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今年要增3万人
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将写入劳动合同
福州日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我市今年将净增住房公积金归集人数3万人,将把更多的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年底前,将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全覆盖,国有企业建缴率达到80%以上,各类劳务派遣人员及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也要全部建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中最基础的一项工作,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为此,会议要求,效能部门要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财政部门要保证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资金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编入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工会组织要通过评先评优等措施,积极推动企业为职工建缴公积金。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并设立住房公积金建缴“红黑榜”,对缴交滞后的单位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会议要求,要将非公有制企业作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重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重点企业和其他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企业要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流动性较大的非公企业,要从管理人员和订立较长期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始,逐步实现全员覆盖。
会上,市政府还与各县(市)区签订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好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力争超额完成今年的归集扩面任务,将更多的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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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31日,《福州市贯彻落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今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必须为本单位全体员工(含聘用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一步到位有困难的,允许按照不低于5%的缴存比例先行建缴,并在2012年底前实现本单位不同用工性质的职工按同一缴存比例缴交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本覆盖,今年底前应完成80%的覆盖面,且不分用工性质,为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全市所有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自2011年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到“十二五”末本市非公单位普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记者 祁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