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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月起严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一律吊销许可证

2011-05-27 09:36:41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6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将全面清理整顿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防“苏丹红”“罗丹明”等非食用物质流入市民餐桌。一旦发现餐饮单位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一律吊销其相关许可证。

      学校餐饮店重点监管

      下月起,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拉开序幕,凡是由福州市卫生局发证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都在检查之列。具体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前店后厂加工部分,如超市自制自售熟食部、卤味店、奶茶店、包子店、馒头店、饺子店、豆浆店、鱼丸店等。

      为防止“染色馒头”、非法添加的调味品进入学生餐桌,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各类学校列入重点检查区域,具体包括校内食堂、火锅店、小型餐馆、小吃店、卤味店和提供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这些单位提供的食品将进行重点检查,如自制火锅底料、水发产品、自制饮料(鲜榨果蔬汁等)、自制调味料、面包、糕点、馒头、熟肉制品、油条、腌渍蔬菜、辣椒制品等。

      这些方面重点检查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规范合理是此次检查的重要内容。”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将查看对方是否采购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是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制度,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是否索证索票齐全、台账登记完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食品添加剂管理方面,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检查中,执法人员将详细查看有关单位是否把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橱柜外是否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领用食品添加剂是否有使用台账记录,记录中是否包含采购人、领用人、记录人、审核人的签名。此外,为防止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量行为,还将检查其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一律吊销许可证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检查时发现不按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票证保留不完备或台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执法人员将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对整改不合格的,或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执法人员将责令停业整顿。

      此外,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市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在餐馆消费时发现餐馆有以上违法行为,可向市卫生局举报,联系电话88521566。(记者 李蓓)

责任编辑: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