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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无墙“养老院” 圆农民“养老梦”

我省年内将实现新农保全覆盖

2011-03-24 09:06:52来源:福建日报

      104万农民已领养老金 累计发放5.77亿元

    10月起,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民按月足额发放

    6月底前,实现“钱从银行走,数在网上传,服务不出村”便民目标

      本报讯 (记者 潘园园)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2009年12月,我省9个县(市、区)开展首批新农保国家试点;2010年10月,24个县(市、区)启动第二批试点。至今年2月底,参保人数达526.97万人,参保率达80.86%。其中,首批参保率达92.72%,第二批参保率达75.10%。目前,全省104万60周岁以上农民领取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5.77亿元。

      今年起,51个县(市、区)将启动第三批新农保工作,涉及农业人口1488万人。其中,16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将达1166万,179万60周岁以上农民将领取养老金。这意味着我省将比全国提前4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据介绍,自2009年国务院部署开展新农保试点以来,我省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省、市两级试点,至2010年底试点县(市、区)达到33个,制度覆盖面达40%,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厦门、龙岩两市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省级相继出台47个配套文件,把新农保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据首批试点县综合考评,农民对新农保知晓率达99.9%,满意率达96%。

      “由于试点时间比较短,新农保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坦言,如政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尚未建立,新农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老农保制度还没有实现有效衔接。另外,管理服务仍需进一步提高。有些试点县(市、区)个人账户建账率比较低,个人账户未做实。多数试点县(市、区)尚未达到金融服务“不出村”的要求。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已把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9月底第二批试点县(市、区)参保率将达到90%以上,首批试点县(市、区)已参保人员的缴费率将达90%以上。从今年10月开始,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农民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做到不错不漏。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布设工作,做到参保农民在村里就能缴纳保费、领取养老金,实现“钱从银行走,数在网上传,服务不出村”目标。

      “养老金必须做到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这位负责人说,为保障新农保制度健康运行,必须把基金安全摆在首位。个人账户要做实,新农保基金要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新农保制度实现全省全覆盖,意味着将在农村构建起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他表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做实做好,圆农民“养老梦”。

责任编辑:胡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