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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积极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2010-09-02 15:20:06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记者从厦门市政府金融办获悉,该市“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目前,厦门已根据国务院和福建省有关文件,制定出台了《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并初步确立相关工作机制,由厦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规划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推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实体建筑选址工作也已在进行之中。

  与此同时,厦台金融服务业项目对接也有了新的进展。目前,已有2个项目上报监管部门待批,有3个项目达成合作意向,还有台湾多家金融机构正与厦门火炬高新区、厦门国际信托、建发集团等单位就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等问题积极接触、商谈合作。

  针对两岸签署ECFA、《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的新的形势,在确保原有各项法规政策得以落实的同时,厦门市目前也正努力争取中央和省里更多的支持,并将从推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强化涉台金融立法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引进台资金融机构、推进两岸金融合作的配套优惠政策措施。

  鉴于厦门市在两岸金融合作中的比较优势,今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厦门“发挥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先试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其目标定位为:金融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两岸金融服务业对接示范基地、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前沿平台、两岸区域经济一体化重要引擎。(王凡凡 郭洋)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