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纲要解读
创新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社会管理和民主法治建设是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基本要求。适应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公共需求急剧增长、思想观念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
“在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省提出加强社会管理,就是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通过健全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发展各项事业,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福州大学八方物流学院教授吴兴南在解读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时表示。
目的:保障和改善民生
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从来不是单纯的财富积累,而是旨在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的福祉。吴兴南认为,创新社会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点是实现公平正义。
他说,目前,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包括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分配和贫富差距之间的差异扩大。事实证明,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为提高居民收入奠定物质基础,还只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步;通过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规范分配秩序,健全收入分配体系,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才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和促进社会公平,解决制约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实现《纲要》提出的“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
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新时期社会转型的新要求,是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事关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利益的重大调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的立足点,而完善的社会公平、坚实的物质基础、消除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等目标,需要经过一个比较长时间的努力阶段。因此,需要进行规划建设,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社会管理,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公平。
抓手: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吴兴南认为,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要从满足人民群众不同群体的利益的不同需求,解决具有挑战性的社会问题出发,建立健全各项政策、法规,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制度性保障。
《纲要》提出,统筹社会管理职能,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管理主体多元、服务方式多样、运行机制协调的社会管理体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推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从被动应对型向主动防控型转变,从传统经验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预警机制,营造安定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尤其是食品、药品、饮用水安全等问题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对此,《纲要》提出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特别是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标准及技术规范,强化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健全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继续抓好“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的监测、风险评估及预警工作,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加快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区域性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和疫苗供应体系建设。
要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饮用水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完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报告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清洁、卫生的饮用水。
此外,《纲要》还提出要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党政主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发挥部门依法处理矛盾事项职能作用,有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关键:转变政府职能
社会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
“政府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环节。政府应转变职能,有所为、有所不为。”吴兴南认为,政府把精力集中在必须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领域以及对其他主体社会管理行为的监管上,可以使社会管理活力得到极大释放,同时又可以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平稳有序进行。政府应通过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通过加强财税政策引导,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同时,《纲要》提出,“发展壮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断增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社会责任。”
吴兴南认为,在目前社会自治能力较弱、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发挥公共参与的作用,将公众参与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真正维护和确保公众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管理的参与权。(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