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 提至每月118元
2018-07-09 09:32:48来源:福州日报
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118元。通知要求,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各市(县、区)需于2018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2009年底启动试点以来,我省已先后4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水平实现翻番。此次调待,全省预计有464万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受益,全年增发的基础养老金将达10.02亿元。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足不出户即可以查询个人缴费、待遇情况,变更缴费档次,测算待遇金额,为自己缴费或帮他人代缴(非参保人员也可以帮亲朋好友代缴保费)。
责任编辑:林雄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