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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3月底前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今年要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8430套

2011-03-03 08:02:57来源:福建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卢雅)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政府获悉,福州市将合理确定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公布。

      今年,福州市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全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58430套,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32991套(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继续实施危旧房(棚屋区)改造2.4万户。福州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8月底前开工建设。

      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重点对高定价、高涨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竣工结算前,实行土地增值税单项预征率制度,从高预征土地增值税;上述项目竣工结算后,税务部门将进行重点清算,发现重大问题重点查处。

      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国家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五城区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