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人民满意
——福州市“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综述
福州市前屿小学90%的学生为农民工子女,如今他们都在学校里接受优质的教育。
上周,福州市仓山区融信西班牙小区住户林先生心头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从教育部门得知,就在家门口的金山七期保障房配套小学主体工程已经封顶,即将进行内外装修,秋季就可投入使用并开始招生。 “孩子可以就近上学,接送方便安全。政府为新区住户考虑得很周到。”
如今在福州,不仅新区住户子女入学方便,农民工、困难家庭、保障房居民子女和农村适龄少年儿童也都有学上、上得起学。在福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努力下,全市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质量越来越高,政策越来越完善、越来越惠民。
财政保障
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想居民群众所想,办人民满意教育。这是福州市发展教育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福州市教育局表示,为了满足新区居民子女入学需求,除金山七期小学9月将竣工投入使用外,西园新苑保障房配套小学、宁化小学、东山小学、胪雷小学4所学校也将于今秋投入使用,以确保基本解决新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新区入住居民子女的就学问题。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福州市新建、迁建中小学达35所,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舍38.5万平方米,全市中小学现代化、标准化水平整体大幅提高,许多学校从危旧简陋的校舍搬到了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新校区。目前,福州全市学校校舍面积达803.75万平方米,比“十五”末增加55.99万平方米。
跨越发展,教育为先。在福州市,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教育事业的发展得以优先保障。“十一五”期间,福州市以平均每年近20%的增长速度,投入经费达45亿元,千方百计满足城乡居民子女入学需求和改善办学条件。其中,仅2010年全市教育支出就占了一般财政预算支出的21.6%,同比增长22.2%。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教学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存在相当一部分危旧房,为改变这一状况,福州市近年来多方筹资,致力于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新建、改造及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2009年,福州市投入资金6.63亿元启动中小学“校安”工程以来,至2010年底,全市累积拆除重建项目已开工305项,竣工137项。
教学设施设备添置也从未间断,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图书、设备总价值达6.06亿元,比“十五”末增加1.86亿元。福州市已率先在全省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并在全市1293所中小学之间实现“校校通”。
措施有力
义务教育趋向均衡
“十五”末期,在福州各区,教育资源不均衡现象还比较突出,优质校与薄弱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配置、教学质量、生源分布等方面差距明显。
为了遏制这种不均衡,2007年,福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以建立全市范围内更具公益性、义务性、均衡性的义务教育体系。同时,该市从政策机制、资源整合、经费投入等环节入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如台江区,除政府筹资1.2亿元新建了一批学校,整合了一批薄弱校外,还通过实行校际帮扶资助机制,把优质校富余的资源、经费摊到薄弱校,尽可能缩小两者间的差距。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台江区还于2007年启动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
台江区现有21所小学、6所中学,全区按中心校、优质校带动一般校的指导方针重新划分5个学区,实行学区内各校的硬件、课程、教师资源共享,规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在学区内进行校际交流。从目前运行的情况看,此举有效提升了薄弱校的教学质量。而据了解,今年,台江区的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将被推广至全省城关地区。
“小片区”管理,只是福州市近年来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个缩影。“十一五”期间,福州市大力推进办学条件均衡配置,将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城区学校扩容建设、新区学校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及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有机结合,仅2010年就完成100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在城乡师资交流方面,福州市深入实施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2010年,全市共有1316 位教师参加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以及区内捆绑学校间帮扶共建互派交流,其中有207位市属学校教师到农村支教……
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福州市义务教育发展趋向均衡。目前,全市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5.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2.15%。2009年,鼓楼区还被教育部评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区”。
政策惠民
群众负担越来越轻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采取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千方百计减轻群众负担,努力让每个家庭的孩子都上得起学。
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任炜丰是由爷爷奶奶拉扯大的,一家人每月仅靠低保金和亲戚的救济维持生活。在亲友相助和政府关怀下,他顺利地完成了9年义务教育。上高中后,他又获得了每年1500元的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助学金,另外学校还给了他750元的助学金,并免去他所有的教辅材料费用。社会各界的帮助使小任坚定了“努力学习,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的信念
2005年起,福州市市级财政安排475.7万元,对低保家庭子女等困难对象实行9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免一补”政策;2009年,市委市政府又将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规定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1500元的助学金,同时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的农村低保家庭及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杂费。
据统计,2009年以来,福州市共对全市城乡低保家庭的1700多名贫困学生减免了397万元的学费,为全市1300多名农村低保户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杂费400多万元。
2006年起,福州市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当年,全市共支出免除学杂费资金1.04亿元;次年,市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免收住宿费;从2008年春季起,免除学杂费政策进一步扩展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区近27万人受益。
2007年8月,针对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的现状,市、区教育部门公布城区未满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9所,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规定对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并一律免交借读费;2008年9月,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实行“免费营养早餐”工程,惠及5万多名农村孩子;2010年10月,马尾区4所公立学校在全省率先推行12年义务教育,对区内高中阶段学生免收学费……
以上数字见证了“十一五”期间福州教育事业的丰硕成就,而今年3月召开的福州市教育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福州教育事业发展的方向——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继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福州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等均提升到新水平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等各项教育事业提升到新的发展水平。
这几年,福州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全市进一步完善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机制和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示范辐射作用,通过“公带民”和“结对帮扶”活动,整体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持续开展民办幼儿园整顿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办园水平,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有序发展。2010年4月,福州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学前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城市每个街道应至少设置1所公办幼儿园,农村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目前,全市学前3年入园率达92.12%,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居全省前列。
在职业教育方面,福州市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科学调整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并建立了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转变办学模式。全市成立了8个各具特色的专业行业指导委员会,推动职业院校与600多家企业开展合作,初步形成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同时,通过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目前,福州市拥有11所国家级、8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6个,省级实训基地7个。
教师队伍素质决定了教学质量高低。近年来,福州市积极推进全市1万多名教师参加轮岗交流,其中闽侯县、台江区“教师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施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改革试点获得成效并在全省推广;同时,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工作,创建了1所全国示范性、3所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成立18个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打造名师团队;此外,通过完善任教机制、重新核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制定鼓励政策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等措施,大力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目前,福州市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为小学99.49%、初中99.43%。
福州市还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无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来自农村还是城镇,都允许其子女在市内借读,建立统一学籍,并在各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学习困难者、家庭经济困难者、生活不便者给予特殊照顾。目前,福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达12.3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9.4%,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占93.4%。福州市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做法受到广泛关注,国家教育部领导曾给予高度评价。
福州教育“十二五”发展目标——
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二五”时期,福州市将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建立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逐步形成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引领、辐射全省的教育改革发展优势,努力争创省会一流教育,为富民强市,打造和谐宜居省会作出新贡献。
到2012年,福州市将推动经济及教育基础较好的2-3个县(市)区实现“教育强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3.6%。到2015年,“教育强县”总数达到7个左右;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5%;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率达96%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120%以上;优质高中比例达75%,优质高中招生数占高中招生总数的比例达8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8.7%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十一五”末期的10.5年增加到11.6年;全市成人文盲率降低到6%以下,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
在学校建设方面,福州市也将在幼儿园建设、中小学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一系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