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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市建设战役实施考核办法出台

2010-08-06 09:19:42来源:福建日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昨日联合印发了《城市建设战役实施考核办法》,提出建立战役实施进展情况每旬通报、逐月考核制度,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表扬推广,对工作中的不足予以督促改进,确保如期完成城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办法》提出城市建设战役总体要求是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大干150天,实现城市面貌取得明显改观,特别是福州、泉州市区要有明显变化。

  《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是以各设区市城市建设战役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为主体,每旬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逐月考核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质量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等。考核方式将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旬报、月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初由战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现场考核上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立旬报、月报制度,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各项目年底前计划投资、工作内容、计划完工时间、累计已完成投资、本旬(月)完成投资、本旬(月)完成主要建设内容或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及需协调解决的事项等。《办法》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对滞后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改进,加快项目建设。

作者:吴宏雄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