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福建31.62亿元强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全省高等院校达86所,比“十五”末增加20所
■全省医院每千人口病床数2.74张,比“十五”末增加0.34张
■全省24万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20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社会事业座谈会暨县级医改培训会于25日在福州召开。会议透露,“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事业投入持续加大,共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31.62亿元,其中中央18.44亿元,省级预算内13.18亿元。
五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将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扩大以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高等院校达86所,在校生人数达64.7万人
到2009年底全省已有60个县(市、区)实现了“双高普九”,覆盖全省人口总数的70%,全省小学阶段学龄入学率为99.97%,初中入学率为97.47%。2010年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1%,完成“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
五年共扶持16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10多所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实训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地方政府和学校自筹投入约8亿元,新增教学实训设施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新购实验设备1万多台(套)。初步实现每个设区市有若干所和每县(市)有一所骨干的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提升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能力。
重点推进了福州大学、福建师大、福建医大等10所省属和地方高校新校区,以及厦门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福州大学“211工程”建设。截至2010年10月,全省高等院校达86所,比“十五”末增加20所。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达64.7万人,比“十五”末增加21万人,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5.2%,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改、扩建700多所乡镇卫生院
建成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外科楼、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外科楼、福州市艾滋病诊疗中心、省精神卫生中心、省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等医疗卫生项目。
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改、扩建700多所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添置了一批基本业务设备。推进79个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扶持7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到2009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4.82万张,其中县级医院床位总数2.67万张,乡镇卫生院床位总数2.15万张,卫生服务能力有所增强。全省医院每千人口病床数2.74张,比“十五”末增加0.34张;每千人口医生数1.49人,比“十五”末增加0.98人。
新建和改造59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建成了中国闽台缘博物馆场馆建设、昙石山遗址博物馆、省广电中心、福建大剧院、福州三坊七巷等一批文化项目。至2009年底,全省拥有文化馆85个,图书馆85个;新建和改造了59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施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13144个。
省体育中心“一场二馆”改造、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泉州全国农运会体育场馆和莆田省运会体育场馆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启动并实施了全民健身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城乡全民健身设施逐步完善,全省共有新建体育场地近10000个(大部分为农民体育健康工程点)。
9个县先期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2009年底,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85万人、504万人、348万人、379万人。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含全省大学生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参加医疗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参保率分别达到90%、72.71%、95.28%。全面解决关停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平均养老金达1280元/人月。
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26个县列入试点,其中9个县先期启动,截至今年10月底参保人数达193.3万人,参保率达90.3%。
全省24万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20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强化城市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50元和130元。(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