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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希望在红土地上升腾

——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老区苏区发展纪实

2012-09-19 09:45:51来源:福建日报

      金秋时节,树木荫翳的宁化县北山南麓县一中教学区旁,学校艺体馆建设正在火热进行,即将进入收尾阶段。

      “这个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革命老区专项补助900万元,将建成集科技、艺术、文学、体育、外语、美劳等教育培训和娱乐活动为一体的花园式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场所,是全省中学中最先进的。届时,将向全县中小学生开放。”校长张永福说。

      这是财政支持我省苏区老区发展的一个片断。连日来,记者在老区采访,不断听到令人鼓舞的消息——在长汀,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到117.8万亩,减少水土流失面积63.3万亩;在宁化,新农合、新农保等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在大田,最近5年来民生支出累计38.29亿元……

      吃水不忘挖井人。老区、苏区人民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巨大贡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时刻情牵我省老区、苏区,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实施了一系列促发展、惠民生的举措,老区苏区面貌日新月异,群众的幸福指数节节高。

      心系老区,中央财政持续发力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重视老区工作,心系老区群众。2010年春,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与老区人民共度春节,要求我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让革命老区焕发出新的勃勃生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等来闽考察时,都强调加快革命老区发展的重要性。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对老区发展寄予殷切希望,2011年底到2012年初,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两次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作出重要批示。

       中央财政大力支持我省老区发展,近年来,在财政政策、资金等方面不断加大倾斜力度,重点用于支持包括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在内的困难地区发展。

      2009年,中央财政第一次为我省专门安排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原中央苏区县财力补助,第一次将我省纳入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第一次将我省作为全国重点流域治理之外的生态保护省份给予财力奖励。同时,对我省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中央政法经费保障改革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资金补助比照中西部政策;

      在中央出台的民生政策中,中央财政从2010年起,参照江西省原中央苏区县的政策标准,对我省苏区县安排补助。这种对某些县实行单独补助的做法,在全国还是首次;

      2011年,中央财政决定,“十二五”期间对我省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县的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中小流域治理投资补助,分别比照西部和中部标准执行;

      2012年,中央财政在研究江西赣南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政策时,将我省和广东一并纳入考虑,决定在原重大民生政策参照江西省补助的基础上,从2012年起,每年另外安排我省3亿元转移支付补助,用于解决原中央苏区的突出困难;

      ……

      中央财政推出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传递着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谊,使我省老区发展得到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在中央红军长征起点县之一的宁化县,2011年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98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820元,5年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1.5%、15.7%。

      “村民生产积极性高,得益于政策的扶持和生产条件的改善。”宁化县石壁镇溪背畲族村党支部书记张金根说,他刚来村里时,只有一条通村水泥公路,现在水泥路通到所有自然村;原来化肥要肩挑上山,现在每块田都有机耕道;原来全村只有220头耕牛、2台拖拉机,现在耕牛被60多台农机具替代了;村里的砖混房由20%增至96%。

      扶持政策,重点向老区倾斜

      省委、省政府牢记中央领导嘱托,始终高度重视老区发展,把它视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所在。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在道路交通、民生水利、通信电力、教育医疗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针对老区苏区的财力保障机制也不断推出。

      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目前,我省已建立包括返还性支出、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体系,重点加强对老区的倾斜扶持力度,支持老区机构运转、税费改革、工资补助、教师卫计人员津贴等支出。

      实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对实际保障水平达不到基本财力保障需求的县(市、区)给予补助,补助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民生。结合这一机制,调整完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标准,将全省绝大部分老区县纳入60%以上补助比例的范围,较好地保证了老区民生事业发展。

      201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目标要求,提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公共服务上新水平等。《意见》要求,用好用足国家明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对苏区老区县参照执行中西部地区政策,加强对老区项目申报的指导和帮助。省财政设立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苏区县以及财力较为困难的老区县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对2010年中央和省新出台的重大民生政策,包括已出台政策调整标准或扩大范围的,省级财政对原中央苏区县的补助标准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调整为中央补助标准;高于中央补助标准的,维持现有标准;与中央补助标准相同的,省级补助标准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在山海协作示范园区建设、造福工程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方面,重点向老区倾斜。

      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将老区全部纳入需要重点扶持的范围,除了在基础设施建设、县域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等方面给予支持外,还进一步增加了对老区的开发建设投入。《意见》要求,在现有标准上,对完成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各增加10%、5%奖励,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补助分别提高到85%和75%,并落实好对未列入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的15个老区县实行省级资金差额补助的政策,加快组织实施老区村跨越工程,促进老区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同步增长。

      助力发展,红土地迈向新征程

      “输血”更要“造血”。解决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问题,关键要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积极调动老区加快自身发展的动力。

      在宁化,为拉长工业短腿,重点培育壮大有色金属加工、林产工业、纺织服装、特色食品、矿产、建材等重点产业,仅2011年就新上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45个,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5家,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344.2%。农业方面,宁化是国家粮食产能县,也是农业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烟叶产量连续23年居全省第一,林竹、油茶等特色产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拥有“三品”认证农产品2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2个,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8个。

      在长汀,确立了“工业强县,产业兴县,生态治理与发展经济并重”的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以生态保护为切入点,以工业化为突破口,通过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该县大力发展具有一定传统和资源优势的纺织、稀土、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在稀土园区重点打造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储氢材料、中重稀土合金、稀土新材料五大产业链,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十一五”期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速分别达到14.3%、33.2%、30.3%。

      在大田,紧紧抓住沿海产业向外梯度转移的契机,主动对接,努力实现与闽南沿海地区产业互补、优势互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以商招商、专场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5年来实际利用区外资金157亿元,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5个,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省级重点项目落户投产,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好风凭借力,扬帆再远航。随着中央和省扶持力度的持续加大,我省老区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逐渐显现,老区人民发愤图强,正大步迈开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步伐。(记者  赖文忠  王永珍)

责任编辑:胡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