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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

“十二五”末全市人口不超过726万人

2011-12-08 09:33:59来源:福州日报

      本报讯 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福州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由于2010年末我市育龄妇女已超过186万人,接近峰值,我市继上世纪80年代之后再次进入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期。为此,今后5年,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仍是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市人口控制在726万人以内

      规划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总人口将控制在726万人以内,较2010年年底多出14万人;“十二五”期间,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6岁,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并使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向镇区集中,小城镇居民基本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计生家庭可得更多实惠

      今后,各部门在出台普惠政策时必须事前与市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协商,确保普惠政策对计生家庭的优惠倾斜。这样,在新农合、住院分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中职教育、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及社会救助等方面,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在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同时,还能享受更多的计生优惠政策,成为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群体。

      规划还提出,将逐步扩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覆盖面,并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年龄提高奖励标准的正常增长机制;将城中村和近郊区的农村成建制转为城镇户口但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原农村居民、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未育收养的夫妻纳入奖励扶助;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按照并发症不同等级给予不同扶助并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范围。

      我市还将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免费再生育专项补助制度,对二女户和一女一男家庭落实结扎措施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

探索无子女老人护理保险制度

      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我市也将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待。今后,我市将探索建立无子女老人、独生子女父母和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研究建立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对城乡65岁及以上无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父母实行养老护理津贴制度;探索建立失能高龄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设计生家庭老年公寓,对无子女和独生子女的高龄老人开展集中养老试点;针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的老年父母,在预防保健、权益保障、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等方面开展试点。(记者 李效翔)

责任编辑:叶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