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 保障群众文化权益
福建在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过程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新华社福州4月5日电(记者 来建强)福建在构建和完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紧紧抓住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契机,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着力创新服务运行机制,持续增强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健全网络拓宽服务领域
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各地通过新建和改造一批基层文化设施,已基本形成省、市、县、乡、村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各地各级部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其中,2007年以来全省共投入1.78亿元安排59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建设项目;福建文化信息网通过整合、自建和购买版权等方式,建立了一批内容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建成各级文化信息资源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网点14300多个;财政部门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建成8124家农家书屋,覆盖全省56%建制村;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现数字化放映,2010年共完成放映场次超18万场,实现了村村月月有一场电影。
拥有130万人口的南安市是福建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该市通过实施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延伸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南安市霞美镇金山村等一些村居创造性地开设了村史教育馆、农家博物馆、农家生态园和文化长廊,并把便民读书室拓展延伸到乡村商贸点、旅游点等领域,创新了“宣传+服务”“顾客+读者”的新模式;文化的“种子”植入乡村后,文体活动由节日化向常态化转变,南安市梅山镇蓉中村村党委书记李振生告诉记者:“如今,文体活动在蓉中村就像一日三餐的家常便饭,封建迷信活动和六合彩赌博在村里已经没有市场。村民们忙着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妇女们忙着参加腰鼓队、跳广场舞,村民邻里更加团结和睦。”
创新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在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福建省把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作为推进文化改革的重点,着重深化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和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各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福建省文化厅在省属文艺院团中落实《艺术院团管理办法》《主创演人员管理办法》,制定业务考核制度、考勤制度、演出补贴制度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同时,福建省政府出台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省级财政每年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各地财政也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对文化建设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扶持农村的民间读书社、书吧、文化俱乐部、文化专业户等,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稳定投入机制。
福建省特别注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的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专业文艺院团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到社区、乡镇和红色旅游纪念馆工作,担任文化辅导员、文化指导员和讲解员;充分发挥村级文化协管员的领头作用。从2006年开始,福建全省近1.5万个建制村建立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方式聘用了1.4万多名村级文化协管员,由省级财政安排每人每月100元专项补贴,各地相应增加补贴额度。
增强供给提高文化品质
福建省还采取精心组织实施精品工程,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补贴力度,壮大新闻媒体实力等措施,持续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逐步提高群众文化生活的品质。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福建省连续获得第十、第十一两届“五个一”工程“满堂红”。各地引导文艺工作者充分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创作出歌仔戏《邵江海》、闽剧《贬官记》、梨园戏《董生与李氏》、莆仙戏《春草闯堂》、话剧《沧海争流》、木偶剧《钦差大臣》等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的舞台艺术精品,30余部剧目获曹禺剧本奖等国家级戏剧大奖。全省共组织拍摄制作25部电视剧和36部电视动画片等。
推出省属艺术院团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按不同剧种和演出类型,每场省财政给予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演出补贴,促进省属艺术院团走向市场、服务基层。实施省属艺术院团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成了福建大剧院,改造了福州大戏院、福建人民艺术剧院演出厅等演出场所,实现了“一团一场”目标。为省属院团配备下基层演出专用汽车,推动送戏下乡、进校园、入军营、到社区,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新开办3套广播和3套电视频道,目前全省现有广播电台7座、电视台7座、广播电视台66座,开办公共广播节目87套、公共电视节目37套,拥有海峡卫视、东南卫视、厦门卫视3套上星节目。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由2002年成立时的6报1刊,发展到现在的10报10刊5个网站。
采用国有和民办相结合、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方式,活跃农村和基层文化生活。从2006年开始,各级文化部门加强引导、辅导和扶持“激情广场大家唱”这一群众性自发组织的业余文化活动,全省常年组织活动、人员和演出地点相对固定的活动团队约3000支,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项目,荣获第十五届“群星奖”的公共服务项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