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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扩大)会

游劝荣应邀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制教育”专题报告

2010-06-29 10:29:19来源:台江区委宣传部

      6月4日下午,台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扩大)会,邀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游劝荣作题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制教育》的专题辅导报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及全区副科以上干部共300多人参加。马必钢书记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游劝荣主任首先用三个生动的案例折射出新时期我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强调要将法治理解成一种存在形式、一种社会状态,即一个国家有法,并且法律有它应有的地位、应有的权威,而且这种权威是最高的权威、最终的权威。游主任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了深入解读,包括公平正义、监督制约、尊重与保障人权、吸纳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及重视有质量的制度建设等多种理念,为我们更好、更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良好的启发和借鉴。

      马书记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海西意见、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和认识。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积极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切实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意识,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要把法制建设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落实到海西建设实践中去,为福州“金外滩”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构建和谐台江,推动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