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3年保障房可供应7.6万户
在福州工作一定年限的外来工将纳入保障范围
从市房管局获悉,2011年、2012年,我市将按照不低于今年的规模建设保障性住房,预计今后3年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可以供应约7.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基本解决我市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通过城市棚屋区(危房)改造工作,也将改善约18万户家庭的住房条件。同时,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经适房)建设管理工作,将在我市工作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今年新建2.6万套社会保障性住房
家住福湾新城秋月苑40#楼经适房的原市闽剧院书记郑晚风说,她退休后的日子是过得很惬意: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新居,每天享受着“来自乌龙江的第一道风”,闲暇时含饴弄孙,一家人其乐融融。“从外地调回10年了,不是住在单位宿舍,就是在外面租房,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感谢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
在福州,像郑晚风这样因社会保障房建设而改善住房条件的市民有很多。据悉,城区已实施廉租住房保障3707户(包括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租金核减);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约2.6万套;经济租赁房配租520户;市本级限价房对接拆迁安置约1.6万套,公开销售348套。此外,从1989年到去年年底,全市共出售公房约17万套。通过上述各类住房保障工作,合计解决了约21.6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
位于金山后巷路的浦上廉租房小区是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管辖的廉租房小区。物业站负责人黄勤磊介绍,这里环境很好,住户出行、购物都很方便,至少有4条公交线路。
据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除了浦上廉租房小区,目前该中心管辖的已建成的廉租房小区还有福湾廉租房小区(台屿小区)、鼓山新区廉租房小区(水上公园),每个小区都设有物业站。目前在建的东山新苑(原市煤气气源厂)还有1588套廉租房,是期房,年底有可能入住。
鹤林新城是市住宅发展中心承担建设的社会保障房项目的样板工程,共32幢5188套住宅,目前项目已全部竣工,已交房3673户,入住890户。这里的楼房是11层至25层不等的电梯房,绿化面积3万多平方米,有大型地下停车场,有一座12个班的幼儿园,一个大型的永辉超市,还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交鹤林站。
东山新苑建在鼓山鳝溪脚下原市煤气公司气源厂内,一期廉租房项目已全面竣工。据东山新苑项目经理官经理介绍,东山新苑二期一区4幢经济租赁房(936套)正在进行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8幢经济适用房(1239套)主体已封顶;二区5幢廉租房(1054套)明年交房,6幢经济适用房(1044套)已落架。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全市今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为新建保障性住房2.6万套,包括新增廉租住房(包括新建、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95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900套,新建限价商品住房(安置房)1万套,实施城市、林业、国有工矿棚屋区(危房)改造合计12947户。
截至目前,全市已安排建设58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约35383套,总投资约140.97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约28.59亿元。其中,廉租住房建设项目33个约11103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2个约3169套,公共租赁住房(经济租赁房)建设项目9个约4606套,限价房(安置房)建设项目14个约16505套。此外,还安排了3个地块作为廉租住房建设储备项目,可建设4000套廉租住房。
保障房准入门槛逐步降低
市政府每年都多次开会、检查,听取住房保障工作汇报,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我市成立了社会保障房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近期还将成立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负责政策制订、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小组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房管、发改委、建设、规划、国土、民政、财政、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2007年底,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出台的新的保障房管理办法,我市对原有的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调整,于2008年先后修订出台了《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并积极探索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出台了《福州市经济租赁房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州市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建立了多层次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近年来,市政府逐步放宽保障性住房的准入门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今年我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去年的家庭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下扩大到3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为13平方米以下;经适房保障范围由去年的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扩大到3.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去年的13平方米以下扩大到14平方米以下。此外,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户籍条件限制,首度被纳入福州城区住房保障范围。
我市多渠道筹措保障房建设资金。据有关人士介绍,2006年以来,我市已安排约3.67亿元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与管理;自2008年以来,已安排资金约1.48亿元用于经济租赁房的建设和管理;自2006年以来,已投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约23.5亿元,投入限价房(安置房)建设资金约99.59亿元。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2006年至2009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为383.42公顷,占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77.8%。今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计划供地230.73公顷,占计划供地总量的75.6%。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一律以划拨方式提供,并免征政府相关规费。今年5月,我市出台13条楼市调控措施,要求确保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在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及回购条件均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载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