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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法院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有声有色开展

2010-03-24 20:54:34
      一是拓展教育范围。组织学习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关于黄松有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材料》等党纪条规,增强干警知荣明耻、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组织测试,以考促学。认真贯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全面评查、深入剖析、整改落实,让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及其他行为规范入脑入心。
      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干警认清当前反腐倡廉严峻形势,培养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爱岗敬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
      四是进行典型教育。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并运用反面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学习中纪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关案例通报。
      五是启动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将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格言警句上墙,开展 “3.5”“3.8”活动,营造团结和谐、富有朝气、勤政廉政的文化氛围。 (中共仓山区委宣传部供稿)
责任编辑:肖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