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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

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

2017-05-10 16:49:17来源:福建日报

      我省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正能量活动和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为重点,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推动我省老干部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有力推进。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关键所在。截至目前,全省已有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等5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35个县(市、区)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占全省43.6%。泉州、龙岩等地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列入党委党建责任制考核,并作为绩效考核、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地各单位探索推进在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老年社团组织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和“老党员之家”,全省已成立离退休干部临时党支部100多个。

      二是增添正能量活动深入开展。组织离退休干部发挥独特优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是老干部工作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也是老干部工作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2016年6月,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我参与、我见证、我助力——八闽老干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正能量”“畅谈十八大以来变化、展望十九大胜利召开”等主题活动,广大离退休干部积极响应、热情参与,为经济社会发展点赞助力、加油喝彩,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可。配合中组部开展“我看从严治党新气象”“我看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变化”“建言十九大”专题调研,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和心声。

      三是服务管理工作更加有力有效。针对离休干部进入“双高期”的特点,建立完善了离休干部“两费”保障、走访慰问、特困帮扶、护理费正常增长和无工作遗偶生活补助费正常增长等长效机制,着力帮助老干部排忧解难。针对老干部反映活动学习减少的问题,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就近就地参观工农业生产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有关经费开支问题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受到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普遍欢迎。针对新时期老干部居住分散的问题,全省建立社区服务老干部工作联系点121个,其中41个省级示范点,让离退休干部在社区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

      四是“两个阵地”建设不断加强。省财政先后投入6000多万元扶持县级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推动各地新建和改扩建65个,占全省78.31%,新建面积达16.71万平方米。抓好示范性老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创建工作,省级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达35所,占全省37.23%;省级老年大学示范校达59所,占全省62.77%。各地各单位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已经成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示范窗口,极大地丰富了老同志的晚年生活。

      五是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水平得到提升。围绕打造敬老、爱老、为老、助老的品牌部门,建设一支“忠诚、担当、务实、廉洁”的干部队伍的目标,下大气力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和队伍建设。2016年有2个先进集体、1名优秀工作者和3名先进工作者受到中组部、人社部表彰;有40个先进集体、75名先进工作者受到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社厅表彰。

 

责任编辑: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