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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全力打造高新产业集聚区

2010-06-24 09:34:23来源:福建日报

    这个全省唯一的“双优县”,今年加快转变方式,推进县域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18日,记者在位于闽侯县上街镇的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工地看到,园区内的科技东路已全面通车,长4.08公里、宽70米的乌龙江大道和长4.52公里、宽48米的高新大道正在加紧施工,首批6家入驻企业(总部和研发项目)也正如火如荼地建设中……闽侯县有关领导表示,未来,这里将成为福州全新的以高端研发、科技孵化和总部经济为主导的高新科技产业集聚区。

  近年来,闽侯县充分发挥资源、区位和产业优势,加快促进高新产业集聚,使之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在此带动下,全县经济增长势头强劲,去年再次荣列福建经济实力“十强”县和经济发展“十佳”县,成为全省唯一的既“强”又“快”的“双优县”。今年1至5月,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181.78亿元,同比增长69.9%,其中规模工业产值161.08亿元,同比增长83.4%。

建好工业园区  集聚高新产业

  近几年,闽侯县先后规划建设了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培育了汽车制造、传统工艺等主导产业。但在新形势下,如何又好又快推进县域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进高新、生态、低碳等产业,打造高新产业集聚区”成为决策者们的共识。在此主导下,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福州机电产业园、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等新兴工业园区陆续动建,为发展高新产业打下坚实的承载平台。

  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是福州高新区的主体园,规划面积12.35平方公里,主要引进高新产业、总部经济、研发机构等,将成为海峡两岸科技创新和高新产业对接与合作的先行区。项目一期用地4200亩,去年9月动工,主要分为孵化创业园、电子信息技术园、动漫创意园等七大园,以及科技文化展示区、综合配套服务区、高尚居住区、商务配套区等四大区。在今年“5·18”海交会期间,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星网锐捷通讯有限公司等17个项目已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并确定落户,签约总额达62.62亿元。其中,福汽集团总部和研发项目用地160亩,将建设戴姆勒研发中心、汽车研究院等。还有多家企业正在洽谈入驻事宜。

  今年5月刚动建的福州市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总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目前各项基础设施前期工作全面开展,研发中心大楼和园区主干道等基础设施计划下半年投入施工。根据规划,产业园作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对台合作基地、科技服务中心、研发创新基地,将成为福州市承接生物制药产业和精密机械、电子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在今年海交会上签约的台湾LED、中能电力、福抗药业三大项目已签约入驻,总投资额达45亿元,正式投产后年产出将达到100亿元,税收5亿元。

发挥人才优势  建产学研基地

  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毗邻福州大学城,后者已经入驻十几所高校、科研院所和博士后工作机构,在校师生12万人。

  园区负责人表示,未来,高新园可充分发挥大学城科技、人才优势,推动产学研合作,为建设研发中心,孵化高新技术项目,实现高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创造条件。

  有关专家指出,如果把大学城的科研人才请进园内企业,或把企业的员工送进高校,把大学城作为企业培养人才的依托,发挥大学的输血造血功能;或依托大学城联合投资兴建产学研基地——由企业提出申请项目,学校作为技术支持机构,发挥孵化器的作用共同开发产品,均可推动大学与企业的互动。

  据了解,由中国科学院与福建省、福州市政府三方共建的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便将按此模式即将落户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海西研究院初步计划在10月动建,预计2013年建成。到2015年,将辐射400家以上企业,孵化重大科技成果30项以上,培育2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1000位以上创新创业人才,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以上。海西研究院将建设成为产业技术源头的创新基地、高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和海峡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

搭好合作平台  落实扶持举措

  今年“6·18”期间,闽侯县积极为高新产业发展搭建交流合作平台。6月19日在福州举行“中国海西·闽侯高新产业发展对接峰会”,邀请各级领导、专家、项目代表等出谋划策,深入探讨闽侯发展高新产业的思路与举措,拓宽交流合作领域。

  记者从闽侯县发改局获悉,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6·18”对接项目37项,项目总投资4.99亿元,项目主要涉及机械制造、新型材料、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等方面。其中,企业自主创新项目比重加大,共有27项,占对接项目总数的73%。

  为加快高新产业发展,闽侯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配套、“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补助、扶持高新技术产品企业研发及其产业化。对工业企业设立的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迁入闽侯县,对年工业销售收入在10亿元以上、企业连续3年税收增长超过15%(含15%)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可在该县规划商务区内优惠提供使用面积10亩以内的办公用地用于新建办公大楼。

作者:林侃 陈宗兴 责任编辑:胡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