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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
●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 ●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福州居第一
福建日报讯 (记者 潘园园) 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2010年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完成年度任务,并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全省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了优的良好态势,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环保产业产值近400亿元。
水环境质量方面,9个设区市、14个县级市和44个县城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0.8%、97.9%和98.8%。全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7.1%,较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为95.6%,较上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总体保持改善趋势,2010年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Ⅲ类水质所占比例分别较2005年提高9.2和6.2个百分点。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保持优、良水平,23个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的比例为100%,较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省降水酸度和酸雨污染范围未明显增强。
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但水土流失依然明显,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省环保厅介绍,2010年,省委省政府将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保护继续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完成重点整治任务240项,完成投资额约25亿元。另外,我省被正式确定为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8个示范省份之一,于2010-2012年期间投入15亿元,用于开展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和家园清洁示范工程。首批31个示范区域涉及76个乡镇、581个村庄,受益人口近122万人。
加强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公报发布《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届终考核显示,福州市考核成绩为第一名,厦门、泉州并列第二名,三明市位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