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研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意见。
会议指出,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和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十分重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一要着力提高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取决于市民文明素质,我市12年来的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市民文明素质的不断提升上。要进一步保持这一良好态势,让每位市民都能增强对福州文明城市的荣誉感、自豪感,进而增强珍惜、爱护文明城市荣誉的责任感;要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让“福建精神”和“福州城市精神”内化为市民群众的价值观,外化为争当文明市民的自觉行动;要总结经验,保持行之有效的创建工作方法和载体,大力开展学雷锋、“激情广场大家唱”等精神文明创建品牌活动;要加大城市街区巡查和执法力度,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维护文明秩序,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要广泛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弘扬文明正气,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二要着力提升城乡环境。在城区,要针对大力落实“门前三包”等责任制,积极开展督查、评比活动,有效扫除街区卫生的盲点和死角;要加大市区道路两侧改墙透绿工作宣传力度,动员、督促临街各单位改封闭围墙为透绿围栏,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从自身做起,带头让城市街面美起来、绿起来、亮起来。在农村,要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提升农村文明水平,同步推进城乡文明建设。近期,要组织开展城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解决目前城市和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取得明显成效。三要着力建设长效机制。按照“让文明福州持续文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各城区、市直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职责要求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提升我市文明建设的层次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