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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67520套(户)未来5年将建保障性住房2303万平方米

福州大手笔绘织住房保障“安居网”

2011-04-17 09:11:01来源:福州日报

东山新苑三区廉租住房

    核心提示:为了让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城市发展成果,特别是要让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告别“蜗居”,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近年来,我市大手笔描绘民生蓝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借助保障政策实现“住有所居”。

      起步于1998年的福州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已日臻完善,我市目前已成为全国住房保障体系最完整的城市之一。今年,我市确立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67520套(户)的目标,未来5年将建保障性住房2303万平方米。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更多家庭的“安居梦”将实现。

      “除了小区便利的交通条件,最让我满意的是租金低。”住在晋安鼓山镇东山新苑三区一楼的林红剑告诉记者,小区环境好,住在这里很舒适;门口就有502路公交车,进出也比较方便。最让他开心的是,这里的廉租住房每月租金才40多元。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我市有38.7万户像林红剑这样的住房困难家庭,已住进或即将住进政府提供的保障房内。今年,我市确立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67520套(户)的目标,未来5年将建保障性住房2303万平方米。

      福州是全国住房保障体系最完整的城市之一

      2009年,在福州务工多年、家庭困难的林红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市房管部门递交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材料。出乎意料的是,很快他的名字和家庭情况都被公示在《福州日报》上。2010年底,林红剑一家人就从浦下的桂香街搬进了东山新苑新建的廉租住房里。

      除了小区便利的交通条件,最让林红剑满意的是低廉的租金。林红剑一脸幸福地介绍说,原来租住的房子50多平方米,住了两代四口人,每月租金300多元;现在的房子40多平方米,租金只要40多元,“我们打零工,收入低,这样一来,经济负担就没那么重了,一家人的生活比以前宽裕多了”。

      林红剑只是我市享受各类社会保障住房的市民之一。记者了解到,福州是全国最早启动住房保障工作的城市之一,目前已成为全国住房保障体系最完整的城市之一。

      早在1998年,我市就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制度;2000年,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启动相关住房保障工作;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我市于2000年开始在橘园洲工业区、浦上工业区及青口工业区内配套建设生活配套房和职工宿舍,出租或出售给园区工业企业;2006年开始,又大规模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户数每年都在减少,这说明城区住房困难家庭越来越少了。”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2008年,我市已经建立起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和限价房四类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十一五”财政投入7.12亿元

      在保障房建设成绩斐然的背后,是福州市通过创新机制,优先落实供地,严格资金渠道,落实优惠政策,“大手笔”绘织而成的住房保障网。

      优先落实供地,建立储备机制。我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统筹安排。根据市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数据,2007年至2010年底累计供应保障性住房(含政策性拆迁安置房)建设用地211.3公顷,有力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严格资金渠道,落实优惠政策。我市切实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保障资金管理,按规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决算管理,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十一五”期间,市财政累计投入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约7.12亿元。

    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中,涉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涉及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低限收取;涉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设施和设备建设费,按照国家和我省已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如对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8.7万户已享受或即将享受住房保障

      据悉,“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配租廉租住房3046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468户,租金核减164户;配售经济适用住房约7200套、配租经济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约1622套;限价房销售及对接拆迁安置约8万套。

      来自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福州市累计安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约11.7万套、105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1.8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2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经济租赁房)6350套、限价房8万套。2006年以前,我市已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约10万套,此外,还有17万套的房改房。

      同时,2002年至今,我市已投入使用的廉租住房房源共计50座、4666套(其中A型1036套、B型2077套、C型1553套),总建筑面积20.21万平方米。这些廉租住房房源分布在金山“翠榕苑”、新店浮村、金山橘园洲工业区、金山浦上一期二期、鼓山新区、金山福湾台屿小区、东山新苑一期等8处。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福州市共有38.7万户家庭已享受到或即将享受到住房保障。目前拥有市区户籍的家庭有60多万户,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户数超过60%。

      未来5年将建保障房2303万平方米

      据介绍,2011年,福建省下达我市各项住房保障责任目标为58430套(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829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00户,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新建公共租赁房10000套,新建限价房21162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3700户,国有林区(场)棚户区改造161户,国有垦区危房改造316户。

      “我市目前已落实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共计67520套(户),比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增加了9000多套(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廉租住房914套、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10156套、限价房27997套;可启动城市危旧房改造26976户以上;林区改造项目3项161户、垦区改造项目9项316户。“十二五”规划期内,全市计划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含政策性安置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共计2303万平方米,其中,市城区计划建设2118万平方米,外围七县(市)计划建设185万平方米。

      目前,我市经济租赁住房申请已停止,即将由公共租赁住房取代。今后,公共租赁房将成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我市将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并轨,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昨日,《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在本报公示。该办法正式公布实施后,我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更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切实发挥住房保障工作改善民生的作用,让城乡居民真正安居乐业、幸福生活。(记者 祁正华 温海龙/文 郑帅/摄)

责任编辑: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