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科规划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科规划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
2016-12-09 08:59:14来源:福州市社科联
各县(市)区社科联、市属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市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情况的变化,根据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科规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参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管理市社科规划项目经费,其中项目经费拨付确定为“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完成期限,分期拨付。一般拨款二次,立项当年以回执为凭,拨付资助经费的60%,其余40%在项目验收结项后拨付。未通过验收结项的项目,不予拨付剩余经费。”
特此通知。
福州市社科规划办
2016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黄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