学校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力度,完成中小学校校舍抗震安全加固改造。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力度,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任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医疗救治体系。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继续推进创建全国社区卫生示范区建设工作。发展特色中医药事业,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医重点和特色专科,创建一批国家、省级农村中医县、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严管,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平安福州”建设水平。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推行“以房管人”、“一证式、一站式”等行之有效的服务管理模式,严密防范和打击涉及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加强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教育、救助、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科技强警,建设城区统一的视频监控网络体系,大力推进特殊行业视频监控和信息管理共享平台建设。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应对网上恶意炒作、串联煽动、渗透破坏的能力,坚决打击网上非法活动。加强市区交通组织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畅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信访工作“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依规快速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治市,切实维护省会社会稳定。
(九)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
目标任务:
“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成果巩固提升。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以上,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9%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
工作举措:
1.改善生态环境。抓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强化陆海统筹、山海联动,优化环境功能布局,最大限度地保护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施水、大气、声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强化纺织印染、石板材、建筑陶瓷、禽畜养殖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深入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障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完善闽江、敖江等流域生态补偿具体实施办法,推进生态环境跨流域协同保护。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产与生活环境。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农业示范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构筑城乡绿色安全屏障。加强湿地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切实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良好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建设,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安全危机防范,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能力。
2.提高人居环境品质。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山体、内河,实施城市景观整治工程,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加快“两江四岸”修建性详规编制和城市景观设计步伐,规划建设有特色的城市标志性建筑,加快建设公共开放绿地、沿江滨路绿化带等城市公共空间重要节点。美化城市公园、绿地、广场环境,继续改造提升西湖公园、鼓山国家级风景区、温泉公园、儿童公园、白马河公园、金鸡山公园、烟台山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加快完成内河整治、旧屋区和背街小巷改造工作。进一步认识城市的作用和重要性、科学性和责任性,建立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系,提高城区管理服务水平。
3.完善环保设施。深化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市场化运营体系,积极推行环保设施建设产业化经营,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示范工程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近期重点推进连坂、浮村、洋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项目和红庙岭填埋一期扩容工程、渗滤液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垃圾处理项目,以及红庙岭生活废弃物综合处置环保生态园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空气自动监测站、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和执法装备水平。力争至2010年所有县(市)各建成投产一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
4.推进节能减排。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并实施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节能标准和环保标准,强化节能减排强制约束机制,对新上项目严把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突出抓好冶金、陶瓷、轻纺、医药化工等重点高能耗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加快中心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企业。开发和推广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节能设备、节能工艺,鼓励实施一批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重点行业废弃物再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工业废水中水循环利用率,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三、强化福州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跟进政策举措,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
(一)解放思想,着力实干。主动顺应形势发展变化,转变思想观念,突破思维定势,增强创新意识,发扬敢闯敢试精神,不断拓展作为空间。进一步提升站位、提升思路,用新的眼光审视发展,用新的目标定位发展,用新的思路谋划发展。进一步提升工作要求,弘扬自强不息、勇攀新高的进取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率先行动、率先突破,始终保持发展生机与活力。坚持着眼于做、着力于做,立足当前,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及本意见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统筹起来,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千方百计扩大内需,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着力改善民生,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果。着眼长远,组织力量对贯彻落实中央、省里政策措施的相关重大课题,对省会中心城市在海西发展全局中的“四个不够凸显”问题,对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寻找破解之道,不断丰富完善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拓宽榕台交流交往的领域和途径。
(二)加强协作,注重运作。各级各部门要准确定位、主动作为,形成各地区各有其位、各尽所能、布局合理、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格局。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对基层和企业的服务水平,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创新、创造、创业的热情,最大限度地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上来。坚持项目、品牌、创新、服务“四个带动”一体,强化运作,跟进举措,充分发挥政策的带动效应和倍增效应,用好用足国家及中央各部委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省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配套政策,增强发展动力。发挥省会优势,密切与驻榕部省属单位联系,加强合作,共同服务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建设发展。积极做好对上沟通,强化项目对接,完善项目策划、生成、储备、落地机制,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里重点项目盘子。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坚持长计划、短安排,根据本意见的总体要求,组织制定年度实施方案,逐级逐层分解落实任务,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取得成效。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使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精心谋划,主动对接,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本意见在本部门有序实施。严格责任考核,坚持把本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估考评体系之中,做到每项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反馈、有评估。强化督查机制,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效能办要定期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抓好工作落实。
(四)加强党建,提供保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发展党的先进性,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省会中心城市发展的强大力量。继续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推动省会中心城市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去。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更好地担负起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历史重任。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坚强堡垒。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好内在活力、外在凝聚力、班子合力、工作推动力,做到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负责、敢于问责,艰苦奋斗求作为,求真务实干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先行先试。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统筹实施、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机制,合力推进全市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各项工作。
(五)营造氛围,积极进取。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本意见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定位、任务举措,宣传各级各部门在先行先试中的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形成先行先试的浓厚氛围。围绕海西建设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引导社会思潮和凝聚社会共识工作,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意识,树立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良好形象。加强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和推广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