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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16-11-30 10:28:38来源:福建日报

      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福州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黄琪玉,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一次会议精神。

      尤权指出,这次省党代会是在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时期,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描绘了我省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共福建省第九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共福建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委和省纪委,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一次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大会,是一次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省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精心选择有分量、有影响、有力度的监督项目,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强和改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独特优势;加强和改进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支持设区市人大做好立法工作,支持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探索创新、发挥作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抓好作风建设。要继续指导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筹备开好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心谋划明年工作,完成好各项任务。

      会议先后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李晋闽作关于《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林光大作关于《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丛林作关于《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朱清作关于《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民政厅厅长池秋娜作关于《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李晋闽作关于该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省海洋渔业厅厅长吴南翔作关于《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林武作关于该条例(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听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有铭作关于《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和《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的说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琛作关于《厦门老字号保护发展办法》的说明,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竞作关于《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的说明,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仪代作关于《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说明,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舒帆作关于《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平作关于上述五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法规的审查报告;听取省农业厅厅长黄华康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1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卫计委主任朱淑芳、省公安厅副厅长张东鸣、省残联理事长柯少愚分别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也列席了会议。

      当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吴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