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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

减少会议数量 切实改进会风

2011-12-31 09:30:32来源:福建日报

      日前,省委、省政府将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等5个会议合并召开,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严格会议审批,降低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除省委全委会、省政府全体会议、贯彻中央重要部署和部署全省性重要工作的会议外,一般不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召开会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或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除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等全局性重要会议外,其他会议原则上只开到设区的市。省直单位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确需市、县(区)有关领导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且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省直单位召开的业务会议,省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各类会议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全省性会议和市、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各地、省直各单位承办的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我省召开的全国性会议,经省委或省政府同意后方可承办。省直单位除年度工作例会外,召开超过50人的其他全省性工作会议按隶属关系分别提前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办理审批手续。各单位必须举行的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原则上与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通知明确,实行“谁开会、谁负责”的原则,由会议承办单位或相关部门共同承担会议经费。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确保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削减不必要开支,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召开全省性的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严禁借开会之机用公款组织消费娱乐活动、滥发礼品纪念品等。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在求真务实上狠下工夫,认真对照查摆问题,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改进会风、减少会议取得实效,切实把主要精力用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上。(记者 严顺龙)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