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2007年度课题结项和2008年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属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
2007年度课题成果结项和2008年度课题立项经评审已全部确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2007年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课题结项评审结果通报
2007年度全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10项重点课题采取指令性课题形式直接下达给各基地和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经认真组织实施,于2008年6月30日前共收到10项结项成果,经审定为合格课题,特给予表彰通报。望各有关单位再接再厉,多出成果,多出精品,推动我市理论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为扩大理论研究成果的宣传力度,对合格结项课题的主要内容,将以市委宣传部课题组或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名义在《福州日报》理论版上摘登,文章篇末署执笔人姓名。具体课题如下:
市委党校:
1、游伯笙:CEPA对榕台经贸关系的影响与对策建设
2、周 挺:营造福州农村和谐党群关系研究
3、薛 菁:两税合并对福州市台商投资的影响及对策探讨
4、刘淑娟:生态文化与和谐福州建设
闽江学院:
5、黄丽惠:福州市发展港口、物流与临港工业的战略思考
市委讲师团:
6、杨华真:对推进榕台农业全面合作的思考与建议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7、孙占秋:设立海峡两岸(平潭)旅游合作试验区的研究
市社科院:
8、杨济亮: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福清市委宣传部:
9、林珍:坚持以点带面,切实抓好理论联系点建设
长乐市委宣传部:
10、张礼强:长乐市农村文化现象与模式的调查思考
二、福州市2008年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课题立项通报
(一)本年度立项课题
2008年度共收到申报课题26项,其中:市委党校8项、市社科院5项、市委讲师团4项、闽江学院3项、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项、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项、福清市委宣传部1项、罗源县委宣传部1项。经课题评审小组评定,下列12项为本年度立项课题:
市委党校:
1、游伯笙:福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问题研究
2、徐安勇:统筹城乡发展于推进福州新农村建设研究
3、林善炜:浅析福州市城市品牌的塑造与营销
4、叶向东:榕台海洋事业发展比较研究
5、陈源:福州市家族式企业发展优势、面临挑战及变革创新研究
市委讲师团:
6、贺晓军、杨华真:新形势下榕台文化交流的思考与建议
7、严秀清:对推进福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思考
8、陈经苏: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路径探索与风险规避
闽江学院:
9、阮晓莺:闽台信息产业对接研究
10、刘江翔:论科技创新与政府服务功能完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11、刘春兰:高职院校网络党建工作研究
罗源县委宣传部:
12、罗源县农村文化贫困现状及对策
(二)课题实施要求
1、各理论研究基地及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接到本通知后,应按照《福州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项目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榕委宣综[2007]59号,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负责人及其他课题承担人员原则上应是对本课题有相应研究基础的中级职称以上的研究人员。
2、各理论研究基地及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要负责对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拨付课题研究所需的调研经费,并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促与指导。课题负责人要直接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做好课题的日常管理。
3、各课题完成期限截止2009年6月30日。成果形式应以有理论深度的论文、调研报告为主,并要求于2009月6月前在CN刊物(或《福州社会科学》)上发表。同时,须注明“2008年福州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重点课题”字样。
4、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将按要求发表后的课题成果一式五份,经本研究基地或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同时将文档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市委宣传部理论处(邮箱fzsxllc@163.com)。
5、本通知未尽事宜一律参照《课题管理办法》执行。如需咨询,请与市委宣传部理论处联系(电话:83399597,83317314)。
(三)课题资助经费
课题资助经费待课题完成并经有关专家审验结项后予以拨付。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