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指数”:福建跨越发展新坐标
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大力提升我省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立即引发社会各界关注和热议。
幸福是什么?如何衡量“幸福指数”?如何提高“幸福指数”?20日,在福建省委政研室主办、江夏学院协办的“大力提升我省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研讨会上,各界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负责人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让百姓在经济数字变化中切实改善生活
“‘幸福指数’首次写进了‘十二五’规划,释放的信号令人期待。”福建省社科院副院长黎昕认为,“幸福指数”新提法意味着政府的执政理念将有积极的转变,符合百姓的期待和愿望。
那么,该如何衡量幸福指数?由于幸福具有主观性,制定评价的指标是否能够真实反映人们的幸福感,成为专家热议焦点。在指标设置方面,有的专家提出采用收入、家庭关系、就业、社会平等和健康等指标来构建宏观幸福模型;有的专家提出将幸福指数分成客观和主观两类指标,加权后得出综合幸福指数等。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林擎国教授认为,让低收入群体有所居、让就业难不再成为大学生拦路虎、让交通不再拥堵不堪、让看病难看病贵不再成为百姓之痛、让青山绿水告别污染、让物价不再飞涨、让社会保障大树荫蔽全民、让公平和正义的阳光洒满人间……这些都是当今社会影响百姓幸福感的主要因素,“把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幸福就离我们不远了。”
“经济发展的本质是为了追求幸福而不是物质本身。我们在发展之路上千万不能迷失了方向。”江夏学院副院长叶文振教授认为,对于一个经济体的发展来说,其最重要的结果不是发展数字本身,而是要让人民切实地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快乐,要让人民在各项经济数字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切实地改善生活,增加他们生活中的幸福。
发展模式要从“唯GDP”转向“唯民生福祉”
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政府应当如何作为?与会专家纷纷给出“幸福药方”。
“虽然有钱不一定幸福,但建设‘幸福’福建,首先还是要把经济搞上去。”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一定的物质基础是幸福的必要条件。政府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进一步壮大实力,才能夯实我省人民群众的幸福之基。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要从“唯GDP”转向“唯民生福祉”,将发展和增进福祉进行相统一,使全省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同时,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是增进人民幸福、建设幸福社会的突出任务。”专家表示,要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突出抓好住房、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体育健身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
“开着宝马喝污水是对不顾环保盲目发展的最大讽刺。因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民众健康和幸福的基本保障。”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福建要防止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现象,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以建设“森林福建”为突破口,积极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增强我省人居环境的舒适感,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另外,要加强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让人民群众活得更有尊严、更加舒心顺气。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利益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给百姓提供话语权,营造民主氛围,保证人民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此外,不少专家还建议将幸福指数评估体系纳入我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范畴,发挥幸福指数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导向、评估、监测、调节、激励等作用,在全省开展幸福县(市、区)活动,掀起“用幸福引领跨越发展”的热潮。
“提升幸福指数这个甜蜜的事业,期待政府部门更多作为。”叶文振教授认为,在保证经济平稳发展的前提下,政府部门应该更加注重惠及民生,真正为民办实事,将“幸福”的概念转化为民众切实感受的幸福生活,让幸福之花开在百姓心坎上。(潘园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