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信心提振 增长提速
——年中亮点观察之四
省统计局、省经贸委日前提供的数据显示,1-6月,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388.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8%,较全国平均增速高出1.4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4%。其中,6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5%,为近17个月以来单月最高。
上半年,我省消费增长稳中有升,增速在东部省份排名靠前,在“三驾马车”中表现稳健,有效驱动福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增加收入 夯实消费基础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是拉动消费增长的基础。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统计,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61元,同比增长12.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6%;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032.5元,同比增长1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4%。
城乡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幅,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出3.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现金收入贡献最大,拉动增幅均超过7个百分点。
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福建调查总队有关负责人分析说,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成为产业工人;同时,在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政策的推动下,企业职工及农业、建筑业等雇工的工资水平普遍有了较大幅度上涨。上半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54.1元,同比增长17%,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3.6%。
城市建设向郊区延伸,加速了城乡间的信息流通,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逐步向二、三产业发展;各地工业园区发展迅速,推动了以服务业为主的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乡村旅游加快开发,引导农产品转变为旅游产品;农村交通状况改善,更多农民从事交通运输经营。上半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2336.3元,同比增长16.4%。
收入增加,提高了消费能力,增强了消费意愿,提振了消费信心。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292元,同比增长13.9%;农民人均现金支出4547.3元,同比增长16.5%,比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幅高出2.6个百分点。
改善民生 提高消费预期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减轻百姓消费顾虑,提高百姓消费预期,进而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带动经济高质量快速增长,是我省一以贯之的政策导向。
就业是民生之本。省政府专门出台8条举措,从制定最低工资增长目标、帮助企业引进劳动力、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等方面,继续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企业用工服务。相关部门继续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承诺”,全省诚信用工企业突破1000家;继续组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海西招聘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为企业和求职者牵线搭桥;继续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帮助城镇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发挥12580海西求职平台的作用,为求职者提供求职咨询和就业机会。
一系列促就业政策、举措产生叠加效应。据省统计局透露,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6.9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63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61.6%和82.9%。
同时,上半年我省着力增加公共财政支出,健全社保体系,诸多民生优先之举全力推进。
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加快,全省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2.59万套,基本建成7.5万套;医疗资源扩建成效明显,新增床位2402张,卫生信息化建设延伸至村卫生所;医保参保率提高,全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率分别达96%、96%和99.6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目前全省共有1373.43万城乡居民参保,参保率87.53%;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全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240元,为历年调整幅度最大;医疗救助受惠人数增加,至6月底,全省城乡医疗救助超过10万人次,支出基金近1.2亿元……
“民生就是内需,就是消费。改善民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有效改善民生,才能持久、有力拉动经济增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评价说。
稳定物价 挖掘消费潜力
要挖掘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稳定物价是关键。
上半年,省政府专门下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平价超市“昙花一现”。特别对价格波动时期平价商店农副产品的销售价格,作了明确限定,蔬菜、水果销售价格低于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禽、蛋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物价部门继续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和监督力度,及时掌握价格异动,果断控制异动扩大,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有力举措带来积极成效。据统计,上半年全省CPI同比上涨2.9%,比全国平均涨幅低0.4个百分点。6月份,CPI同比仅上涨1.8%,环比下降0.5%。专家表示,我省整体上CPI呈现温和上涨,涨幅继续收窄、趋于回落的态势。
物价稳定,使百姓负担有所降低。“上半年教育类价格同比下降3.9%,涉及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的居住类价格仅上涨0.2%。”福建调查总队消费价格调查处有关负责人说,“这些负担的降低,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城乡居民增加其他方面的消费支出。”
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重要商品的市场基本稳定,加上国家出台的多项扩大和鼓励消费政策的激励,预计下阶段消费增长形势趋好。(记者 谢贤伟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