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关于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研究基地2014年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市属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市国资委政治部,各县(市)区委宣传部:
经评审和部务会研究通过,“福州新区文化发展战略研究”等课题作为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2014年度立项项目(表附后),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依照项目申请书的承诺,按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确保按时优质完成。
2014年度市理论研究基地立项课题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0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中期评估通过后,项目经费可以凭发票拨付50%,剩余部分待项目完成并经专家审验结项后再予以拨付。
课题研究实施要求如下:
1.各研究基地及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立项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潜心研究,力争拿出有创新、有深度、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2.重大立项项目应成立由省、市相关专家等精干力量组成的课题组,并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中期评估。所有项目课题成果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3.各研究基地及有关县(市)区委宣传部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进展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可配套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要直接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做好课题的日常管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或抽查。
4.重大立项项目成果应在中央主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以“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篇末可署执笔者姓名)刊发一篇项目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重点立项项目成果应在省级以上CN刊物发表,一般立项项目成果应在市级以上CN刊物(或《福州社会科学》)上发表,并标注“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2014年重点(或一般)项目”字样,发表时未注明的项目成果不予结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如需咨询,请与本部理论处联系,联系人:张启强,电话:83399592。
附:福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2014年度立项项目.doc
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