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政府重奖文艺精品
2010-03-15 09:07:45
近日,长乐市委市政府对“爱之声”合唱团和闽剧《长乐公主》进行了隆重的表彰。为获得“第二届海峡两岸”合唱节比赛金奖的长乐“爱之声”合唱团和获得福建省第四届艺术节暨第24届戏剧会演七项大奖的闽剧《长乐公主》的主创和演职人员现场颁发奖状和奖金,给予长乐“爱之声”合唱团奖励5万元、闽剧《长乐公主》奖励7万元。此次表彰活动充分体现了长乐市委、市政府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视,将进一步激励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广大工作者再接再厉,为建设海西省会窗口生态城市做出新的贡献。(中共长乐市委宣传部供稿)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