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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谋发展 多措并举促跨越

——国家质检总局全力支持海西建设结硕果

2011-08-25 15:27:27来源:福建日报

      盛夏季节,莆田秀屿码头一片繁忙,一船又一船的进口原木在卸船、集散。据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前7月,莆田口岸进口加拿大原木9批次、13.88万立方米、2173.7万美元,同比增长125.0%、155.1%和251.8%。

      这得益于国家质检总局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有力支持。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特批在秀屿港区建立全国唯一海港“进境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加上随之规划建设并与其相配套的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东南沿海乃至全国最大的木材加工基地、全国海运进口原木集散基地在这里迅速崛起。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与加拿大食品检验署签订《关于加拿大BC省原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卫生要求的议定书》,指定秀屿港为加拿大原木输华的唯一进境口岸。

  不仅是秀屿,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大力支持福建发展、海西建设,有力推动了福建对外开放进程和转型升级步伐。

支持海西建设 质检总局给力

  在福建和厦门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记者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与我省近年来合作的累累硕果:

  早在2003年11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就与省政府签署《关于建立紧密工作联系机制,促进福建扩大出口备忘录》,掀开局省合作的新篇章;2007年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调研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2009年5月18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后第4天,国家质检总局就率先发力,与省政府在福州共同主持召开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第三次联席会议,并在国家部委支持海西发展新一轮行动中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国家质检总局也被誉为“服务海西的典范”、“支持海西带了一个好头”。

  今年3月,国务院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质检总局积极响应,于6月专门派出调研组,来闽实地调研,落实规划,支持和促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开放。这也是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就支持和促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第三次派出专门调研组。

  多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心系福建发展、情牵海西建设,赋予福建很多含金量高的先行先试政策措施。如:

  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批复成立实验区首家中央驻闽直属机构——福建检验检疫局平潭办事处,采用特殊的运作与管理模式,着力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模式创新,努力构建两岸直接往来的重要快捷通道;

  支持我省涉台检验检疫工作,降低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费30%至50%;

  对原产台湾地区的农产品、自捕水产品,检疫风险较低的,在申报时免于提交输出地的相关检疫证书或卫生证书;

  对小额贸易方式输台水产品实行“即查即放”等便利措施;

  支持福建口岸通关体制改革,将直通放行范围由全省扩大到江西、湖南,提高区域通关效率,积极推动物流便利化,做大、做强海西港口群,使福建口岸成为中西部等内陆省份货物进出的便捷通道;

  支持在福建设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在承担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国家标准化示范项目及标准科研项目方面予以倾斜。目前,落户福建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累计达37个;累计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759项、行业标准655项、发布地方标准1034项;

  支持在福建设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马尾),使之成为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转移的载体。目前,我省有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5个,省级154个,市、县级92个;

  ……

用好用足政策 推动跨越发展

  好风凭借力。驻闽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省质监局用好国家质检总局赋予的各项政策措施,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在祖国大陆,福建离台湾最近,也是国家质检总局赋予最多对台先行先试政策的地区之一。厦门检验检疫局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以特别会议纪要形式推出支持厦门建设“落实惠台检验检疫政策示范区”、“对台质检交流合作先行区”的25条特殊政策。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厦门检验检疫局实现了一系列涉台检验检疫的率先之举。在对台政策研究方面,该局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率先组织开展两岸检验检疫制度研究及对策分析,出台9个对台检验检疫工作规范,率先制定两岸直航检验检疫特别管理办法(试行),率先与质检总局标法中心建立联合开展涉台检验检疫制度与技术支撑体系发展战略研究的合作机制,率先与台湾检测机构开展节能灯、液晶电视检测技术比对实现了结果互认。在口岸通关方面,该局在大陆率先赴台对甲鱼养殖场进行考核认可;推动台湾金门酒厂通过中检厦门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实现大陆认证机构对台湾地区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评审“零”的突破;对台湾水果采用新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确保了台湾水果新鲜上市,福建成为台湾水果进入大陆的第一口岸。

  3年多来,在质检总局的大力支持下,省质监局也积极先行先试,通过建立交流互访机制、业务合作机制、项目对接机制等三个机制,在深化对台合作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去年以来,省质监系统与台湾同行签订了《两岸绿色能源产业标准化与认证认可合作意向书》等6份合作协议。同时,加强闽台标准合作,成立“台湾标准研究中心”。截至目前,已承接台湾企业15单产品认证测试业务,其中的计量检定、产品质量检验等业务均为全国率先开展,实现了两岸质监检测业务合作零的突破……

  今年ECFA正式实施后,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用好质检总局政策,均开通了ECFA货物绿色通道。今年1月1日,全国质检系统第一份ECFA原产地证在福建诞生。仅在厦门检验检疫局辖区,前7月共签出ECFA原产地证书386份,货值797.32万美元,可为企业获得关税优惠约18.37万美元。

  驻闽检验检疫部门还用好国家质检总局政策措施,为企业省钱、为通关加速、为转型升级助推,取得显著成效。福建检验检疫局围绕“降”,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成本支出,2009年至2010年直接减免检验检疫费1.25亿元,通过实施绿色通道、出口免验、信用管理、无纸化报检等便捷措施,间接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亿元。围绕“快”,加快通关放行速度,率先在全国推行跨省区直通放行,直通放行企业237家,居全国第2位,仅2010年就为企业缩短通关时间12.3万小时;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新的出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办法,大宗商品放行速度居全国口岸前列。围绕“促”,最大限度促进扩大进出口,新增对外备案注册企业399家;呼应福建省大港口、大通关、大物流建设要求,优化进口大宗散装货物监管措施;促进福建港口腹地向江西等内陆省份延伸,2010年从我省口岸入境运往江西的铁矿、煤炭是2009年同期的6.74倍。

  近年来,省质监局用好质检总局政策,不断创新名牌培育机制,着力推动名牌培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我省的中国名牌产品达100个,居全国第五位;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有福建名牌产品1554个。通过名牌辐射带动,加快了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及企业整体竞争力提升。

  设为省质监局下属检测机构的国家纺织服装质检中心(福建)于2008年10月通过质检总局组织的验收,目前已具备从纤维、纺纱、织造、染整、制衣到配套产品的全产业链产品检测服务能力。同时,该中心除了提供常规检测服务外,还从供应商选择培训、原材料进货把关、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多环节入手,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目前,落户福建的国家质检中心达16个,已建成9个,今年还可再验收4个,涵盖茶叶、人造板及林化工、电子信息、LED、能源计量、空气污染治理设备等与我省产业发展方面息息相关的多个领域。(记者  赖文忠 姚瑾 任劭喆 赖清玉)

责任编辑:胡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