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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宣讲团在岳峰镇竹屿村开展《准则》《条例》宣讲

2016-01-15 09:05:33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两部法规宣传到位、落实到位,1月13日,福州市纪委宣讲团成员、市委讲师团副团长何芸同志来到晋安区岳峰镇竹屿村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宣讲活动。村里百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宣讲会,现场气氛活跃,听众反应良好。

      为了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此次宣讲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进行了新的尝试,特点鲜明。

      一、“双语”宣讲、通俗易懂。为了让基层干部群众听得懂、愿意听、记得牢、用得上,此次宣讲在形式上有所创新,采用普通话和福州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普通话来宣讲条例,在比较抽象的地方,用福州话来解释说明。听众频频点头,表示理解,互动性强。整体语言形象生动、贴近生活,比如将《廉洁自律准则》比作保健医生,把《纪律处分条例》比作铁笼子,让群众印象深刻,更加直观地了解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在宣讲会后的反馈中,当地党员干部也对这种“双语”的宣讲形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二、针对性强、接地气。首先,由于听众主要是基层干部和村民党员,甚至有部分年纪较大的听众,讲深了,学员不理解;讲浅了,学员吃不饱。所以在内容上不能单纯进行理论的宣读,必须结合丰富的案例并且有所侧重,重点解读与基层干部密切相关的条例,列举基层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让听众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体会法规精神。其次,考虑到新颁布的《准则》 《条例》有较大改动,信息量大。宣讲时,多使用数字、图表等来说明问题,概括性强,直观,帮助记忆。

      三、利用多媒体教学、直观形象。宣讲前,充分准备,制作了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课件。由于竹屿村受到拆迁的影响,村委会在临时办公点,设备简陋,讲师团成员带去团里的电脑、投影仪和幕布,并提前一天进行了认真调试,以保证现场的宣讲效果。宣讲过程中利用多媒体教学的优势,采用视频播放、图片展示等多种方式,使理论知识的学习更加直观、更容易引起共鸣。

      四、合理分配时间、提高宣讲效果。根据听众的特点,将宣讲控制在一小时十分左右,按照《准则》和《条例》的内容,合理做好每个部分的时间规划,避免时间过长,影响听讲的效果,保证听众全程保持较好的精神状态。

      与过去的宣讲相比,此次授课更具有时间合理、内容生动、语言多样、生命力强的特点,可视频可图片,丰富多样的形式、贴近生活的案例,让它别具魅力、独树一帜。此次宣讲是结合受众具体情况的一次尝试、一种创新,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许多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次成功的宣讲,需要我们静下心、仔细思考上级的要求和学员的需求,接好天线、连好地气;需要我们做好精心的准备,换位思考,选取最适合的方式,让政策得到最有效的传达。希望此次的尝试仅仅是个开始,以后的宣讲形式更加丰富多彩。

 

 

         

 

责任编辑: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