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1-09-01 09:08:02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日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获悉,我市将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或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新增受益市民近2500人。近期我市还将调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目前我市以CPI结合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作为启动联动机制的依据。当CPI同比涨幅达到3%、食品类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每人每月补贴10元;之后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每人每月增加补贴5元。当CPI涨幅未达到3%、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在6%以上时,每人每月补贴10元;CPI同比涨幅未达到3%,且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回落到6%以下时,不启动联动机制。目前我市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低于省定条件,补助标准高于省定标准,在全省9个设区市中补助标准最高。
我市从去年10月份开始在全省率先启动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至今年6月,我市(四城区)已连续9个月发放临时价格补助704万元,受益对象近19万人次。(记者 李效翔)
责任编辑: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