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
2010年度课题结项情况和2011年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属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
福州市2010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课题成果结项和2011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课题立项经评审已全部确定,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2010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课题结项评审情况
2010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15项立项课题下达给各基地和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经认真组织实施,截至2011年7月下旬,共收到15项课题结项成果,经审定为合格课题,即:
市委党校:
1、游伯笙:福州发展物联网产业的若干思考
2、薛 青:完善促进福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3、徐兆基:两岸“共同家园”实验区及其“法制”构建研究
4、徐安勇:扩大福州农村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研究
5、林善炜:福州市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研究
市社科院:
6、张兰英:闽都文化与海西省会中心城市功能提升
7、朱剑修:榕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前瞻
8、杨济亮:福州城市形象策略研究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9、孙占秋:福州市会展经济发展的前景分析与对策研究
10、林高星:建设城市综合体 推动福州跨越式发展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11、刘春兰:知识管理理论在高职院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应用研究
市委讲师团:
12、陈经苏:充分利用现代新兴媒体,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台江区委宣传部:
13、陈光明:精心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推进和谐文化建设
福清市委宣传部:
14、王承国:福清龙田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初探
长乐市委宣传部:
15、张礼强:长乐市推进当代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践
对以上结项课题分别给予3000元经费资助,并予表彰通报。望以上单位有关同志再接再厉,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推动我市理论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福州市2011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课题立项情况
(一)本年度课题评审情况:
2011年度共收到申报课题67项,其中:市委党校14篇、市委讲师团7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6篇、市社科院5篇、闽江学院5篇、福州职业技术学院7篇、鼓楼区委宣传部5篇、台江区委宣传部1篇、仓山区委宣传部1篇、晋安区委宣传部1篇、福清市委宣传部6篇、长乐市委宣传部3篇、闽侯县委宣传部1篇、罗源县委宣传部5篇,经课题评审小组评定,下列18项为本年度立项课题:
1、重大课题(2项)
(1)市委党校:
游伯笙:提高福州党建科学化水平研究
(2)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郭艳芳:加快福清长乐闽侯连江四(县)市融入、构建福州大都市区研究
2、重点课题(4项)
(1)市社科院:
叶钦地:闽都文化影响力研究
(2)市委讲师团:
何 芸:微博时代公民新闻的舆论引导研究
(3)闽江学院:
陈 凤:闽台传统节日习俗的文化特质及文化认同研究
(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黄玉妹:基于波特“钻石模型”理论研究海西会展业的竞争力及区域经济一体化
3、一般课题(12项)
市委党校:
(1)俞慈珍:加强精神家园建设,推进城市文明
(2)薛 青:关于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的思考——基于福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需求的调查
(3)陈登源:发挥福州市科技社团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市社科院:
(4)朱剑修:构建区域创新网络,推动福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刘艳飞:福州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市委讲师团:
(6)贺晓军:福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研究
闽江学院:
(7)林文泰: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的措施与对策研究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8)林秉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研究——以福州地区部分高校为例
鼓楼区委宣传部:
(9)黄良平:发挥海西省会中心城市核心城区优势,挖掘与弘扬闽都文化
仓山区委宣传部:
(10)翁国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海西省会中心城市文化事业发展新跨越——以仓山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为视角
福清市委宣传部:
(11)王承国:加快福清市水利改革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闽侯县委宣传部:
(12)陈谟晃:闽侯县城市化进程中主要问题与对策研究
(二)课题实施若干要求
1、各基地及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负责人及其他课题承担人员原则上应是对本课题有相应研究基础的中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
2、各基地及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要负责对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加强检查、督促与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套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要直接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做好课题的日常管理。
3、各课题完成及成果发表期限截止2012年6月30日。成果形式必须以有理论深度的论文、调研报告为主,重大立项课题成果应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重点立项课题成果应在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一般立项课题成果应在市级以上CN刊物(或《福州社会科学》)上发表。
4、所有发表的论文及调研报告应标注“2011年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立项课题”字样。
(三)课题资助经费待课题完成并经有关专家审验结项后予以拨付。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